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审 博爱座至少15%

2013年05月16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05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王靖怡台北16日电)立法院社环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未提供对号大众运输工具博爱座不得低于总座位15%。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初审通过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苏清泉提案说明指出,虽然乘客道德教育更重要,但仍应提供良好搭乘环境,应规范未提供对号入座大众运输工具的博爱座设置比率。

初审通过条文明定,未提供对号入座大众运输工具应设置供身心障碍者及老弱妇孺优先乘坐的博爱座,比率不得低于总座位数15%,座位应设在邻近车门、舱门或出入口处,至车门、舱门或出入口间地板应平坦无障碍,并视需要标示或播放提醒礼让座位警语。

苏清泉原提案内容是博爱座设置比率应高于20%,并每15分钟至少播放1次提醒礼让座位警语。

交通部路政司专门委员卓遵饷表示,目前高铁自由座车厢博爱座比率是12%、高雄捷运约14%,建议设为15%较可行;此外,现行以多种语言播报站名,如果再加进每15分钟播放让座警语,可能造成乘客抱怨。

民主进步党籍立委杨曜、陈节如则说,解决乘客不让座,应加强公民道德教育。

此外,委员会也初审通过社会救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为办理社会救助业务所需必要资料,主管机关得洽请相关机关(构)、团体、法人或个人提供,受请求者有配合提供资讯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