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前问责高官涉诈骗 判二年缓刑

2013年08月09日港澳
【新唐人2013年08月09日讯】香港前发展局局长麦齐光和前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多年前互租住宅单位以骗取政府租金津贴,早前被裁定串谋诈骗和使用虚假文件意图欺骗共6项罪名成立。香港区域法院星期四判两人监禁8个月,缓刑2年。

法官在判刑时表示,案件发生在20多年前,当时的港府租津制度有结构性问题,令人可利用漏洞获益。两名被告已退回多收的租津,而辩方提供的求情信显示了两人对社会有贡献。不过社会对公务员有高要求,两人应该诚实。因此判二人各罪合计监禁8个月,缓刑2年。

麦齐光和曾景文先后步出法院遭到大批传媒包围。

前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很多谢家人、亲戚和朋友同事的支持。”

前发展局局长麦齐光:“我非常的感谢在最后的阶段中,我的同事、我的朋友、香港大学的校长副校长、我的有关部门、我的亲戚朋友、甚至我的邻居,都给我很大很大的支持,给我很大的力量可以经历这一年的过程。”

麦齐光对曾景文涉入事件感到非常的不安乐,强调二人永远是好朋友。宣判后,有28天时间让二人商讨决定是否上诉。

麦齐光上任发展局局长仅12日就被廉署拘捕,同日辞职,是历来任期最短的问责官员。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在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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