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6月24日讯】(新唐人记者雅婷综合报导)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案开庭审理以来,大陆媒体对刘志军贪腐受贿的内幕穷追猛打。近日,更有陆媒详细起底刘志军卖官买官、官商勾结的内幕,刘志军的“铁哥们”想要升迁,也得要向刘志军送钱,而且关系越铁送的钱越多。有舆论认为,由于中共当局害怕惊人的贪腐内幕一旦全面曝光,可能触发雪崩效应而危及中共统治,所以,目前刘志军案所揭发出来的案情,只不过是刘志军案近500卷的案卷中的九牛一毛。然而,就是这冰山一角的黑幕,也十分生动地演绎出了中共官场上贪腐横行、权钱勾结的“中国特色”。
日前,大陆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下属的《21世纪经济报导》以《刘志军案行贿者起底:铁哥们也要送钱》为标题,揭发了刘志军卖官买官、行贿受贿的部分内幕。
据报导,在刘志军贪腐案情中,中共官方公布的11个涉案人员,有7人属于铁路系统的官员,其馀4人为企业负责人。而向刘志军行贿的人中,有几个还是他的“铁杆哥们”。而且关系越铁,送的钱越多。
报导披露说,刘志军于1999年至2009年初这段时间期间,接受其一个“铁哥们”——时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分局长邵力平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邵力平先后担任柳州铁路局党委书记、局长,南昌铁路局局长等职务提供了帮助。为此,邵某先后7次给予刘人民币620万元、1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744.15万元。至于邵某这744万元的行贿款从何而来,只有等到邵案公开审理的那天才能见分晓。
而更值得关注的是,邵力平曾经长期工作过的地方——武汉铁路分局正是刘志军当年的发迹之地,而邵执掌过的武汉分局,正是刘志军的亲弟弟刘志祥雇凶杀人案爆发之地。
公开资料显示,邵力平1954年1月生,大专文化学历,1975年参加工作,历任武汉铁路分局政研室副主任,宣传部长,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局长,柳州铁路局局长,2008年任南昌铁路局局长。
刘志军的胞弟刘志祥在武汉铁路系统任职期间,从火车司机、人事干事、纪委书记、副站长,到汉口站的站长和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而时任武汉铁路分局局长的正是邵力平。
刘志军的另一个“铁哥们”,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
公开履历显示,何洪达历任牡丹江铁路分局七台河站党委副书记、书记、站长、七台河地区运输生产指挥部主任、牡丹江铁路分局副分局长、哈尔滨铁路局总调度长、副局长、党委书记,哈尔滨铁路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等职务。2003年7月任铁道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兼部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何出事之后,刘还指使丁书苗到处花钱、托人,不惜花费4400万元,试图从中纪委手中把何洪达“捞出来”,最终未能成功。。
而另一个行贿者吴俊光堪称是刘志军的“大哥”,他的广铁老总位置是跟他的人大代表任期一起开始,一起结束的。2007年“两会”之前的2月,吴俊光因涉嫌卷入广深四线指(指挥部)、石怀指(焦柳线石怀段指挥部)的违规违法问题而被免去总经理职位,改任党委书记。
而“两会”后的5月,已经被免去总经理职务的吴俊光,董事长这顶乌纱也被摘掉,其职由前北京铁路局党委书记何玉华接任。随后,涉及该案的广深四线指挥部7人、石怀指挥部4人被予以撤职处分,其中两人被“双规”。吴俊光却凭侥幸渡过了这场危机,虽然不做广铁老大,调研员正局级的位置却还是给他保留了,而这个时候离吴俊光正式退休也就1年时间了(吴生于 1948年)
据报导,除上述刘志军的铁哥们之外,还有铁路局长为了能够当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刘志军行贿的。
据称,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副部长、部长、党组书记期间,于2002年至2003年1月,接受时任天津铁路分局局长梁映光的请托,为该铁路分局在铁道部一项改造工程中不投入资金,以及推荐此人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等事项提供了帮助。
为此,刘志军于2002年7月至2004年上半年,先后4次收受此人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5万美元和5000欧元,共计折合人民币51万元。
