教授领双薪 应避免世代剥夺感

2013年05月01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05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1日电)国立大学教授退休后,到私立学校继续贡献所学,无可厚非。但所领月退俸中,属于政府“恩给”部分应暂停,避免慷世代之慨。

许多国立大学教授退休后,转任私校教书,同时领取月退俸和私校薪水,形同“双薪”,备受各界批评。教育部日前提出“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抚恤条例草案”,拟只让转任私校者领4成月退俸,送到行政院时却被删除。

教育部主任秘书王作台解释,行政院认为需将公务人员、军职人员一并考量,不能只针对教育人员,考试院及国防部没有提出相对应的改革草案。

对此,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副理事长吴忠泰表示,退抚修法本就该军、公、教整合,行政院没有预作协调,反而以其他部会没有对应草案为由,删除教育部的提案,让人匪夷所思。

教育部原先提案,让转任私校的退休教师只能领4成的月退俸,相当于教职员退休前自己缴纳的部分,属于政府“恩给”的部分则暂停给予。吴忠泰表示,这样的作法接近全教总的主张,因为退抚制度设计中,含有“世代互助”观念,即先挪年轻世代缴交的钱给退休世代。“领双薪”教授不该再慷年轻世代的慨。

教育部主任秘书王作台今天受访时强调,社会各界对“教授领双薪”的议题看法相当分歧,有人认为教授退休后还有“市场价值”,不该被视为罪恶,资本主义社会本就该开放自由竞争。

一位目前任教于私校的资深教授也表示,台湾大专教授的薪资水平,早已跟不上中国大陆、新加坡、香港等地。如果禁止“领双薪”,恐怕更留不住人才。

这位教授也认为,退休后能转任私校者,担任的角色往往不是年轻人可以胜任,并没有占到缺,反而是继续贡献社会。如果不让他们领月退俸,最有可能的结果是延后退休,反而对学术界的新陈代谢不利。

全教总副理事长吴忠泰建议,为了留住人才,政府可以增加一些“门槛”,例如规定到私校的薪资超过退休前公立学校薪资的6成,才将月退俸打折。

吴忠泰认为,既然目的是利用退休教授的“剩馀价值”,性质就应该是“兼职”,不能领全薪。

教授“领双薪”的议题纷扰许久,一方面社会对高薪教职员难有好感,一方面政府又需想方设法留住人才,避免在国际竞争中占下风。然而,折衷方法也不是没有,月退俸打折是一个可行的方式,至少可顾及世代平衡,减少年轻一代的被剥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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