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媒:中共法院在暗箱中揭开面纱

2013年10月02日时政
【新唐人2013年10月3日讯】(新唐人记者陈洁综合报导)济南中院此前针对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案的庭审推出了微博“现场直播”,现在,中国各法院又纷纷开设自己的社交媒体账户。然而,此举是否意味着中共司法改革的进步呢?德媒指出,答案是否定的。

《德国之声》报导称,中共法院的不透明和不独立已经严重损害了其在中国民众心中的信誉,而中共官员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

据中共官媒报导,新一届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要求高级法官和地方法院的媒体官员学习使用新媒体,并称法院微博不应该仅仅发布及时消息,也应该在网上答疑解问。截至今年9月,中国各级法院已经在新浪微博上开设了955个用户账户。

上周,中国中部的一家法院在微博上详细地报导了一起杀人案,并以一张犯人戴手铐签字认罪的照片告终;广西梧州市一家法院自今年5月起已经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39份庭审内容;针对此前吵得沸沸扬扬的李天一强奸案,位于北京的审理法院在网上举行了罕见的互动问答环节。

对此,中国的法律学者和律师们同时表示,这可能更多的是政治宣传,而非真正的公开透明。法庭旁听的人员仍然受严格控制,而在通过社交媒体对外发布信息时,法院可以轻松地过滤掉敏感信息。而律师们则不允许公开在网上谈论他们处理的案件。

《德国之声》报导援引上海律师吴鹏斌(音)说:“如果他们是真心的(希望公开透明),为什么不公开诉讼案件表,通过先到先得庭审席位的原则向所有公众公开庭审呢?为什么要麻烦地选择微博呢?”

法学专家也认为,这些改变并非朝着司法独立进步,中国共产党仍然牢牢控制着中国法院。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何斌说:“如果司法大门敞开,那将是革命性的。那么司法不公将无处可藏,然而腐败和权力因为担心罪恶被揭露,将会阻拦这一进程。”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教授李轩表示欢迎任何程度的开放,“选择性开放也比不开放好”。不过,李轩说:“法院可以在微博上分享内容,却不允许律师这样做,这是矛盾的。我们担心,法院只在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公开案件。”同时他补充法院可以在微博上过滤审查具体的诉讼细节。

表面的公开?

在薄熙来案的审理中,济南中院在微博上发布了几近及时的消息,其中也包括诉讼的很多具体内容、视频、关键证词的音频和会场的照片。

尽管如此,发布的信息却是经过法院工作人员的精心筛选,《新唐人》此前报导,有网友发现,8月26日,薄案第5天庭审,济南中院之后再放上微博的控方发言内容有所修改,删去了一大段,该段提及薄曾辩解发布王立军接受休假式治疗,是受到“上级六条指示”。另外,据来自诉讼内部的消息称,微博在薄的判决公告中也没有提到,薄熙来在法院判他腐败指控成立判处终身监禁时,大声抗议不公。

批评者称,在这样一起结果早已内定的案件中,法院表面的公开只是为这一政治案件提供合法性。人权律师浦志强说:“整个案件都是在暗箱操作,发几条微博怎么就能代表司法公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