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7月3日讯】说到法庭,人们首先联想到的就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地方。然而,中共的法庭不是,那里是一个放纵罪恶、迫害善良、亵渎法律的地方。中共好话说尽,坏事干绝,从来不讲法律,却偏爱用法律遮丑,拿法律当遮羞布,意图遮住自己邪灵、恶魔的脸,6月9日中共法庭上演刘志军的“司法闹剧”与6月21日大连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的“司法丑戏”,生动的证明了这一点。
一、3个半小时与12小时
刘志军从政25年,担任铁道部部长8年,作案周期超长;涉嫌贪腐金额特别巨大;奸淫、嫖宿女性不断;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其被司法机关追缴的房产就有374套;人民币超过8亿元,美元23万,欧元223万,加元15万,港元8千多万等;股票账户9个,股票山东黄金27700股,佳电股份60万股,300万人民币的理财产品,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汽车16辆;书画饰品612件。
有人在网上将这些脏产进行折算,高达48亿人民币。丁书苗送刘志军三美女,刘就为她谋取中标30亿元的项目,丁书苗24亿元中介费对应的工程项目,总造价约1800亿元。刘志军案光案卷材料就达477卷之多,相关罪证有400多份,法庭经过短短的3个半小时就审理完毕,体现了惊人的司法审理速度,堪称世界奇迹。
对比3个半小时的贪腐巨案,6月21日,大连西岗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13名法轮功学员,指控他们为民众安装了能收看《新唐人电视台》的卫星接收器,庭审时间长达12小时。从早上8点30分一直审到晚上20点40分钟。
陈建刚律师称:“13个被告有3个开庭的过程当中病的站不住,坐不住,最后有两个有医生急救,另案处理了。至少有四个人病的比较严重,但是法院想继续开庭一直到深夜。我们看当事人已经从早到晚受了一天的苦了,我们于心不忍,所以一直跟他们抗争。法院把门锁住,不让律师走。”
后来在11名律师的强烈抗议之下,法院最终在20点40分休庭。有网民讽刺说,与前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庭审3个半小时相比,看海外电视难道比受贿6千万还要严重吗?
陈建刚律师称,“我那个当事人已经60岁了,他的文化水平最多就是三年级,建筑工地工人出生。有人找他去安装设备,他就去打两个眼安上,结果电钻不好使活还没干完,就那么一点点事情关了他350天左右了,到现在还没个头。其他的那些人大多数都是如此。”
陈建刚律师称:“这个案子一系列证据,第一、是牵强附会;第二、是造假;第三、是这些老百姓是淳朴、善良、真诚的人,普通认为犯罪的杀人放火、诈骗或者贪污,现在又包二奶等等,我党的一些毛病他们都没有,但是好人是要坐牢的。”
律师的话,道出了为什么这么简单的案件(为老百姓安个锅),要审这么长时间,甚至要连夜开庭,就是因为这些人是好人,在中共控制的国家里,好人要坐牢的。中共的法庭放纵罪恶,保护贪官,可以草草收场;迫害好人,栽赃陷害、无中生有、牵强附会,碰上了较真的精英律师,当然就不那么容易了。
而刘志军案,3个半小时的高速审理,还有一个原因是刘志军审前提出要求,希望庭审时间不要太长,因为他身体不好。审理这样的贪官,中共的法庭体现了少有的人道,尽量满足贪官的愿望。看来中共对红朝贪官还是蛮照顾的,真是再腐烂的肉也是身上的肉啊:开庭的当天早上,秦城监狱特意为刘志军煮上两个鸡蛋,配两个肉包子、一碗稀粥。中午为刘大人做红烧肉、鱼和米饭,俨然是为刘志军法庭审理守口如瓶,绝不供出同党的嘉奖。
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法庭可不管这些人的死活,什么身体不好、站不住、坐不住,法官们一概视而不见,毫无人性。而这些法轮功学员们之所以身体不支,正是中共一直以来的迫害。其中法轮功学员车中山在大连看守所被严管,受到酷刑折磨,被戴手铐脚镣并被铐在地环上两个月,有时整晚被绑在老虎凳上,导致车中山这样一个善良、勤勉、坚忍的壮汉,三次被送医院抢救。这就是为什么这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在非法庭审过程中站不住、坐不住,“病”的比较严重的原因。
