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0月9日讯】 最近,北京有学者朋友转发来两篇讲话稿,一个是诺奖获得者莫言在日本东亚文学论坛上题为‘哪些人是有罪的’的演讲,另一个是内地法学教授贺卫方10月4日在香港中文大学题为‘有生之年能看到宪政民主中国’的演讲,要我对此作一个评价。在读了这两位‘大家’的‘宏论’之后,我在此仅聊表一下个人的些许看法。
一、朋友按:‘有人说,仅凭这篇演讲,莫言就应该获得诺奖!’
长期来,诺贝尔文学(甚至和平)等奖项的评审多已政治化和势利化,且具有强烈的派性和倾向性,与其原初的评判原则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故其价值和意义不值一提。有时,获诺贝尔文学奖竟成为一种笑话或丑闻。
莫言批评(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时政和人类发展弊端,应该有所肯定,可看作是一个作家对世界和人文的普遍关怀,但其表达方式和内容却值得审视。在其‘哪些人是有罪的’的演讲中,莫言谈人的贪欲(贫富与欲望)、人(通过科技发展)对地球环境的破坏和政府腐败等人类的顽症时,只谈现象不谈(根本)原因(如制度等政治社会因素),反贪官、反不仁不义的富贵者,却不反‘天朝’及其制度,乏指某些人(即所谓‘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了财富和权势的富贵者们’)有罪,却避免触及其所依附的政治及社会结构(如制度等),而且以指责人类贪欲无度和利益至上来淡化对中国制度的具体审视,打擦边球,作文人秀,以为自己挽回失去的个人形象。在这里,莫言对人类(或变相地对中国)的弊病仅仅做一了个泛道德式的评判,回避从其他价值(如法理和政治思想等)上来观照问题,以伦理本位观为其出发点(简单地以好坏来评判),不从制度和理念上去找原因。
然而,不管莫言现在和今后怎么表白,其诚信度和可信性都再难提升。莫言不管以什么文字或资格获诺奖,得到的都不过是一纸虚名而已。当然,莫言也不是一个单一(或可以简单予以归类)的人,他既有御用文人的特质,又有一般人的基本良知,既知道中国制度的痼疾在哪,却不能或不敢直言相向,是一个复杂而充满内在矛盾与苦痛的作家。他的某些言行,虽不可倡,亦不足为怪,人之常态罢了。
莫言对‘哪些人是有罪的’问责,指向的只是那些‘暴发户们、投机者们、掠夺者们、骗子们、小丑们、贪官们、污吏们’,不包括那些为统治阶层纳谏、献媚和歌功颂德的骚人墨客,不包括那些吃皇粮拿俸禄的‘食客们’,把自己打扮或包装成嫉恶如仇、为民伸冤的‘仁人君子’和‘救世主’。
哪些人是有罪的?获诺贝尔奖的‘莫言’或‘巧言’之辈就没有罪?我们有没有罪?正如莫言自己所断言的那样,‘我们的文学真能使人类的贪欲,尤其是国家的贪欲有所收敛吗?结论是悲观的’。这里的‘贪欲国家’,指的是世界上所有的国家,特别是指西方发达的国家,即如莫言所说:‘与不发达国家比起来,发达国家是有罪的,因为发达国家的欲望更大,发达国家不仅在自己的国土上胡折腾,而且还到别的国家里,到公海上,到北极和南极,到月球上,到太空里去瞎折腾’。
文人要‘拯救’他人,得首先拯救自己(的灵魂)。如果把自己都排除在救赎的范围之外,又怎么能谈得上拯救他人甚或人类呢?所以,其结论确实只能是悲观的,尽管莫言等文坛权贵们誓言决‘不放弃努力’。
二、贺卫方:中国社会‘缺乏阶级固化’,‘有生之年能看到宪政民主中国’
贺卫方在其演讲中‘回溯中国宪政之路,称中国走向宪政缺乏固定的社会结构及对中央的有效控制两样先天要素,但表示权力的专业化发展或许是一条出路’。
贺卫方试着从社会结构历史性特点或缺陷的视角来探讨中国不易发生宪政的原因,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但并不是新观点,孙中山先生早年亦有过类似的提法)。正如他所指,中国长期以来或现阶段‘缺乏阶级固化’,‘社会阶层高度流动’,‘没有地方能够真正实现自治’,以及‘地方没有力量可与中央抗衡’,等等。
