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蒙冤警察群体纪念进京维权一周年

【新唐人2013年8月14日讯】又到了八月十五日,这是一个所有中国人都无法忘记的日子。

一年前的今天,十名来自全国各地的蒙冤警察代表,汇聚北京市西南郊的卢沟桥畔,公开向世人宣布:全国的蒙冤公检法司人员向日益严重的司法腐败宣战,在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的圣地卢沟桥,打响反对司法腐败的第一枪!从此,全国蒙冤警察群体正式投身于国人反对腐败之中,投入了维护宪法、法律尊严、维权公民权利、要公平公正、要人权尊严、要民主自由的人权活动中。

我们这个群体所遭遇的各种迫害,和任何普通公民一样。在我们中间有的因为敢于公开揭发单位内部的违法乱纪,从而遭遇了掌握权力的腐败份子公然的政治迫害或司法打击。比如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公安分局田兰、黑龙江省公安厅宋秀玲、四川省川西监狱高旭东、新疆米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马新丽等;有的因为工作或者被某些人忌恨,而遭到公检法滥用公权力的栽赃和司法迫害。如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何祖华、李立富,河南省清丰县公安局霍朝选,山东省日照市看守所董才,黑龙江省穆棱市林业公安局张国峰,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周历,吉林省靖宇市公安局魏健、张玻、甘肃省天水市秦城公安分局李大伟、黑龙江省五常市公安局荣彦宏、江苏省泰兴市公安局季新生、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李宏祥等;还有的是被检察院、被纪委滥用职权、刑讯逼供、枉加罪名。如贵州省赫章县公安局谭家卫、河南省郑州铁路公安处李新善、江苏省徐州睢宁县公安局王汉臣、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张遥等;更多的是被政府部门、单位领导作为转嫁责任或者打击报复的对象,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无辜辞退等。如安徽省安庆市九成监狱房争胜、内蒙古未成年犯管教所张军武、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革新路派出所宋传友、湖北省司法厅黄玲、四川省达州市公安局黄玉生、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赵宏炎、马治国等等。

一年来,蒙冤警察群体在首都北京开展了多次公开维权活动。作为曾经的警察群体工作人员,我们有很强的自制力。我们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不搞非法活动。我们做到一切维权行动都是在法律和宪法允许内进行。我们的正义之举、我们的维权努力引起世人对公权力腐败现象的关注,受到了各界反腐维权人士的广泛支持和声援,全国各地的蒙冤司法人员源源不断地汇集起来,不断壮大司法人员的反腐力量。今天,全国蒙冤警察群体成员已经有25省二​​百馀人,相信还会有更多的蒙冤司法人员加入进来,因为在现行的社会中,任何人都是弱势群体,随时可能遭遇腐败权力的无理侵害。

一年来,在维权的道路上,我们也不断再次遭受迫害。过去,我们中间已经有很多人为了维权而被非法拘留、劳教。这一年当中,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赵宏炎、马治国分别被暴力截访打伤或者多次被当地非法拘禁;数十人次先后被非法羁押于派出所、久敬庄、马家楼等场所或者在原籍被拘留或严密监视、监控;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何祖华、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周历,竟然仅仅因为前往北京园博园参观开幕式,就被北京警方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而非法刑事拘留37天。凡此种种说明,在中国公权力依然滥用无度,依法维权、正当维权依然危机重重,这也恰恰说明了坚持维权、反对公权力腐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我们任重而道远。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我们群体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在积极地响应和配合“打老虎灭苍蝇”的反腐败斗争中。我们不仅仅为讨回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为维护宪法、法律、人权自由尊严和法治公正而奔走呐喊!

全国蒙冤警察群体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五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