二、角色错位与“干脏活”
刘志军一案中,检方认为刘志军坦白彻底,受贿赃款基本挽回,因此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而辩方律师表示刘志军并无立功表现,也没有任何检举揭发,在这一点上,检方辩方被质疑角色错位,“拿错发言稿”。的确,在是否具有从轻情节的问题上,检察院干了律师的活,而律师则干了检察院的活。
如果说刘志军案中表现出来的仅仅是控辩双方的角色错位,那么在审理法轮功的案件时,通常表现的就是公检法联合“干脏活”,在法庭上,公检法共同把流氓政法委的活给干了。
2013年4月16日石家庄市长安区公检法联合陷害和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邱立英一案中,辩护律师告诫长安区法院副院长王旭“别干脏活儿”,王旭语惊四座:“不干,你给我发工资啊!”震惊于王庭长的心态和素养之馀,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是:谁给王庭长发工资,他给谁干“脏活儿”?庭审前,法官对邱立英的律师说:“你该怎么辩,怎么辩。我该怎么判,怎么判。”这种甘做政法委傀儡、打手的“联合办案”是中共法庭构陷法轮功学员的常态。
6月21日大连庭审法轮功学员安锅一案,无论是辩护律师,还是这些法轮功学员都遭受到不公正对待。在此前的4月12日,为本案辩护的程海、王全章等五位律师在法院外曾遭警察挟持、毒打,本次开庭前又有李苏滨和郭海跃两名律师被禁止入内,而唐天昊律师更是被暴力驱逐出庭,这些恶劣的行为引起律师界的强烈愤慨。对于被非法关押、迫害一年来的法轮功学员,法庭毫不在意他们的身体状况,在3位法轮功学员庭审支撑不住,2个需医生急救的情况下,开庭长达12小时。律师们于心不忍,抗议休庭,但法院不予,把门关了,不让律师走,也不让旁听的人走。最后在律师的强烈抗议下才于20点40分休庭,另择日期开庭。
大连构陷法轮功学员案,4月12日借用大连中院,引起大量市民围观,当局对外造谣说:审判黑社会。6月21日非法开庭,中山区法院不在身处闹市的本院开庭,为掩人耳目,借用地理位置僻静的西岗法院开庭。大连市公安局还部署了全部警力,占据了法院外长达五、六百米的马路,马路两旁停满各类大小车辆,唯独没有一辆警车,路边石崖上坐满了便衣,没有一人着警服。一个小小的区法院审理个案件,东逃西窜,这“脏活”干的着实不容易!
安锅一案,表面上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互相勾结,沆瀣一气,背后则是政法委、“610”的黑手操控。因此案处处违法,不符合司法程序,证据作假,律师团的律师配合默契,有理有据的发问,让法官、公诉人无言以对,不得已频频休庭。律师们质疑公诉人的所有证据几乎都是强加的、伪造的,质问检察院怎么能把这样的东西拿到法庭上来。当事法轮功学员也纷纷指证公检法人员在证据方面欺骗他们的种种违法行径。律师团律师们一致认为:安锅不违法,所有法轮功学员都是无罪的!
三、不同的庭前彩排
刘志军案的审理速度超快,据报道是因为法庭审理前对复杂的案情进行了筛选。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证实了这一点:“在此前的庭前会议,我们主要是筛选那些无争议的问题,庭审时举证可以简化。我们不希望庭审时眉毛胡子一起抓,一会要回避,一会要通知证人出庭,我们希望这些问题在提前会议解决……”按照钱列阳的说法,诸如回避、通知证人到庭之类的都属于无关紧要的问题,都可以在庭前解决。而且钱律师还认为:只要控辩审和被告人在场,就有权决定一个案件哪些问题可以简化。
有了这种庭前会议、庭前“协商”、庭前“彩排”,什么样复杂的案件都可以“瘦身”,想“瘦身”到什么程度就“瘦身”到什么程度,难怪刘志军“性贿赂”、玩弄女性、睡了新红楼梦一个剧组的罪恶到最后变成了道德问题,司法不予追究;刘志军贪腐令人乍舌的财产最后折合人民币6460.54万元,损失还“基本挽回”。看来这庭会议对正式演出的顺利进行是功不可没的,难怪如今天中共的法庭如此热衷于庭前“彩排”?
