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500次第一案”: 甘肃初中生发帖遭刑拘

2013年09月20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09月20日讯】甘肃省张家川县初三学生杨某,日前因为发微博质疑一名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遭到警方的刑事拘留。这是中共“两高”关于“网路谣言”的司法解释出台后,第一起因网路言论被刑事拘留的案例。事件传出后,引起了舆论极大的反弹。

9月19号,杨某的父亲告诉媒体说,警方认为他儿子在网上发帖造谣,以“涉嫌寻衅滋事”的罪名,把他刑拘了。

12号,张家川县一名男子坠亡,当地警方对死者进行了强制尸检。14号,杨某发微博说,警方殴打、拘留死者家属, 质疑案件有内情。这一微博被转发500多次后,17号,杨某被带走。

大陆律师李天天:“这个事情人家批评你公安,你公安有则改之无则加免,怎么就会寻衅滋事呢?”

最近,中共“两高”出台的最新司法解释宣称,所谓的“谣言”在网路上被点击5000次,转发500次,就可以判3年徒刑。

北京维权人士胡佳:“ 我相信针对两高司法的这种解释,他应该是获得了整个政法层面的首肯才会这样去做的,拿一个小孩子来做这样的事情,你可以看到共产党有多么的恶,有多么的丑,有多么的不讲廉耻。”

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前,中共公安以打击网路谣言为名,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抓捕了上千网民。

时政评论员汪北稷:“可能再往下走,整个全中国都要贴上‘莫谈国事’了,出门都在拿路条,上网也不能说话,一说话就要抓。中共就想剥夺人们思考的权力、言论的权力、聚集的权力,以维持它这种残暴的统治。”

胡佳表示,中共当局抓捕一个小孩子来杀一儆百,恐吓公民的恶行,一定会载入中共司法恶行史册。

新唐人记者李韵、丁宁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