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长:冷气维修费馀款不得挪用

2013年05月02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05月02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2日电)中小学收取“冷气维修费”遭质疑,教育部长蒋伟宁今天说,如果有结馀,一定要用在学生身上,若班级决定不开冷气,就不该收取。

蒋伟宁今天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备询,民主进步党籍立委林佳龙指出,教育部民国101年7月9日修正发布的“国立及台湾省私立高级中等学校向学生收取费用补充规定”中,允许学校每学期向每位学生收取新台币200元冷气维修费,如果一班40人,合计一年就要收1万6000元。

林佳龙质疑,冷气维修费被列在“代收代办费”收取,没有缴交,就不能完成注册。即便班级共识决议节能减碳,一整学期不开冷气,也无法不缴。

林佳龙并指出,一台冷气才2、3万元,维修费不该那么多,学期末有剩,应该退还给学生。

对此,教育部长蒋伟宁表示,冷气维修费是“使用者付费”,班级决定不开,就不该缴纳,教育部会检讨相关收费机制。

另外,蒋伟宁说,冷气维修费如果有馀款,应该要用在学生身上,这是原则。校方不能任意挪用经费,教育部会加强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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