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生酒驾撞死人 家属求偿无门

2013年05月03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05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3日电)民进党籍立委陈欧珀今天说,外国人在台犯罪,服刑后却免赔。法务部说,建议家属先向法院请求,赔偿完毕前暂时限制其出境。

韩国交换学生张峻豪在民国99年2月酒驾撞死陈姓早餐店老板、老板娘重伤。法院依过失致死判刑1年4个月,民事赔偿判赔新台币780万元。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陈欧珀上午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张峻豪现已服刑完毕,但只赔偿家属30万元丧葬费及3000元赔偿金。家属担心张峻豪回国后,求偿无门,他呼吁法务部、外交部正视“外国人在台犯罪,关完免赔钱”的漏洞,尽速研拟处理方式。

家属表示,张峻豪还出言不逊,曾呛声表示“台湾人有什么了不起”。酒驾撞死人后只寄来3000元邮局汇票,“真的是糟蹋人”。

法务部检察司主任检察官张春晖出席记者会表示,张峻豪涉及过失致死,刑事判决已执行完毕,限制出境已解除,他可能会返回韩国。法务部会建议家属向法院请求,民事赔偿执行完毕前暂时限制其出境。若张峻豪返回韩国,法务部会尽最大努力协助家属跨海求偿。

张春晖说,这个案子符合犯罪被害人保护法的保护范围,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已提供协助、申请补偿金。

外交部条约法律司专员黄仁良表示,外交部协查相关韩国法律规定发现,台湾未与韩国签署任何民事协定,所以要查扣张峻豪在韩国财产有困难。未来外交部会积极与驻台北韩国代表部联系,希望他们体谅被害人家属心情、及韩国人确实触法事实,积极敦促、协助张峻豪赔偿受害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