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8月16日讯】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瓜农邓正加被城管殴打致死事件持续发酵,近段时间一直在公众的视野里晃悠,虽然邓正加死于城管秤砣重击早已在民间成为定论,但是,官方和官方媒体却一直企图文过饰非,死不承认邓正加的真实死因,在多次通报中玩弄文字游戏,挑战公众的智商和忍耐力。
在海内外舆论的穷追猛打之下,官方开始让步,先是给予邓正加家人以高额赔偿,然后解除6名涉事城管职务并对其刑事拘留。7月31日晚,郴州市公安局通报称,法医根据尸体检验情况及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病理组织学检验结论综合分析认为,7月17日不幸身亡的瓜农邓正加系外力作用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
警方通报的尸检结果显示:死者邓正加头、颈、肩部等处都有软组织损伤,可见,邓正加与城管发生冲突时,遭到相当暴力的对待,而不是推搡等“低暴力行为”,可能致其死亡应该是可以预见的。所以,邓正加之死绝不是刑法意义上“不能预见的意外”,当事城管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从警方选择在晚间发布尸检结果来看,官方对此事是极为重视的,否则不会在下班时间加班公布尸检结果。不过,从事发之日到结果出来之日的距离看,这个结果不能不说是姗姗来迟,因为在现有的科技条件下,要查出邓正加的死因几天时间便已足够。
此前,面对汹涌的舆情,官方曾通报称邓正加是“突然倒地死亡”、“颅内有淤血”,如今,“外力作用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的结论虽然更接近事实真相,但这种结论一出来,便再度引发了舆论的喝斥,因为这一结论既承认了邓正加之死与外力作用有关,又在以邓正加本身有病来为涉事者开脱。
邓正加是否真的“脑血管畸形”?当然有这种可能,不光是他,每个人都有这种可能。只是,鉴定机构和人员都是当地官方安排的,所以,对于公众和邓正加的家人而言,即使鉴定结果存在无中生有罔顾事实的情况,也无法反驳。于是,只能选择宁可信其有。
医学上对于“脑血管畸形”有这样的表述:脑血管畸形亦称血管瘤,非真性肿瘤,系先天性脑血管发育异常。临床表现以畸形血管破裂出血为最常见症状,部分病人以癫痫为首发症状;由于“盗血”现象,局限性脑缺血可致脑萎缩,智力减退、精神不正常可存在。
倘若邓正加真的是“脑血管畸形”,那么,是否可以因此而为涉事城管减轻罪责?显然,要看是什么情况,如果邓正加仅仅只是被城管推搡而发病倒地,当然可以,但要是被城管下狠手用秤砣猛砸而倒地,则另当别论。这个道理其实非常浅显,就相当于我们故意杀死了一位行将就木的老者,不能因为其行将就木而逃脱谋杀指控一样。
从郴州警方通报的尸检结果看,邓正加在死亡前,不仅遭到了打击不仅仅限于头部,由此可见,城管对邓正加绝不是推搡那么简单,而是大打出手、用力非轻。邓正加生于1957年,如今已经是56岁的人了,这样年纪的人,怎么经得起城管的暴力殴打?即使邓正加身患绝症,也可以肯定,他是被城管殴打致死的。
邓正加死亡当天,当地官方的表现相当粗暴,从当晚9点开始,警方多次试图抢夺邓正加的尸体,结果被围观群众用石头、矿泉水、西瓜打退,现场一度混乱。次日凌晨2点,邓正加的家人找来冰柜存放邓正加的遗体,亲属和村民以冰柜为中心,围在文昌南路的事发现场。
然而,官方并未因此而善罢甘休,据邓家人称,大约4点40分左右,在家属没有任何防备和挑衅的情况下,官方出动200多名员警,手持警棍和盾牌,对现场围观者暴打,包括路人和亲属在内的十馀名围观者被打伤。邓正加的大女儿背部、脑袋、胸部被打伤,缝了数针,一个年轻的路人,脑袋被打破。人群被驱散后,员警从冰柜里抬出死者邓正加的遗体后拉走,整个过程前后持续20分钟。
面对如此重大的社会事件,湖南当地媒体高度关注,在警方强行驱散人群的过程中,湖南经视记者李海涛与雷凯在采访中,被五、六名员警用粗木棍殴打,致头部、肩部和背部不同程度受伤,脚上有约6釐米伤口。采访车和两部手机被砸,其中一部手机不知去向。如果是在10年前,类似的情形出现在中国的任何地方都不足为奇,而在新媒体异常发达的今天,则表明当地官方是在公然践踏法律和人权,与民为敌。
一般的公共事件,热闹几天过后便淡出公众视野,而此次的瓜农被殴打致死事件,则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持续高烧不退。之所以如此,这不能怪公众穷追猛打,而要怪当地官方没有摆正面对舆情的心态,他们一直在试图以强压和隐瞒的方式来消除影响,其结果却适得其反。
从最近的这一次通报看,官方仍然在利用手中的权力忽悠公众,虽然涉事城管已经被刑拘,但从此次的通报结果看,警方已经开始为他们减轻罪责铺路。可以肯定的是,即使涉事城管最终被判刑,其刑期也不会太长。此事再一次体现出了权力在中国的狂妄,仅仅只是看官方的结论,邓正加或许死不瞑目,而公众的态度则可以给九泉之下的他一丝慰藉。
