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12小时 李天一翻供 新证据法院驳回

2013年11月19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11月20日讯】(新唐人记者王安平综合报导)11月19日,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轮奸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进行,此案在少年庭不公开审理。法院长微博指出,李天一二审过程中仍坚持无罪辩护,期间部分辩护人提出的调取新证据等,法院当庭驳回。宣判时间另行公告。

据大陆《新京报》报导,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二审,上诉方提交新的视频证据,但未获法院采信。庭审从上午9时许一直持续到晚21时50分,仅中午休息半小时。庭审耗时约12小时。

昨日庭审原定从9时许开始,提前一小时法院周围已拉起了临时警戒线。

各方诉讼参与人都进入法院后,北京市一中院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上午9时17分许本案在二楼西中开庭,因该案部分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且涉及个人隐私,故该院依据法律规定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后,上诉人及其辩护人宣读了上诉状并陈述了上诉理由。

李天一翻供

据知情人士介绍,李天一一直坚持本案只是嫖娼,不是强奸,而且自己压根没参与,一审时他解释称自己喝醉了、睡着了。昨日(19日)二审时他又解释称一进事发房间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出门接了十多分钟电话回来后,什么也没看见、也没参与。

视频新证据

知情人士称,开庭前李家新律师提交了一组视频,系律师在案发后到事发酒店房间内拍下客观环境等,用以证明被害人在报警时有虚假陈述。

昨日开庭,李家律师又提交了一组新视频,是其到事发后杨某去过的医院、事发宾馆周边拍摄的视频,证明这些地点周围有很多摄像头,认为法院应调取这些监控资料。

对此,检方认为现有证据已很充分,法庭也认为这些视频在取证方式、证据形式上都不合法,也无效力,因此依法驳回调取新证据的申请。至于李家要求鉴定人员出庭说明杨某的伤情是自己造成的申请,也未获法院准许。

上诉两人均同意无罪辩护

昨日22时15分,两辆押解车从北京一中院南门缓缓驶出。

随后,法院发布消息称,在昨日下午的庭审过程中,部分辩护人提出的调取新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申 请,法庭当庭依法予以驳回。法庭调查结束后,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检察员、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围绕证据、案件事实、定性和法律适用等 问题进行了辩论,充分发表了意见。

5人中,上诉人李天一和王某均同意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3名原审被告人均当庭表示坚持一审庭审时的供述意见。除原审被告人魏某某(兄)的辩护人请求法庭予以改判,宣告缓刑外,其馀2名原审被告人的辩护人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持异议。而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表示,认可一审判决,建议二审维持原判。

法庭辩论结束后,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分别进行了最后陈述,相关法定代理人进行了补充陈述。21时5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宣判时间另行公告。

对于李天一的翻供,称当时接妈妈电话去了,引来不少网民热议。

网友智博327818质疑:这个新证据的疑点多,在一审阶段被告李天一及他的家人收集到这么多的有利证据,为什么就单单忽略这一条,想说明李天一无罪或者没有参与强奸在一审时完全可以去说明,还要等到二审去说明呢。

动忍增益建议:这不简单,查一下移动通话记录就啥都明白了。

卑微的大多数表示:梦鸽应该费了不少心,这样的证据是不是得打通通讯公司进行造假啊?是确有其事还是智商太低?为什么一审的时候这么重要的情况不说?

明暗交界线的线认为:终于懂了,李天一一直在被大人坑。从小是爹,长大是妈,现在是律师。只有自我,没有是非观,道德观。到现在还执迷不悟,不知之前一直强调嫖娼做局。

@陈有西:看到李的这段辩词有何感想。

只看-不说感叹:诡异!狡辩,体现了权贵阶层的傲慢!

学者:如积极认罪赔偿最高可减5年

另据报导,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称,在二审中,李天一要减轻处罚主要取决于他的认罪、悔罪态度,这要靠他自己争取,如果他还是称自己“喝多了”、“当时睡着了”,那么几乎没有减轻处罚的可能。

洪道德还表示,如果李天一认罪、悔罪,并且积极赔偿受害人,那么最高可以减轻处罚5年。

李天一 一审轻判10年

8月28日,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两天时间。因该案涉及未成年人和个人隐私,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庭审期间,受害人杨某因精神和身体状况欠佳没有出庭。

海淀法院9月26日上午对该案公开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法院称,被告人李天一在共同犯罪中属于犯意提起者、主要暴力行为实施者,地位与作用明显大于其他被告人,且无悔罪表现。鉴于其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在校学生,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天一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北京市一中院予以立案受理,并定于10月31日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后因上诉人更换辩护律师延期至11月19日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