与刘志军案中控辩审三方友好、斯文的庭前“协商”相比,大连4.12的“审前预演”可谓是刀光剑影、惊心动魄了。
大连中山区法院在政法委、“610”的授意下,原定4月12日在大连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13名法轮功学员。4月11日早晨,受法轮功学员委托的梁小军、王全璋、程海、郭海跃、韩志广等5位律师分别抵达大连。上午,程海律师和王全璋律师去中山区法院阅卷。下午,5位律师一起去大连看守所会见各自的当事人,大连看守所狱警百般刁难,一番交涉后,狱警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晚上八点多,律师们突然接到中山区法院电话,取消开庭。5位律师基于对公权力的不信任,决定第二天一定要去法院领取不开庭通知。
4月12日早晨,梁小军、王全璋、郭海跃三位律师在大连中院外围路口就被几个便衣拦住不许过去,而程海和韩志广律师则被便衣放行,进入法院大门,但立刻过来几个警察,不由分说的将他们架入一辆大巴车中。随后,两位律师和另外几位被带到大连市委团校,在那里他们被强行搜身、搜包。
六十多岁的程海律师事后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描述他当时被绑架上大巴车的情景:“一个中年警察,他指挥三个小伙子抢我的手机,我不给。这时他们就掐我的脖子,控制我的手,终于抢走了手机。看我反抗,就打我。警号202297的警察拼命拧我的左手臂,另外一个一米八的小伙子,照着我的右脸颊就给我两拳。这样打了有二十分钟。”
除了刁难、殴打律师外,大连市中级法院外,大连政法委、“610”公安局、司法局、国安出动了大量警察、便衣,封锁法院周围所有的路口,警察衣服上都有一个特殊的徽章,各种警车布满巷口周围花园,便衣盘查路人、搜查车辆。大约8点20分左右,法院外的警察开始大肆绑架法轮功学员。据目击者说,警察开始抓人时,是看到五十岁以上的老年妇女就往警车上拽,不容分辩。能容二十二个座位的面包车有好几辆,抓到人就往面包车上拖。这就是“大连4.12事件”,6月21日非法庭审前的丑陋“预演”。
法庭本是弃恶扬善的地方,而中共的法庭内外,公检法各色人等不辩善恶,任做傀儡,听凭摆布,对那些罪大恶极如谷开来、王立军、刘志军之类的真正罪犯姑息、放纵;对于善良、忍让的法轮功学员却极力栽赃、构陷,当中共倒台,血债帮、政法委、“610”被清算时,迫害善良的公检法人员们,你们怎么办?
一、3个半小时与12小时
刘志军从政25年,担任铁道部部长8年,作案周期超长;涉嫌贪腐金额特别巨大;奸淫、嫖宿女性不断;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其被司法机关追缴的房产就有374套;人民币超过8亿元,美元23万,欧元223万,加元15万,港元8千多万等;股票账户9个,股票山东黄金27700股,佳电股份60万股,300万人民币的理财产品,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汽车16辆;书画饰品612件。
有人在网上将这些脏产进行折算,高达48亿人民币。丁书苗送刘志军三美女,刘就为她谋取中标30亿元的项目,丁书苗24亿元中介费对应的工程项目,总造价约1800亿元。刘志军案光案卷材料就达477卷之多,相关罪证有400多份,法庭经过短短的3个半小时就审理完毕,体现了惊人的司法审理速度,堪称世界奇迹。
对比3个半小时的贪腐巨案,6月21日,大连西岗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13名法轮功学员,指控他们为民众安装了能收看《新唐人电视台》的卫星接收器,庭审时间长达12小时。从早上8点30分一直审到晚上20点40分钟。
陈建刚律师称:“13个被告有3个开庭的过程当中病的站不住,坐不住,最后有两个有医生急救,另案处理了。至少有四个人病的比较严重,但是法院想继续开庭一直到深夜。我们看当事人已经从早到晚受了一天的苦了,我们于心不忍,所以一直跟他们抗争。法院把门锁住,不让律师走。”
后来在11名律师的强烈抗议之下,法院最终在20点40分休庭。有网民讽刺说,与前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庭审3个半小时相比,看海外电视难道比受贿6千万还要严重吗?
