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1月28日讯】(新唐人记者李剑综合报导)历时数月的中共红歌王李双江之李天一等五人轮奸案,11月27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进行二审宣判,终审裁定驳回李天一上诉,维持原判。这意味着李天一将面临10年刑期。对此,李天一表示不服,质问作出这样的判决,难道因为他是李双江的儿子吗?法官回应:“跟你是谁的儿子没有关系。”
2013年9月26日,李天一等五人强奸一案由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天一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此案中唯一的成年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大魏有期徒刑4年;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小魏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李天一及其法定代理人和同案人王某不服提出上诉。
27日,一中院在西中法庭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宣判,并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当天下午,被告人之一小魏的辩护律师胡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小魏及其家属对判决结果都“非常满意”,“这在他们的预期之内”。
李天一的二审主辩律师张起淮当天晚间接受采访时肯定了要申诉的主张,他说“只要法定程序许可的,我们都会往下走。”
张起淮说,二审的判决结果,“是在我们的预料之内,预期之外,定他有罪10年,他一人的刑期是其他三个未成年人的总和,是跟他同龄的大魏的2.5倍,这个量刑肯定错了。”
法院方面认为,被告人李天一等五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且系轮奸,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李天一犯罪时系未成年在校学生,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法官:跟你是谁的儿子没有关系
参与此案的知情人士透露,李天一一直坚持本案只是嫖娼,并非强奸,且他未参与,二审时李天一自称一进事发房间就接到其母梦鸽的来电,他遂出门接电话,回来后“什么也没看见、也没参与”。不过在一审时他声称喝醉了、睡着了。
媒体报导说,在二审庭审结束前,李天一当庭宣读了自己所写的长达10分钟的“最后陈述”,并三次鞠躬,他问,“—切的过错都指向了我,难道就因为我是李双江的儿子吗?”
一位当时在场的知情人回忆法院宣判结束后的法庭教育阶段,法官特别对当场听取判决结果的李天一说:作出这样的判决,跟你是谁的儿子没有关系。
虽然外界认为当局作出如此判决,不过是迫于外界舆论压力,不得已而为之。但也有网友调侃,如果不是李双江的儿子,那李天一什么都不是。
有网友写了《十问李天一》:
假如你不是李双江的儿子,你会有端着冲锋枪殴打成年人的气概?
假如你不是李双江的儿子,你会有能耐罗捞那么多的水军在各大BBS上为你叫嚣?
假如你不是李双江的儿子,你母亲会有那么大的能量为你篡改你的出生年月?
假如你不是李双江的儿子,你会有一辆辆的豪车换着开?
假如你不是李双江的儿子,你会敢无证又酒后驾驶?
假如你不是李双江的儿子,你会那么大胆的一次次“嫖娼”,强奸、轮奸女人?
假如你不是李双江的儿子,你会有能耐监内监外相互的串通?
假如你不是李双江的儿子,你敢一次又一次的翻供?
假如你不是李双江的儿子,你怎么敢大胆地在庄严的法庭上耍赖?
假如你不是李双江的儿子,一个很明了的轮奸案子会拖个一年半载?
网友“逆行斋主”说,如果你不是李双江的儿子,不是一个军级首长的儿子,而是一个偏远山区的农民子弟,一个城市下岗工人的后代,你肯定不会有上面描述的种种特权,不会有这种种特权带来的高高在上的特殊感,相应地,也不会有这种种特权带来的斑斑劣迹。
你不反思自己的一言一行,反而把自己被判刑的原因归结为“是李双江的儿子”,言外之意是暗示你是因为大众有仇富、仇官心理,社会舆论对你不公平,从而导致被判刑,被重判,企图挑起官民矛盾,贫富矛盾,撕裂族群,以此脱罪,其用心何其毒也。
“逆行斋主”怒斥,像你这种人,在古代,是要被归入欺男霸女的“衙内”一类的,在戏曲舞台上,是属于鼻梁上抹块豆腐的小花脸,是要被梁山好汉“替天行道”的,是金庸笔下大侠们用来“打抱不平”的。你却摆出受气小媳妇的样来,真是可笑之极,无耻之极,不要脸之极。
李天一的父亲李双江是中共着名的红歌“将军”,其母梦鸽是总政歌舞团女高音。据悉,前中共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主政重庆后,为了谋取十八大“上位”,大搞“唱红打黑”,李双江、梦鸽是积极参与者。
早在2011年,李天一曾因打人被警方判处收容教养一年。对于此案,李天一母亲梦鸽曾咆哮法庭、一再为儿子开脱、侮辱该案受害人等言行,引起民众公愤。
李天一轮奸案回放
今年2月19日,海淀警方接到一女子报案,称2月17日晚被人轮奸,涉案者为某歌唱家之子李天一等人。2月20日李天一等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3月7日,李天一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3月27日,李天一案移送未成年人检察处。
7月8日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罪在法院提起公诉。7月9日,海淀区法院对该案立案审查完毕,并决定受理此案。
8月28日至29日,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海淀法院进行为期两天的不公开审理。9月11日上午,李家向海淀法院递交李天一涉嫌强奸案再审申请书。