宪政是限制公权力、确立社会自由的制度形式,是各阶层相互博栾和抗衡的产物,故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阶级间明显的界限有利于宪政的发生’。中共现阶段的领导层之所以不愿轻易启动宪政,也可以说,是因为,中国社会中还不存在能与中央抗衡的各种地方自治力量(如旧时代的地方割据、行业组织和帮会等),社会未有效地组织起来而形成(相对)独立或自由的政治力量。一个社会制度的变革,通常是由于民间或地方组织和势力不断上升而挑战中央权力的结果。
不过,中共不采取宪政的原因,当然不止于上述的‘缺乏阶级固化’这一个因素,可基于多种因素,比如:前苏联及东欧共产国家政权的倾覆,并不是因为其社会已拥有‘固化了的阶级’所致,而主要是因为其最高决策层(如苏共中央)在决策上的混乱与方向不清造成。也就是说,一个高度中央集权和‘缺乏阶级固化’的国家,也有向宪政方向转型的可能。在这里,关键的是,要看最高决策层的意愿和决策方向及其行为如何,即要看其‘顶层设计’怎样。中共不推行宪政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当权者不愿意放弃给自己带来特殊利益和权力的‘新党国体制’(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当年台湾中华民国的蒋经国先生也并没有必要非要搞政治改革,如果他和执政的国民党不愿意如此。这即是说,蒋经国当年先生不推行开放党禁报禁等政治改革,国民党也不会因此而丢掉政权,其一党专制完全可能延续至今。
所以,从学术的层面上来看,贺卫方的探讨路径是可取的,有它的独特性,但它只是从某一角度或层次来看问题,故难免有误区和偏颇之处。至于中国未来的宪政是否可以通过像他所说的‘权力的专业化’来实现,‘如法律知识的支援,法律系统出身的官员可以逐渐发展出专业的知识,利用这些知识加固对私权的严格定义和保障,最终制约政府的权力,让政府逐渐服从这一套专业规范’,则是一个较具假设性的命题,其可论证性是开放而未定的。这里,统治者的利益取向和持守态度没有被考虑进去,学究性太强。
最后,贺卫方对中国实现宪政时间所持的乐观态度,即在他‘有生之年能看到宪政民主中国’,则更富个人感性色彩。中国的民主宪政到底什么时候能够实现,或怎样(如是否能在‘缺乏阶级固化’的条件下通过所谓的‘权力专业化’等路径)来实现,是难以预测或推算的。虽然,我们大家都希望中国能尽早地实现民主宪政,但这只是个善良愿望而已,跟学术研究和政治及社会的发展没有多大关联。
文章来源:作者提供
一、朋友按:‘有人说,仅凭这篇演讲,莫言就应该获得诺奖!’
长期来,诺贝尔文学(甚至和平)等奖项的评审多已政治化和势利化,且具有强烈的派性和倾向性,与其原初的评判原则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故其价值和意义不值一提。有时,获诺贝尔文学奖竟成为一种笑话或丑闻。
莫言批评(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时政和人类发展弊端,应该有所肯定,可看作是一个作家对世界和人文的普遍关怀,但其表达方式和内容却值得审视。在其‘哪些人是有罪的’的演讲中,莫言谈人的贪欲(贫富与欲望)、人(通过科技发展)对地球环境的破坏和政府腐败等人类的顽症时,只谈现象不谈(根本)原因(如制度等政治社会因素),反贪官、反不仁不义的富贵者,却不反‘天朝’及其制度,乏指某些人(即所谓‘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了财富和权势的富贵者们’)有罪,却避免触及其所依附的政治及社会结构(如制度等),而且以指责人类贪欲无度和利益至上来淡化对中国制度的具体审视,打擦边球,作文人秀,以为自己挽回失去的个人形象。在这里,莫言对人类(或变相地对中国)的弊病仅仅做一了个泛道德式的评判,回避从其他价值(如法理和政治思想等)上来观照问题,以伦理本位观为其出发点(简单地以好坏来评判),不从制度和理念上去找原因。
然而,不管莫言现在和今后怎么表白,其诚信度和可信性都再难提升。莫言不管以什么文字或资格获诺奖,得到的都不过是一纸虚名而已。当然,莫言也不是一个单一(或可以简单予以归类)的人,他既有御用文人的特质,又有一般人的基本良知,既知道中国制度的痼疾在哪,却不能或不敢直言相向,是一个复杂而充满内在矛盾与苦痛的作家。他的某些言行,虽不可倡,亦不足为怪,人之常态罢了。
