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非法化制淀粉 拟修法加重

2013年05月14日科技
【新唐人2013年05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14日电)有部分厂商被举报使用未核准原料“顺丁烯二酸酐化制淀粉”制作粉圆、板条等产品,卫生署表示,将不排除提议加重罚。

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根据举报在制造过程中为增添口感使用未经核准的“顺丁烯二酸酐化制淀粉”,在抽查的74件产品中,有5件检出顺丁烯二酸。

食药局食品组副组长冯润兰说,产品分别是日正食品的波霸粉圆、莲发食品的九份芋圆地瓜圆及美浓板条、天祐食品的关东煮黑轮及长胜食品的冷冻正宗黑轮。

冯润兰表示,上述产品的原料分别来自嘉义县刘记粉圆、新北市建美食品有限公司、新北市赏味佳食品有限公司、高雄长胜食品厂、台南及新北市协奇淀粉厂、新北市怡和淀粉有限公司等原料或产品。

对于使用违规化制淀粉的业者,依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定,若违反第12条,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不过,民众认为罚太轻,冯润兰说,如果追查发现业者情节重大,危害人体健康,可比照塑化剂,以违反第11条重罚6万到600万元。同时食品卫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已经在立法院审议,将不排除提议未来加重违反第12条的处分。

冯润兰说,顺丁烯二酸的急毒性低,对人类不具生殖、基因等毒性,也不属于致癌物质,适量饮食,并不会造成健康上的危害,消费者不需恐慌。

不过,林口长庚医院临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梁说,顺丁烯二酸是工业用有毒原料,可能伤害肾小管,政府应比照塑化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