2003年5月至2007年10月,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期间,为当时北京铁路分局局长安路勤担任该市铁路局局长、推荐其为全国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人选等事项提供了帮助。为此,刘志军于2004年春节前至2009年春节前,先后6次收受此人给予的8万美元、2万欧元,共计折合人民币 82.73万元。
除上述几个“大脑袋”之外,刘志军受贿之手也伸向铁路系统基层的一些“小萝卜”,并先后分数十次28次收受刘某给予的人民币152.5万元、2万港元、 2.8万美元,共计折合人民币 176.56万元;刘敏霖行贿的钱款,折合176.56万元;收受王某给予的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1.44万元;接受时任深圳郑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舒某给予的人民币20万元、60万港元、2万美元,共计折合人民币91.96万元;接受时任香港宇昌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尤某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30万港币、15.3万美金、3万欧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97.26万元等等。
针对中国大陆当前普遍存在的买官卖官、官商勾结的现象,有观察人士指出,官员和商人的这种胶着关系是中国现行官商不分的体制决定的,而中国大陆近十年来发生在民间的强征土地、强拆房屋、劳资纠纷等侵权案例引发的群体事件,已经从开始时的新闻事件过渡为现在的家常便饭。
其中每一个单独案例的背后都有公权力为侵权者撑腰,公权力介入司法为侵权者开脱,进而造就了中国的上访大军,也造就了民间的官民对立现实。得到公权力庇护的商人反过来向官员输送利益,形成官商勾结的互利网路。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中国问题学者胡星斗也曾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中共当局鼓励以政府的力量推动经济发展、鼓励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甚至鼓励官员直接经商,很多政府官员同时是国营企业的董事长。他认为,官商不分在中国非常普遍,这是中国严重腐败的根源之一。
而宪政学者陈永苗也认为,中国大部分资源和高盈利行业都被政府控制,因此导致了官商勾结和权力寻租。他说:“几乎绝大部分的经济资源都掌握在政府手里,所以,官商不勾肩搭背,企业没有办法维持;另外,凡是利润率高的地方也都抓在政府手上,所以,没有官商勾结,没有权力寻租,我估计,整个中国的经济就完了。”
日前,大陆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下属的《21世纪经济报导》以《刘志军案行贿者起底:铁哥们也要送钱》为标题,揭发了刘志军卖官买官、行贿受贿的部分内幕。
据报导,在刘志军贪腐案情中,中共官方公布的11个涉案人员,有7人属于铁路系统的官员,其馀4人为企业负责人。而向刘志军行贿的人中,有几个还是他的“铁杆哥们”。而且关系越铁,送的钱越多。
报导披露说,刘志军于1999年至2009年初这段时间期间,接受其一个“铁哥们”——时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分局长邵力平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邵力平先后担任柳州铁路局党委书记、局长,南昌铁路局局长等职务提供了帮助。为此,邵某先后7次给予刘人民币620万元、1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744.15万元。至于邵某这744万元的行贿款从何而来,只有等到邵案公开审理的那天才能见分晓。
而更值得关注的是,邵力平曾经长期工作过的地方——武汉铁路分局正是刘志军当年的发迹之地,而邵执掌过的武汉分局,正是刘志军的亲弟弟刘志祥雇凶杀人案爆发之地。
公开资料显示,邵力平1954年1月生,大专文化学历,1975年参加工作,历任武汉铁路分局政研室副主任,宣传部长,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局长,柳州铁路局局长,2008年任南昌铁路局局长。
刘志军的胞弟刘志祥在武汉铁路系统任职期间,从火车司机、人事干事、纪委书记、副站长,到汉口站的站长和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而时任武汉铁路分局局长的正是邵力平。
刘志军的另一个“铁哥们”,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