莫言对‘哪些人是有罪的’问责,指向的只是那些‘暴发户们、投机者们、掠夺者们、骗子们、小丑们、贪官们、污吏们’,不包括那些为统治阶层纳谏、献媚和歌功颂德的骚人墨客,不包括那些吃皇粮拿俸禄的‘食客们’,把自己打扮或包装成嫉恶如仇、为民伸冤的‘仁人君子’和‘救世主’。
哪些人是有罪的?获诺贝尔奖的‘莫言’或‘巧言’之辈就没有罪?我们有没有罪?正如莫言自己所断言的那样,‘我们的文学真能使人类的贪欲,尤其是国家的贪欲有所收敛吗?结论是悲观的’。这里的‘贪欲国家’,指的是世界上所有的国家,特别是指西方发达的国家,即如莫言所说:‘与不发达国家比起来,发达国家是有罪的,因为发达国家的欲望更大,发达国家不仅在自己的国土上胡折腾,而且还到别的国家里,到公海上,到北极和南极,到月球上,到太空里去瞎折腾’。
文人要‘拯救’他人,得首先拯救自己(的灵魂)。如果把自己都排除在救赎的范围之外,又怎么能谈得上拯救他人甚或人类呢?所以,其结论确实只能是悲观的,尽管莫言等文坛权贵们誓言决‘不放弃努力’。
二、贺卫方:中国社会‘缺乏阶级固化’,‘有生之年能看到宪政民主中国’
贺卫方在其演讲中‘回溯中国宪政之路,称中国走向宪政缺乏固定的社会结构及对中央的有效控制两样先天要素,但表示权力的专业化发展或许是一条出路’。
贺卫方试着从社会结构历史性特点或缺陷的视角来探讨中国不易发生宪政的原因,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但并不是新观点,孙中山先生早年亦有过类似的提法)。正如他所指,中国长期以来或现阶段‘缺乏阶级固化’,‘社会阶层高度流动’,‘没有地方能够真正实现自治’,以及‘地方没有力量可与中央抗衡’,等等。
宪政是限制公权力、确立社会自由的制度形式,是各阶层相互博栾和抗衡的产物,故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阶级间明显的界限有利于宪政的发生’。中共现阶段的领导层之所以不愿轻易启动宪政,也可以说,是因为,中国社会中还不存在能与中央抗衡的各种地方自治力量(如旧时代的地方割据、行业组织和帮会等),社会未有效地组织起来而形成(相对)独立或自由的政治力量。一个社会制度的变革,通常是由于民间或地方组织和势力不断上升而挑战中央权力的结果。
不过,中共不采取宪政的原因,当然不止于上述的‘缺乏阶级固化’这一个因素,可基于多种因素,比如:前苏联及东欧共产国家政权的倾覆,并不是因为其社会已拥有‘固化了的阶级’所致,而主要是因为其最高决策层(如苏共中央)在决策上的混乱与方向不清造成。也就是说,一个高度中央集权和‘缺乏阶级固化’的国家,也有向宪政方向转型的可能。在这里,关键的是,要看最高决策层的意愿和决策方向及其行为如何,即要看其‘顶层设计’怎样。中共不推行宪政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当权者不愿意放弃给自己带来特殊利益和权力的‘新党国体制’(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当年台湾中华民国的蒋经国先生也并没有必要非要搞政治改革,如果他和执政的国民党不愿意如此。这即是说,蒋经国当年先生不推行开放党禁报禁等政治改革,国民党也不会因此而丢掉政权,其一党专制完全可能延续至今。
所以,从学术的层面上来看,贺卫方的探讨路径是可取的,有它的独特性,但它只是从某一角度或层次来看问题,故难免有误区和偏颇之处。至于中国未来的宪政是否可以通过像他所说的‘权力的专业化’来实现,‘如法律知识的支援,法律系统出身的官员可以逐渐发展出专业的知识,利用这些知识加固对私权的严格定义和保障,最终制约政府的权力,让政府逐渐服从这一套专业规范’,则是一个较具假设性的命题,其可论证性是开放而未定的。这里,统治者的利益取向和持守态度没有被考虑进去,学究性太强。
最后,贺卫方对中国实现宪政时间所持的乐观态度,即在他‘有生之年能看到宪政民主中国’,则更富个人感性色彩。中国的民主宪政到底什么时候能够实现,或怎样(如是否能在‘缺乏阶级固化’的条件下通过所谓的‘权力专业化’等路径)来实现,是难以预测或推算的。虽然,我们大家都希望中国能尽早地实现民主宪政,但这只是个善良愿望而已,跟学术研究和政治及社会的发展没有多大关联。
文章来源:作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