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民移民可投票?纽约市议会讨论提案

2013年05月10日美国
【新唐人2013年05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江今叶纽约9日专电)纽约市议会今天讨论一项提案,决定是否开放非美国公民、但有合法居留权的外国移民,拥有地方选举投票权。

“纽约邮报”(New York Post)今天报导,这项草案提案人卓姆(Daniel Dromm)表示,目前赞成票超过否决票,有机会通过提案。不过,不少接受访问的议员都持保留态度。

卓姆认为,这些不具公民身分,却必须缴税的外国移民,应当有权维护自身利益,因此提案给予他们合法的地方选举投票权,让他们拥有合理参与社会权利。

据了解,目前在纽约居留但不具美国公民身分的外国移民约80万人。

美国在1930年代由于大量外来移民迁入,为保障他们的权益,当时不少州都开放给予非公民的外国移民投票权。之后虽然多数州都取消这项规定,但马里兰州部分城市仍维持旧法,移民人口众多的纽约市过去多年来也时有相关讨论。

纽约市长彭博(Michael Bloomberg)则反对这项提案,他透过一项声明指出,投票权是最重要的公民权益,应该按照一定程序取得这项权利,这项提案也与纽约州法律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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