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王靖怡台北23日电)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王育敏今天提案修食管法,业者违法添加超过有效日期食品添加物,拟最高可处新台币600万元罚锾。
王育敏发布新闻稿表示,近来接连爆发毒淀粉、毒酱油及滥用过期原料事件,引发人心惶惶,凸显国内食品卫生管理机制太松散。为捍卫民众食的安全,提出食品卫生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送立法院院会审议。
王育敏说,依现行食管法规定,业者违法添加超过有效日期食品添加物,最高处15万元罚锾,处罚明显过轻,也无法吓阻厂商。她主张修法提高罚锾上限,卫生主管机关可依厂商违法情事轻重,处3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下罚锾。
她指出,现行食管法对食品添加物违规使用相关规定,未区分“食品添加物超标”与“使用非公告许可食品添加物”罚则,只能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王育敏主张修法规定非为中央主管机关订定公告食品添加物,不得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作为赠品或公开陈列,并将违规罚锾提高为15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下。
她表示,业者使用政府未公告许可食品添加物、有毒或有害人体健康物质、搀伪或假冒等行为,都属恶性重大故意行为。因不易证明导致危害人体健康结果,应修法不等危害消费者健康结果发生,直接对恶性重大违规食品业者课以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育敏发布新闻稿表示,近来接连爆发毒淀粉、毒酱油及滥用过期原料事件,引发人心惶惶,凸显国内食品卫生管理机制太松散。为捍卫民众食的安全,提出食品卫生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送立法院院会审议。
王育敏说,依现行食管法规定,业者违法添加超过有效日期食品添加物,最高处15万元罚锾,处罚明显过轻,也无法吓阻厂商。她主张修法提高罚锾上限,卫生主管机关可依厂商违法情事轻重,处3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下罚锾。
她指出,现行食管法对食品添加物违规使用相关规定,未区分“食品添加物超标”与“使用非公告许可食品添加物”罚则,只能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王育敏主张修法规定非为中央主管机关订定公告食品添加物,不得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作为赠品或公开陈列,并将违规罚锾提高为15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下。
她表示,业者使用政府未公告许可食品添加物、有毒或有害人体健康物质、搀伪或假冒等行为,都属恶性重大故意行为。因不易证明导致危害人体健康结果,应修法不等危害消费者健康结果发生,直接对恶性重大违规食品业者课以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