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1名大学生给教育部发联名建议信

2013年10月17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10月18日讯】(自由亚洲电台报导)在中国大陆,各地大学生被强制实习做廉价劳工的事件不断。甘肃多名在校大学生10月17日联名致信中国教育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加强对高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强制学生以实习为名做廉价劳工问题的监管,保障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

北京公益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在网上发布的信息说,甘肃21名大学生在致中国教育部的建议信中指出,根据中国现行《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劳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论是公立高校、民办高校,还是高等职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属于教学内容的实习活动必须符合教育的目标和方向,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能侵害学生的权益,而应以保障学生基本权益为前提,特别是实习活动应建立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不能由学校以强制或隐性强制的方式推行。在实习中,则应严格依据中国《劳动法》及劳动保障制度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劳动保障。

写信给中国教育部的发起人之一、甘肃某高校的学生小唯(化名)表示,实习往往不发工资、补助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学生工的受教育权和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均得不到实质性的保护。目前的有关规定都存在漏洞和不足,比如在实习期间,学生是否有工伤保险,以及工作条件、工作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另外也没有提到学校、学生和企业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发生了侵害学生的事情,行政部门应负怎样的责任等等。

“北京益仁平中心”的信息说,媒体前不久曝光了一所大学安排在校学生被校方强迫进入富士康工厂实习,不参加者不发学位证书的事件。事件发生在今年8月,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大一及大二的246名学生被学校以两个月社会实践的名义安排进入富士康科技集团(烟台)工业园,被分配到与专业无关的流水线、物流运输等简单体力工种。学生们每天工作11个小时,不允许提前退出,否则将失去6个技能学分,不能毕业。10天就有4名同学晕倒在生产线上,另有2位同学身体不适送往医院,分别被诊断为心肌炎并发症和淋巴发炎。

媒体还曝光,南海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谭杰洪在工厂实习期间猝死,年龄只有16岁。他9月初在学校组织下前往中山东凤镇某电器厂实习。9月27日早上,谭杰洪因身体不适想要请假,被拒绝。他带病工作一天后,猝死在被送往医院的路上。

就中国为什么近年来频发大学生被强制实习的事件这个问题,在美国的《中国劳工观察》负责人李强分析说

“一个原因就是中国工厂劳工的短缺。然后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用实习生的话,对企业和学校都有很大的利润。比如说,企业赶货的时候,也就是说在8月、9月、10月、11月、12月,企业比较忙,它需要大量的人手。而学校如果送很多大学生出去到类似富士康公司的工厂去实习3个月,学校从每个人身上就可以至少收到120元的中介费。而有些大学生想去企业打工挣点钱,但却发现条件如此恶劣、而且每天工作长达11小时左右、实习所作的事跟自己的专业不对口、而且根本就挣不了什么钱!”

甘肃21名学生写给教育部的建议信,还列举了中国《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职业教育法》有关实习生的相关规定。现行法律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民办教育和职业教育负有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等职责。建议信提到,针对学生被强制实习的行为尚未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政策文件规定,只有个别地方性的法规和规章有相应的规定,如《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等。

“中国劳工观察”的李强表示,他对这个问题尽快得到改善的前景不大乐观,并表示,政府应该设法保证公司企业和校方都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

“很难说政府能够做什么,因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么。可以让学生到企业、工厂去实习,但你不能强迫学生当制劳动力么。学校不能威胁学生不去实习就扣学生的学份。企业们很热衷雇佣实习生,是因为它雇佣一般劳工的话,解雇他时还需要付解雇费。但雇佣实习生就没这个问题了,这样它可以省很多钱。这些企业和学校都应该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规章。”
大学生的建议信呼吁,中国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行政部门尽快着手制定关于学生毕业实习方面的全国性的规范,杜绝此类恶性事件的发生,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北京益仁平中心的信息也说,资深公益律师,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平认为,目前中国大陆高校强制实习的问题逐渐蔓延,这是立法和行政两方面存在的问题共同造成的后果。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敦促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强制安排学生实习,侵害学生受教育权和劳动权利的学校的监管。教育部应尽快出台全国性的针对该问题的规章,完善现行的教育法律体系,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规范各地学校行为,也让遭受侵害的学生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能够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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