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者领补助 内政部放宽标准

2013年05月02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05月02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丽荣台北2日电)内政部今天通过身障者补助办法相关修正草案,领有身障补助者在部分条件不变下,将放宽不受不动产新台币650万元限制。

内政部下午举行部务会报,会中修正通过“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费发给办法”部分修正条文。社会司说,身障者补助订有排富条款,其中不动产限额为650万元。

不过,内政部表示,近年各直辖市、县市政府逐年调高不动产公告现值,使得部分身障者实际资产未增加,但却因不动产现值调高,影响补助资格。

为此,内政部今天通过“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费发给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凡101年已领有身障生活补助费者,102年度家庭应计算人口的土地和房屋未增加,且不动产增值幅度未超过当地土地公告现值调幅的情况下,将放宽不受不动产650万元限制,即不因不动产公告现值调整而影响其补助资格。

内政部表示,本项办法修正是考量身障者实际需求,若补助资格被注销,对实际依赖补助款过活者,可能面临生活困境,此修正案将追溯自102年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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