公开履历显示,何洪达历任牡丹江铁路分局七台河站党委副书记、书记、站长、七台河地区运输生产指挥部主任、牡丹江铁路分局副分局长、哈尔滨铁路局总调度长、副局长、党委书记,哈尔滨铁路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等职务。2003年7月任铁道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兼部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何出事之后,刘还指使丁书苗到处花钱、托人,不惜花费4400万元,试图从中纪委手中把何洪达“捞出来”,最终未能成功。。
而另一个行贿者吴俊光堪称是刘志军的“大哥”,他的广铁老总位置是跟他的人大代表任期一起开始,一起结束的。2007年“两会”之前的2月,吴俊光因涉嫌卷入广深四线指(指挥部)、石怀指(焦柳线石怀段指挥部)的违规违法问题而被免去总经理职位,改任党委书记。
而“两会”后的5月,已经被免去总经理职务的吴俊光,董事长这顶乌纱也被摘掉,其职由前北京铁路局党委书记何玉华接任。随后,涉及该案的广深四线指挥部7人、石怀指挥部4人被予以撤职处分,其中两人被“双规”。吴俊光却凭侥幸渡过了这场危机,虽然不做广铁老大,调研员正局级的位置却还是给他保留了,而这个时候离吴俊光正式退休也就1年时间了(吴生于 1948年)
据报导,除上述刘志军的铁哥们之外,还有铁路局长为了能够当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刘志军行贿的。
据称,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副部长、部长、党组书记期间,于2002年至2003年1月,接受时任天津铁路分局局长梁映光的请托,为该铁路分局在铁道部一项改造工程中不投入资金,以及推荐此人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等事项提供了帮助。
为此,刘志军于2002年7月至2004年上半年,先后4次收受此人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5万美元和5000欧元,共计折合人民币51万元。
2003年5月至2007年10月,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期间,为当时北京铁路分局局长安路勤担任该市铁路局局长、推荐其为全国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人选等事项提供了帮助。为此,刘志军于2004年春节前至2009年春节前,先后6次收受此人给予的8万美元、2万欧元,共计折合人民币 82.73万元。
除上述几个“大脑袋”之外,刘志军受贿之手也伸向铁路系统基层的一些“小萝卜”,并先后分数十次28次收受刘某给予的人民币152.5万元、2万港元、 2.8万美元,共计折合人民币 176.56万元;刘敏霖行贿的钱款,折合176.56万元;收受王某给予的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1.44万元;接受时任深圳郑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舒某给予的人民币20万元、60万港元、2万美元,共计折合人民币91.96万元;接受时任香港宇昌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尤某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30万港币、15.3万美金、3万欧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97.26万元等等。
针对中国大陆当前普遍存在的买官卖官、官商勾结的现象,有观察人士指出,官员和商人的这种胶着关系是中国现行官商不分的体制决定的,而中国大陆近十年来发生在民间的强征土地、强拆房屋、劳资纠纷等侵权案例引发的群体事件,已经从开始时的新闻事件过渡为现在的家常便饭。
其中每一个单独案例的背后都有公权力为侵权者撑腰,公权力介入司法为侵权者开脱,进而造就了中国的上访大军,也造就了民间的官民对立现实。得到公权力庇护的商人反过来向官员输送利益,形成官商勾结的互利网路。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中国问题学者胡星斗也曾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中共当局鼓励以政府的力量推动经济发展、鼓励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甚至鼓励官员直接经商,很多政府官员同时是国营企业的董事长。他认为,官商不分在中国非常普遍,这是中国严重腐败的根源之一。
而宪政学者陈永苗也认为,中国大部分资源和高盈利行业都被政府控制,因此导致了官商勾结和权力寻租。他说:“几乎绝大部分的经济资源都掌握在政府手里,所以,官商不勾肩搭背,企业没有办法维持;另外,凡是利润率高的地方也都抓在政府手上,所以,没有官商勾结,没有权力寻租,我估计,整个中国的经济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