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500刑拘首案”少年告警逼供 要求赔7元

2013年11月16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11月16日讯】(新唐人记者李剑综合报导)中国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县“转500刑拘首案”当事人、16岁的中学生杨辉,近日向张家川县公安局申请刑事赔偿,要求象征性赔偿7元,并对涉嫌刑讯逼供的警察提出控告。

《京华时报》报导,11月14日下午,杨辉正式向张家川县公安局申请刑事赔偿,其父亲杨牛胡称,儿子发帖无罪但被拘留7天,因此要求象征性赔偿7元,并要求赔礼道歉。

当天,杨辉父亲与代理律师游飞翥前往张家川县检察院,对涉嫌刑讯逼供的警方人员提出控告。律师称,今天将就行政拘留决定向天水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中国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县“转500刑拘首案”当事人、16岁的中学生杨辉。(网络图片)



转500刑拘首案起因

事件起源于9月份,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路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这一《解释》,“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可构成诽谤罪。”

杨辉在微博发布消息称,张家川9•12杀人案发生后警方不作为,且多次与群众发生争执甚至殴打死者家属,并称警方强行拘留死者家属,与群众发生冲突。

当地公安宣称,杨辉的微博因为遭到转发500次,因此进入杨辉所读的中学,将今年16岁的杨辉带走。事件引发外界强烈质疑和反弹。

杨辉曾遭刑讯逼供

11月初,杨辉对媒体说,他刑拘期间曾遭刑讯逼供。杨辉回忆,9月17日下午3点,他从学校被警方带走,“带走前后,警方没出示警官证等证件或执法依据”。办案人员将他带进审讯室后,“一上来就打我”。

杨辉说,有多名警察对他施以酷刑,一名警察还恐吓他,要是他发的那三条帖子内容,说错一个字,就把他打死,还有一名员警恐吓说要把他吊起来打。

杨辉表示,9月22日凌晨获释后,“学校方面多次跟我爸打电话,说能私了就私了”。

杨辉遭酷刑事件曝光后,再度引起各界关注,有民众要求甘肃当局回应此事,也有人质疑为什么杨辉被行政拘留出来后没有及时说出来?

杨辉表示,张家川县公安局局长白勇强因他被撤职,他一直担心被报复,而且当局一直对他进行洗脑教育。

杨辉说:“我出来的前两天,天天思想教育,说出去别给外界说这事,说对你的未来有好处。为家乡留点面子,还说那些律师为你打官司就是为了自己的名声,我当时相信了。”

杨辉在已经被删的微博中曾提到,“我觉得自己必须说出真相,我知道我越恐惧他们越倡狂,我觉得讲出来才会安全。”

律师指警方涉嫌犯罪

杨辉的代理律师游飞翥说,对小孩刑讯逼供很不人道,也是很不正确的,根据小孩反应的具体情况来看,有理由相信他说的是事实。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小孩刑讯逼供已经构成了犯罪。

律师透露,目前他们已经对张家川警方行政拘留杨辉7天的处罚,提出行政复议及国家赔偿。相关人员如果涉嫌违法犯罪则将进行控告。

张家川县检察院和天水市公安局均已接收材料,并称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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