从巨贪陈同海到刘志军的免死,对比取款民工许霆等平民的遭遇,不难看出,法治在中国依然是天方夜谭,主宰中国的依然是权力和人治。瓜农邓正加被殴打致死事件再一次让公众明白,只要没有将权力关入制度的笼子,平民的生命就会显得微不足道,而要讨回公道也比登天还难。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在海内外舆论的穷追猛打之下,官方开始让步,先是给予邓正加家人以高额赔偿,然后解除6名涉事城管职务并对其刑事拘留。7月31日晚,郴州市公安局通报称,法医根据尸体检验情况及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病理组织学检验结论综合分析认为,7月17日不幸身亡的瓜农邓正加系外力作用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
警方通报的尸检结果显示:死者邓正加头、颈、肩部等处都有软组织损伤,可见,邓正加与城管发生冲突时,遭到相当暴力的对待,而不是推搡等“低暴力行为”,可能致其死亡应该是可以预见的。所以,邓正加之死绝不是刑法意义上“不能预见的意外”,当事城管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从警方选择在晚间发布尸检结果来看,官方对此事是极为重视的,否则不会在下班时间加班公布尸检结果。不过,从事发之日到结果出来之日的距离看,这个结果不能不说是姗姗来迟,因为在现有的科技条件下,要查出邓正加的死因几天时间便已足够。
此前,面对汹涌的舆情,官方曾通报称邓正加是“突然倒地死亡”、“颅内有淤血”,如今,“外力作用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的结论虽然更接近事实真相,但这种结论一出来,便再度引发了舆论的喝斥,因为这一结论既承认了邓正加之死与外力作用有关,又在以邓正加本身有病来为涉事者开脱。
邓正加是否真的“脑血管畸形”?当然有这种可能,不光是他,每个人都有这种可能。只是,鉴定机构和人员都是当地官方安排的,所以,对于公众和邓正加的家人而言,即使鉴定结果存在无中生有罔顾事实的情况,也无法反驳。于是,只能选择宁可信其有。
医学上对于“脑血管畸形”有这样的表述:脑血管畸形亦称血管瘤,非真性肿瘤,系先天性脑血管发育异常。临床表现以畸形血管破裂出血为最常见症状,部分病人以癫痫为首发症状;由于“盗血”现象,局限性脑缺血可致脑萎缩,智力减退、精神不正常可存在。
倘若邓正加真的是“脑血管畸形”,那么,是否可以因此而为涉事城管减轻罪责?显然,要看是什么情况,如果邓正加仅仅只是被城管推搡而发病倒地,当然可以,但要是被城管下狠手用秤砣猛砸而倒地,则另当别论。这个道理其实非常浅显,就相当于我们故意杀死了一位行将就木的老者,不能因为其行将就木而逃脱谋杀指控一样。
从郴州警方通报的尸检结果看,邓正加在死亡前,不仅遭到了打击不仅仅限于头部,由此可见,城管对邓正加绝不是推搡那么简单,而是大打出手、用力非轻。邓正加生于1957年,如今已经是56岁的人了,这样年纪的人,怎么经得起城管的暴力殴打?即使邓正加身患绝症,也可以肯定,他是被城管殴打致死的。
邓正加死亡当天,当地官方的表现相当粗暴,从当晚9点开始,警方多次试图抢夺邓正加的尸体,结果被围观群众用石头、矿泉水、西瓜打退,现场一度混乱。次日凌晨2点,邓正加的家人找来冰柜存放邓正加的遗体,亲属和村民以冰柜为中心,围在文昌南路的事发现场。
然而,官方并未因此而善罢甘休,据邓家人称,大约4点40分左右,在家属没有任何防备和挑衅的情况下,官方出动200多名员警,手持警棍和盾牌,对现场围观者暴打,包括路人和亲属在内的十馀名围观者被打伤。邓正加的大女儿背部、脑袋、胸部被打伤,缝了数针,一个年轻的路人,脑袋被打破。人群被驱散后,员警从冰柜里抬出死者邓正加的遗体后拉走,整个过程前后持续20分钟。
面对如此重大的社会事件,湖南当地媒体高度关注,在警方强行驱散人群的过程中,湖南经视记者李海涛与雷凯在采访中,被五、六名员警用粗木棍殴打,致头部、肩部和背部不同程度受伤,脚上有约6釐米伤口。采访车和两部手机被砸,其中一部手机不知去向。如果是在10年前,类似的情形出现在中国的任何地方都不足为奇,而在新媒体异常发达的今天,则表明当地官方是在公然践踏法律和人权,与民为敌。
一般的公共事件,热闹几天过后便淡出公众视野,而此次的瓜农被殴打致死事件,则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持续高烧不退。之所以如此,这不能怪公众穷追猛打,而要怪当地官方没有摆正面对舆情的心态,他们一直在试图以强压和隐瞒的方式来消除影响,其结果却适得其反。
从最近的这一次通报看,官方仍然在利用手中的权力忽悠公众,虽然涉事城管已经被刑拘,但从此次的通报结果看,警方已经开始为他们减轻罪责铺路。可以肯定的是,即使涉事城管最终被判刑,其刑期也不会太长。此事再一次体现出了权力在中国的狂妄,仅仅只是看官方的结论,邓正加或许死不瞑目,而公众的态度则可以给九泉之下的他一丝慰藉。
从巨贪陈同海到刘志军的免死,对比取款民工许霆等平民的遭遇,不难看出,法治在中国依然是天方夜谭,主宰中国的依然是权力和人治。瓜农邓正加被殴打致死事件再一次让公众明白,只要没有将权力关入制度的笼子,平民的生命就会显得微不足道,而要讨回公道也比登天还难。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