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警匪联手抢劫官官相护百万财产落空(图)慎

【新唐人2013年5月6日讯】(新唐人电视台记者朱智善 陈汉采访报导)历经13年前的 “福州警匪勾结杀人抢劫案” ,当事人陈信滔冤狱三年最终获得清白。但他被抢去500百多万财产和间接上千万的损失,福建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互相推诿,官官相护至今不予解决;陈信滔表示对他的翻案、清白,并不是基于公平正义。

陈信滔是福建省福州市一名在军中服役18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响应号召下海经商开了一个旧车买卖车场。但好景不长, 在2001年2月20日晚,被福州市公安局所属的晋安分局刑警大队的刘雄、郑军带领沈思忠、陈世滨、郑明等几十名民警勾结当地黑社会人员徐承平,炮制一起骇人听闻的警匪勾结杀人抢劫案。

警匪为谋财害命、垄断旧车交易市场。设置圈套滥用三级公安机关和数十名武装刑警动用冲锋枪、手枪,将手无寸铁的公民诱入设伏点,仅距3-5米从陈信滔的朋友卞礼忠背后扫射150多发子弹,击中47发子弹当场死亡,然后将枪、钱撒在死者身边,伪造持枪抢劫、拒捕被击毙的“现场”(死者殁年仅32岁,父哀痛而亡,老母哭瞎双眼)。并调动警用拖车,洗劫陈信滔31部小汽车等财物达500多万,警匪坐地分赃,陈信滔因外出侥幸逃过死劫。

事发后陈信滔到公安机关报案,却被构陷入狱长达3年。此案还骗取打黑除恶首战大功,那些打死人参战的十几名警察给予奖赏有的还陞官发财了。


陈信滔冤狱3年出来得以翻案,陈信滔开始提起诉讼,前后经历了苦难的13年他说:“当初我这个案子翻案、真相大白啊,并不是基于公平正义、或者是我们这个法院、或者是我们这个体制纠错的机制来处置这个冤案、冤案平反,实际上我这个案子平反过来、昭雪呢,是因为他们警察内部内讧、他们自相的矛盾、互相倾轧,把我的案子作为消灭政治对手、把我的案子翻过来,案子翻过来以后,他就不管后面的死活了,照样还把我关押在里面2年多,财产损失500百多万、间接损失千万,他们照样不理不睬,他们为了自己的政治权利斗争,利用这么一个。”

陈信滔进一步说:“案子真相大白以后,我到北京请专家经过论证,应该得到赔偿,通过民事渠道索取这个自己的权利,但是呢,9年的时间,高院推中院、中院推高院。习近平总书记说争取在每个个案中体现公平正义,实际上在我的案子里面,你看看,公平正义在哪里!”

“我就想说,象我这个案子,还是他们自己查出来的案子、平反的案子都没办法最终得到公平正义的解决,你还乞求一些还没翻案的冤案呢?!”


2004年3月1日,历经8次退回补充侦查;3次变更起诉罪名,2次被判有罪又2次发回重审,1次撤诉重又起诉,9次开庭审理的司法奇闻,饱尝3年冤狱苦难才被当庭宣判无罪释放。刚40多岁的陈信滔已满头白发成了废人。


2009年4月21日,经最高法院核准,福州警匪勾结案除主犯王振忠(原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潜逃美国。

官 官 相 护

2005年8 月5日,陈信滔向福州市中院提起索赔诉讼被裁定不予受理。

2006年6月30日,应松年, 姜明安, 毕玉谦, 尹田, 杨立新, 张新宝等6位法学专家,在京专题研讨后一致认为:
1、福州市公安局是职务侵权。参与本案的干警的行为是职务行为。

2、适用民法通则第121条关于职务侵权的规定,福州市公安局应承当民事侵权责任。

3、鉴于本案在全国范围有巨大的影响,应由福建省高院立案审理或指定异地管辖。

2006年7月15日,陈信滔正式向福建省高院提起民事财产索赔立案,时至2008年12月9日,历经2年多省高院以诉讼标的额低为籍口,推诿到福州市中院受理。经过漫长的上访、信访、控告,历经7年。2011年4月20日,福州市中院才勉强立案。2012年3月27日,不出所料福州市中院全面驳回我的诉求,现上诉至福建省高院又一年多了仍无结果。

寻 求 公 道

这桩骇人听闻警匪勾结案,涉案的警察上至公安局长下到一般民警,有名姓可查就达39人;从市、区、公安派出所几级联动;十余名警察不但开枪杀人更出具了书面的伪证,参与抢劫、瓜分我的巨额财产。但替罪羊的仅是冲在前台小爪牙。哪些领导者、组织者、杀人者、获利者、伪证者毫发未损,或陞官发财,或异地为官、或叛逃美国。而受害者13年来深陷苦难的深渊,乞求依法维护公平正义而不能。

福州市是司法腐败黑化的重灾区,两任市政法委书记皆因徇私枉法处以极刑;更有几任公安局长全身而退携巨款叛逃美国。面对如此伤天害理、践踏人权的恶性案件,13年来历经4任政法委书记、4任公安局长、3任法院院长,采取都是拖、赖、推、扯皮的流氓做法。对陈信滔正当的上访维权采取的是跟踪、监听、断网、拘传、、绑架、构陷等打压。

陈信滔恳请为彰显人间公平正义伸出援手!



(被恶警发射150余发击中47发的被害人)



(深受警匪恶势力荼毒的乡亲父老上访控告)



(迄今未获一分补偿与救助的被害者遗孀孤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