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15日电)立法院今天初审通过毒品危害防制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制造、运输及贩卖K他命等3、4级毒品,刑责将加重。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自上午起审查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修正草案,朝野同意行政院所提毒品条例第4条修正草案,将制造、运输、贩卖恺他命(即K他命)、西可巴比妥等第3级毒品刑责,由现行有期徒刑5年以上,加重为有期徒刑7年以上;制造、运输、贩卖巴比妥等第4级毒品,刑责由现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为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少朝野立委主张将K他命由第3级毒品改列第2级毒品,则因法务部及卫生署主张K他命的成瘾性低,但依赖性不低,“心瘾大于身瘾”,若改列第2级毒品,被查获吸食者依法必须观察勒戒,与观察勒戒制度设计是为协助施用毒品者身瘾目的不符,法务部毒品审议委员会没有委员主张K他命改列第2级毒品,委员会朝野立委才同意维持现行条文,仍将K他命列第3级毒品。
另外,还有民主进步党籍立委萧美琴、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林国正提案对未成年人贩毒需加重其刑1/2外,对孕妇、在校园贩毒者及提供资金供人贩毒,也应加重其刑1/2,但因司法院有疑虑,送立法院院会处理前需朝野协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自上午起审查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修正草案,朝野同意行政院所提毒品条例第4条修正草案,将制造、运输、贩卖恺他命(即K他命)、西可巴比妥等第3级毒品刑责,由现行有期徒刑5年以上,加重为有期徒刑7年以上;制造、运输、贩卖巴比妥等第4级毒品,刑责由现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为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少朝野立委主张将K他命由第3级毒品改列第2级毒品,则因法务部及卫生署主张K他命的成瘾性低,但依赖性不低,“心瘾大于身瘾”,若改列第2级毒品,被查获吸食者依法必须观察勒戒,与观察勒戒制度设计是为协助施用毒品者身瘾目的不符,法务部毒品审议委员会没有委员主张K他命改列第2级毒品,委员会朝野立委才同意维持现行条文,仍将K他命列第3级毒品。
另外,还有民主进步党籍立委萧美琴、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林国正提案对未成年人贩毒需加重其刑1/2外,对孕妇、在校园贩毒者及提供资金供人贩毒,也应加重其刑1/2,但因司法院有疑虑,送立法院院会处理前需朝野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