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 捷运站充电免被告

2013年05月21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05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王靖怡台北21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大众捷运法部分条文,旅客在大众捷运站区内使用免费充电设施,不用再担心被告窃电。

三读修正通过条文明定,大众捷运系统营运机构得在站区内提供免费充电设施服务,以供旅客紧急需要使用。

提案修法的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李昆泽在条文初审时表示,旅客使用手机、电脑,老人或身心障碍者使用电动轮椅代步车,以及相关维生设备等,未来在大众捷运站区内提供免费充电服务,方便旅客紧急需要时使用,旅客可避免误触法律被控窃电。

此外,院会也三读修正通过将轻轨运输系统纳入大众捷运法规范管理。

三读修正通过条文明定,非完全独立专用路权共用车道路线长度以不超过全部路线长度1/4为限。但特殊情形,经中央主管机关报请行政院核准者不在此限。轻轨运输系统应考量路口行车安全、行人与车行交通状况、路口号志等因素,设置优先通行或声光号志。

院会通过附带决议,要求交通部1年内提出轻轨修法配套,送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审议。

院会也三读修正通过,在月台上嬉戏、跨越黄色警戒线,或在电扶梯上不按遵行方向行走或奔跑,或其他影响作业秩序及行车安全行为,不听劝止者可处新台币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