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1月20日讯】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出台面世,其中“废止劳教制度”成为海内外舆论界关注的一个重点。在中国大陆实施了56年,一直饱受外界批评的劳教制度,似乎在一夜间成为了历史。然而,就在大陆媒体大肆宣传废止劳教制度的意义时,另一个被公众忽视的现象也开始登场:“劳教所”的牌匾悄然摘下了,可接着取而代之的是“某监狱某监区”和“戒毒所”的招牌挂上了。那些践踏法律制度的所谓“法制教育中心”、“法制学习班”、“训诫所”、等各类变相劳教的“黑监狱”仍然大量存在。对此,国际社会纷纷表示忧虑。
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出台面世后,“废止劳教制度”的条文立即成为海内外舆论界关注的重点。中国大陆各大媒体纷纷闻声而动,有的邀请曾被劳教的人员讲述被劳教过程中,揭发劳教所内的高强度劳动,甚至曾代理此类案件的“敏感律师”也被媒体邀请谈废止劳教的意义;与此同时,不少地区的劳教所开始摘牌或释放劳教人员;重庆曾被劳教的大学生村官任建宇与另一位“因言获罪”被劳教的重庆公民黄成城还通过短信宣告“劳教寿终正寝”。
然而,事实上,中国大陆各地不断建起的“法制教育中心”、“法制教育基地”等超越法律规定,任意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变种”机构仍然存在,很多“黑监狱”也照样关人。北京大兴区“团河劳教所”的牌匾悄然摘下后,又挂上了“北京市监狱团河二监区”和“戒毒所”的牌子,被外界批为“换汤不换药”,许多省市的劳教所也早已转型成强制戒毒所,而中国的戒毒所经常被用来关押访民、异议人士。如今年10月,湖南周侯放因进京上访被关入戒毒所,7月20日,十几名福建访民在公园聚会时也被抓入戒毒所。
对此,国际舆论与海内外有识之士纷纷发声,呼吁中共当局对这些变相劳教机构进一步取缔和清理。
国际社会及还内外有识之士呼吁公众关注“劳教”的变种
11月19日,包括江天勇、唐吉田、滕彪、王成等数十位中国律师,联合发表中国当局"废止劳教相关问题"的声明。在这份声明中,律师们建议中国人大常委会明文废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对劳教人员提出的国家赔偿等要求依法办理;及对那些所谓“法制教育中心、法制学习班、训诫所、黑监狱”等各类变相劳教机构,进行取缔和清理,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等。
中国知名维权律师梁小军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中共当局废止劳教制度的背后,有着中国民间、很多劳教制度受害者、人权律师、国际社会一直以来的努力,中国官方是在压力下“因势回应”,废止了这一制度,而这一制度引发的中国法治和人权的讨论还远未停止。
梁小军表示,本次声明重点在于提出“1999年以后,为打压某一特定群体,劳教措施更加氾滥”。而中国各地不断建起的各种超越于法律之外的非法限制公民自由的机构,“虽然现在主要针对的是法轮功,我们担心将来会针对更多的公民,我们提醒大家注意'劳教'的变种,就是像'法制教育中心'的地方。”
日前,大陆知名维权人士胡佳对《新唐人电视台》表示,中共的用词是“废止”,是想表明他们在积极改革。这一行动是想表明他们对人民的恩惠,以前的做法并没有错,从而防止人们对这个铁债累累的罪恶进行谴责。胡佳指出,中国有超过百万人受到了劳教的迫害。虽然中共现在说不使用劳教制度了,但遍布全国的黑监狱、黑保安,再加上随时都能刑拘你37天。
另一维权人士林子旭也提出,不要对这样一句“档上的话”抱什么幻想。林子旭表示:中共说了要废止劳教制度,但是他们打压百姓的手段是层出不穷的,只要中共需要,中共就可以随时建立起很多不是劳教所的劳教所,利用这些地方中共依然可以对他们要镇压的民众下狠手。
中国知名律师浦志强对香港媒体表示:“劳教虽废除,但替代品已出现,特别是近期官方开始用‘非法集会’、‘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损害商业信誉罪’等对言论及其他活动进行打压。”
香港人权观察高级研究员林伟表示:废止劳教制度并不意味着中共停止了任意关押人的做法。当局会可能会想出别的形式仿制出另一种“劳教”的翻版。
对此,总部位于美国纽约的法轮大法资讯中心的发言人表示,对于法轮功来说,劳教制度只是一种形式,中共当局没有改变随意拘禁和迫害法轮功的政策。由于法轮功在中国继续被打压,中共对法轮功通常是法外执法,没有法律依据和程式,所以,废除劳教制度对这个被劳教最庞大的人群来说,是否会带来改变,依然存疑。
废止劳教制度之后将会发生什么?