陈建刚律师称,“我那个当事人已经60岁了,他的文化水平最多就是三年级,建筑工地工人出生。有人找他去安装设备,他就去打两个眼安上,结果电钻不好使活还没干完,就那么一点点事情关了他350天左右了,到现在还没个头。其他的那些人大多数都是如此。”
陈建刚律师称:“这个案子一系列证据,第一、是牵强附会;第二、是造假;第三、是这些老百姓是淳朴、善良、真诚的人,普通认为犯罪的杀人放火、诈骗或者贪污,现在又包二奶等等,我党的一些毛病他们都没有,但是好人是要坐牢的。”
律师的话,道出了为什么这么简单的案件(为老百姓安个锅),要审这么长时间,甚至要连夜开庭,就是因为这些人是好人,在中共控制的国家里,好人要坐牢的。中共的法庭放纵罪恶,保护贪官,可以草草收场;迫害好人,栽赃陷害、无中生有、牵强附会,碰上了较真的精英律师,当然就不那么容易了。
而刘志军案,3个半小时的高速审理,还有一个原因是刘志军审前提出要求,希望庭审时间不要太长,因为他身体不好。审理这样的贪官,中共的法庭体现了少有的人道,尽量满足贪官的愿望。看来中共对红朝贪官还是蛮照顾的,真是再腐烂的肉也是身上的肉啊:开庭的当天早上,秦城监狱特意为刘志军煮上两个鸡蛋,配两个肉包子、一碗稀粥。中午为刘大人做红烧肉、鱼和米饭,俨然是为刘志军法庭审理守口如瓶,绝不供出同党的嘉奖。
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法庭可不管这些人的死活,什么身体不好、站不住、坐不住,法官们一概视而不见,毫无人性。而这些法轮功学员们之所以身体不支,正是中共一直以来的迫害。其中法轮功学员车中山在大连看守所被严管,受到酷刑折磨,被戴手铐脚镣并被铐在地环上两个月,有时整晚被绑在老虎凳上,导致车中山这样一个善良、勤勉、坚忍的壮汉,三次被送医院抢救。这就是为什么这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在非法庭审过程中站不住、坐不住,“病”的比较严重的原因。
二、角色错位与“干脏活”
刘志军一案中,检方认为刘志军坦白彻底,受贿赃款基本挽回,因此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而辩方律师表示刘志军并无立功表现,也没有任何检举揭发,在这一点上,检方辩方被质疑角色错位,“拿错发言稿”。的确,在是否具有从轻情节的问题上,检察院干了律师的活,而律师则干了检察院的活。
如果说刘志军案中表现出来的仅仅是控辩双方的角色错位,那么在审理法轮功的案件时,通常表现的就是公检法联合“干脏活”,在法庭上,公检法共同把流氓政法委的活给干了。
2013年4月16日石家庄市长安区公检法联合陷害和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邱立英一案中,辩护律师告诫长安区法院副院长王旭“别干脏活儿”,王旭语惊四座:“不干,你给我发工资啊!”震惊于王庭长的心态和素养之馀,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是:谁给王庭长发工资,他给谁干“脏活儿”?庭审前,法官对邱立英的律师说:“你该怎么辩,怎么辩。我该怎么判,怎么判。”这种甘做政法委傀儡、打手的“联合办案”是中共法庭构陷法轮功学员的常态。
6月21日大连庭审法轮功学员安锅一案,无论是辩护律师,还是这些法轮功学员都遭受到不公正对待。在此前的4月12日,为本案辩护的程海、王全章等五位律师在法院外曾遭警察挟持、毒打,本次开庭前又有李苏滨和郭海跃两名律师被禁止入内,而唐天昊律师更是被暴力驱逐出庭,这些恶劣的行为引起律师界的强烈愤慨。对于被非法关押、迫害一年来的法轮功学员,法庭毫不在意他们的身体状况,在3位法轮功学员庭审支撑不住,2个需医生急救的情况下,开庭长达12小时。律师们于心不忍,抗议休庭,但法院不予,把门关了,不让律师走,也不让旁听的人走。最后在律师的强烈抗议下才于20点40分休庭,另择日期开庭。
大连构陷法轮功学员案,4月12日借用大连中院,引起大量市民围观,当局对外造谣说:审判黑社会。6月21日非法开庭,中山区法院不在身处闹市的本院开庭,为掩人耳目,借用地理位置僻静的西岗法院开庭。大连市公安局还部署了全部警力,占据了法院外长达五、六百米的马路,马路两旁停满各类大小车辆,唯独没有一辆警车,路边石崖上坐满了便衣,没有一人着警服。一个小小的区法院审理个案件,东逃西窜,这“脏活”干的着实不容易!