9月12日,海淀法院回应驳回李家再审申请。9月27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对被告人李天一等五人强奸案公开宣判,李天一被判10年监禁。
2013年9月26日,李天一等五人强奸一案由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天一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此案中唯一的成年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大魏有期徒刑4年;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小魏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李天一及其法定代理人和同案人王某不服提出上诉。
27日,一中院在西中法庭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宣判,并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当天下午,被告人之一小魏的辩护律师胡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小魏及其家属对判决结果都“非常满意”,“这在他们的预期之内”。
李天一的二审主辩律师张起淮当天晚间接受采访时肯定了要申诉的主张,他说“只要法定程序许可的,我们都会往下走。”
张起淮说,二审的判决结果,“是在我们的预料之内,预期之外,定他有罪10年,他一人的刑期是其他三个未成年人的总和,是跟他同龄的大魏的2.5倍,这个量刑肯定错了。”
法院方面认为,被告人李天一等五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且系轮奸,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李天一犯罪时系未成年在校学生,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法官:跟你是谁的儿子没有关系
参与此案的知情人士透露,李天一一直坚持本案只是嫖娼,并非强奸,且他未参与,二审时李天一自称一进事发房间就接到其母梦鸽的来电,他遂出门接电话,回来后“什么也没看见、也没参与”。不过在一审时他声称喝醉了、睡着了。
媒体报导说,在二审庭审结束前,李天一当庭宣读了自己所写的长达10分钟的“最后陈述”,并三次鞠躬,他问,“—切的过错都指向了我,难道就因为我是李双江的儿子吗?”
一位当时在场的知情人回忆法院宣判结束后的法庭教育阶段,法官特别对当场听取判决结果的李天一说:作出这样的判决,跟你是谁的儿子没有关系。
虽然外界认为当局作出如此判决,不过是迫于外界舆论压力,不得已而为之。但也有网友调侃,如果不是李双江的儿子,那李天一什么都不是。
有网友写了《十问李天一》:
假如你不是李双江的儿子,你会有端着冲锋枪殴打成年人的气概?
假如你不是李双江的儿子,你会有能耐罗捞那么多的水军在各大BBS上为你叫嚣?
假如你不是李双江的儿子,你母亲会有那么大的能量为你篡改你的出生年月?
假如你不是李双江的儿子,你会有一辆辆的豪车换着开?
假如你不是李双江的儿子,你会敢无证又酒后驾驶?
假如你不是李双江的儿子,你会那么大胆的一次次“嫖娼”,强奸、轮奸女人?
假如你不是李双江的儿子,你会有能耐监内监外相互的串通?
假如你不是李双江的儿子,你敢一次又一次的翻供?
假如你不是李双江的儿子,你怎么敢大胆地在庄严的法庭上耍赖?
假如你不是李双江的儿子,一个很明了的轮奸案子会拖个一年半载?
网友“逆行斋主”说,如果你不是李双江的儿子,不是一个军级首长的儿子,而是一个偏远山区的农民子弟,一个城市下岗工人的后代,你肯定不会有上面描述的种种特权,不会有这种种特权带来的高高在上的特殊感,相应地,也不会有这种种特权带来的斑斑劣迹。
你不反思自己的一言一行,反而把自己被判刑的原因归结为“是李双江的儿子”,言外之意是暗示你是因为大众有仇富、仇官心理,社会舆论对你不公平,从而导致被判刑,被重判,企图挑起官民矛盾,贫富矛盾,撕裂族群,以此脱罪,其用心何其毒也。
“逆行斋主”怒斥,像你这种人,在古代,是要被归入欺男霸女的“衙内”一类的,在戏曲舞台上,是属于鼻梁上抹块豆腐的小花脸,是要被梁山好汉“替天行道”的,是金庸笔下大侠们用来“打抱不平”的。你却摆出受气小媳妇的样来,真是可笑之极,无耻之极,不要脸之极。
李天一的父亲李双江是中共着名的红歌“将军”,其母梦鸽是总政歌舞团女高音。据悉,前中共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主政重庆后,为了谋取十八大“上位”,大搞“唱红打黑”,李双江、梦鸽是积极参与者。
早在2011年,李天一曾因打人被警方判处收容教养一年。对于此案,李天一母亲梦鸽曾咆哮法庭、一再为儿子开脱、侮辱该案受害人等言行,引起民众公愤。
李天一轮奸案回放
今年2月19日,海淀警方接到一女子报案,称2月17日晚被人轮奸,涉案者为某歌唱家之子李天一等人。2月20日李天一等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3月7日,李天一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3月27日,李天一案移送未成年人检察处。
7月8日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罪在法院提起公诉。7月9日,海淀区法院对该案立案审查完毕,并决定受理此案。
8月28日至29日,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海淀法院进行为期两天的不公开审理。9月11日上午,李家向海淀法院递交李天一涉嫌强奸案再审申请书。
9月12日,海淀法院回应驳回李家再审申请。9月27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对被告人李天一等五人强奸案公开宣判,李天一被判10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