《法新社》分析说,中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年3月中旬的时候给出了劳教制度改革的时间表。但外界对其细节并不了解。例如,废除劳教制度后,现今被关押在劳教所的犯人将会有何种命运?会不会有一种替代的行政处罚。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人权观察 (Human Rights Watch)就废除劳教制度一事在一个声明中说:“这个重要的一步,只有在确保不会被政府以另外一个不经审判即关押的制度取代才有意义。”
国际特赦研究劳改制度的专家法兰西斯说:取消劳教制度是正确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打压的转变,他担忧当局正在寻找新途径惩罚同样的群体。
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出台面世后,“废止劳教制度”的条文立即成为海内外舆论界关注的重点。中国大陆各大媒体纷纷闻声而动,有的邀请曾被劳教的人员讲述被劳教过程中,揭发劳教所内的高强度劳动,甚至曾代理此类案件的“敏感律师”也被媒体邀请谈废止劳教的意义;与此同时,不少地区的劳教所开始摘牌或释放劳教人员;重庆曾被劳教的大学生村官任建宇与另一位“因言获罪”被劳教的重庆公民黄成城还通过短信宣告“劳教寿终正寝”。
然而,事实上,中国大陆各地不断建起的“法制教育中心”、“法制教育基地”等超越法律规定,任意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变种”机构仍然存在,很多“黑监狱”也照样关人。北京大兴区“团河劳教所”的牌匾悄然摘下后,又挂上了“北京市监狱团河二监区”和“戒毒所”的牌子,被外界批为“换汤不换药”,许多省市的劳教所也早已转型成强制戒毒所,而中国的戒毒所经常被用来关押访民、异议人士。如今年10月,湖南周侯放因进京上访被关入戒毒所,7月20日,十几名福建访民在公园聚会时也被抓入戒毒所。
对此,国际舆论与海内外有识之士纷纷发声,呼吁中共当局对这些变相劳教机构进一步取缔和清理。
国际社会及还内外有识之士呼吁公众关注“劳教”的变种
11月19日,包括江天勇、唐吉田、滕彪、王成等数十位中国律师,联合发表中国当局"废止劳教相关问题"的声明。在这份声明中,律师们建议中国人大常委会明文废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对劳教人员提出的国家赔偿等要求依法办理;及对那些所谓“法制教育中心、法制学习班、训诫所、黑监狱”等各类变相劳教机构,进行取缔和清理,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等。
中国知名维权律师梁小军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中共当局废止劳教制度的背后,有着中国民间、很多劳教制度受害者、人权律师、国际社会一直以来的努力,中国官方是在压力下“因势回应”,废止了这一制度,而这一制度引发的中国法治和人权的讨论还远未停止。
梁小军表示,本次声明重点在于提出“1999年以后,为打压某一特定群体,劳教措施更加氾滥”。而中国各地不断建起的各种超越于法律之外的非法限制公民自由的机构,“虽然现在主要针对的是法轮功,我们担心将来会针对更多的公民,我们提醒大家注意'劳教'的变种,就是像'法制教育中心'的地方。”
日前,大陆知名维权人士胡佳对《新唐人电视台》表示,中共的用词是“废止”,是想表明他们在积极改革。这一行动是想表明他们对人民的恩惠,以前的做法并没有错,从而防止人们对这个铁债累累的罪恶进行谴责。胡佳指出,中国有超过百万人受到了劳教的迫害。虽然中共现在说不使用劳教制度了,但遍布全国的黑监狱、黑保安,再加上随时都能刑拘你37天。
另一维权人士林子旭也提出,不要对这样一句“档上的话”抱什么幻想。林子旭表示:中共说了要废止劳教制度,但是他们打压百姓的手段是层出不穷的,只要中共需要,中共就可以随时建立起很多不是劳教所的劳教所,利用这些地方中共依然可以对他们要镇压的民众下狠手。
中国知名律师浦志强对香港媒体表示:“劳教虽废除,但替代品已出现,特别是近期官方开始用‘非法集会’、‘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损害商业信誉罪’等对言论及其他活动进行打压。”
香港人权观察高级研究员林伟表示:废止劳教制度并不意味着中共停止了任意关押人的做法。当局会可能会想出别的形式仿制出另一种“劳教”的翻版。
对此,总部位于美国纽约的法轮大法资讯中心的发言人表示,对于法轮功来说,劳教制度只是一种形式,中共当局没有改变随意拘禁和迫害法轮功的政策。由于法轮功在中国继续被打压,中共对法轮功通常是法外执法,没有法律依据和程式,所以,废除劳教制度对这个被劳教最庞大的人群来说,是否会带来改变,依然存疑。
废止劳教制度之后将会发生什么?
《法新社》分析说,中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年3月中旬的时候给出了劳教制度改革的时间表。但外界对其细节并不了解。例如,废除劳教制度后,现今被关押在劳教所的犯人将会有何种命运?会不会有一种替代的行政处罚。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人权观察 (Human Rights Watch)就废除劳教制度一事在一个声明中说:“这个重要的一步,只有在确保不会被政府以另外一个不经审判即关押的制度取代才有意义。”
国际特赦研究劳改制度的专家法兰西斯说:取消劳教制度是正确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打压的转变,他担忧当局正在寻找新途径惩罚同样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