安锅一案,表面上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互相勾结,沆瀣一气,背后则是政法委、“610”的黑手操控。因此案处处违法,不符合司法程序,证据作假,律师团的律师配合默契,有理有据的发问,让法官、公诉人无言以对,不得已频频休庭。律师们质疑公诉人的所有证据几乎都是强加的、伪造的,质问检察院怎么能把这样的东西拿到法庭上来。当事法轮功学员也纷纷指证公检法人员在证据方面欺骗他们的种种违法行径。律师团律师们一致认为:安锅不违法,所有法轮功学员都是无罪的!
三、不同的庭前彩排
刘志军案的审理速度超快,据报道是因为法庭审理前对复杂的案情进行了筛选。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证实了这一点:“在此前的庭前会议,我们主要是筛选那些无争议的问题,庭审时举证可以简化。我们不希望庭审时眉毛胡子一起抓,一会要回避,一会要通知证人出庭,我们希望这些问题在提前会议解决……”按照钱列阳的说法,诸如回避、通知证人到庭之类的都属于无关紧要的问题,都可以在庭前解决。而且钱律师还认为:只要控辩审和被告人在场,就有权决定一个案件哪些问题可以简化。
有了这种庭前会议、庭前“协商”、庭前“彩排”,什么样复杂的案件都可以“瘦身”,想“瘦身”到什么程度就“瘦身”到什么程度,难怪刘志军“性贿赂”、玩弄女性、睡了新红楼梦一个剧组的罪恶到最后变成了道德问题,司法不予追究;刘志军贪腐令人乍舌的财产最后折合人民币6460.54万元,损失还“基本挽回”。看来这庭会议对正式演出的顺利进行是功不可没的,难怪如今天中共的法庭如此热衷于庭前“彩排”?
与刘志军案中控辩审三方友好、斯文的庭前“协商”相比,大连4.12的“审前预演”可谓是刀光剑影、惊心动魄了。
大连中山区法院在政法委、“610”的授意下,原定4月12日在大连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13名法轮功学员。4月11日早晨,受法轮功学员委托的梁小军、王全璋、程海、郭海跃、韩志广等5位律师分别抵达大连。上午,程海律师和王全璋律师去中山区法院阅卷。下午,5位律师一起去大连看守所会见各自的当事人,大连看守所狱警百般刁难,一番交涉后,狱警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晚上八点多,律师们突然接到中山区法院电话,取消开庭。5位律师基于对公权力的不信任,决定第二天一定要去法院领取不开庭通知。
4月12日早晨,梁小军、王全璋、郭海跃三位律师在大连中院外围路口就被几个便衣拦住不许过去,而程海和韩志广律师则被便衣放行,进入法院大门,但立刻过来几个警察,不由分说的将他们架入一辆大巴车中。随后,两位律师和另外几位被带到大连市委团校,在那里他们被强行搜身、搜包。
六十多岁的程海律师事后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描述他当时被绑架上大巴车的情景:“一个中年警察,他指挥三个小伙子抢我的手机,我不给。这时他们就掐我的脖子,控制我的手,终于抢走了手机。看我反抗,就打我。警号202297的警察拼命拧我的左手臂,另外一个一米八的小伙子,照着我的右脸颊就给我两拳。这样打了有二十分钟。”
除了刁难、殴打律师外,大连市中级法院外,大连政法委、“610”公安局、司法局、国安出动了大量警察、便衣,封锁法院周围所有的路口,警察衣服上都有一个特殊的徽章,各种警车布满巷口周围花园,便衣盘查路人、搜查车辆。大约8点20分左右,法院外的警察开始大肆绑架法轮功学员。据目击者说,警察开始抓人时,是看到五十岁以上的老年妇女就往警车上拽,不容分辩。能容二十二个座位的面包车有好几辆,抓到人就往面包车上拖。这就是“大连4.12事件”,6月21日非法庭审前的丑陋“预演”。
法庭本是弃恶扬善的地方,而中共的法庭内外,公检法各色人等不辩善恶,任做傀儡,听凭摆布,对那些罪大恶极如谷开来、王立军、刘志军之类的真正罪犯姑息、放纵;对于善良、忍让的法轮功学员却极力栽赃、构陷,当中共倒台,血债帮、政法委、“610”被清算时,迫害善良的公检法人员们,你们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