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杀警案 枪手判赔近千万

2013年05月07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05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7日电)陈俊达去年因口角在酒吧连开12枪,枪杀警员王重和与友人杨家铭,遭判无期徒刑。台北地院判决,陈俊达应赔杨家近千万元。

根据法院今天公布判决,陈俊达去年4月间前往台北巿民生东路的钢琴酒吧,向擦肩而过的王重和与杨家铭呛声“你是看什么?”双方起口角冲突,陈俊达愤而朝两人连续开了12枪,造成两人中弹伤重不治。

陈俊达事后坦承杀人,辩称拿枪出来是想吓对方,他是不小心扣到扳机,不是故意要打死他们。法院一审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并科罚金新台币20万元。杨男家属事后提起民事诉讼,向陈俊达求偿逾千万元。

法院审理时,被告表示求偿金太高负担不起,请法官审酌他的财力。法官审酌杨男过世时年仅38岁,被告凶行造成杨母晚年丧子,杨子年仅5岁即年幼丧父,遭逢莫大精神痛苦,审酌双方财力、身分地位后,判决被告应赔偿扶养费、抚慰金、殡葬费共923万馀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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