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谋总长延任条款 朝野歧异大

2013年05月23日时政
【新唐人2013年05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23日电)立法院今天初审通过军士官服役条例修正草案,但包括参谋总长任职年限例外规定等条文,朝野歧异大,送院会前要朝野协商。

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自中午起逐条审查“陆海空军军士官服役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修正通过一级上将70岁除役,增订军、士官受保安处分、观察勒戒或强制戒治确定应停役,且仅得择领一次退伍金;现役军职涉贪污、渎职等罪,退伍后才判决确定,剥夺或减少退休俸给相关规定。

不过,对参谋总长任职年限例外规定、非战斗内勤及特殊技勤专长人员延长服役年限、退休俸给付标准等与年金制度改革相关条文,朝野无法达成共识,虽然将军士官服役条例修正草案初审通过,但送立法院院会处理前,仍要朝野协商。

媒体报导“总长延任条款”引来破坏制度的批评,对此,国防部表示,因二级上将最大服役年龄64岁,若未适切延长服役至任期届满,将形成甫接任即面临退伍情形,为因应法定2年任期而修订相关条文,以符法制及建军备战实需。

相关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