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谷:呆在家里的“在逃犯”

【新唐人2013年12月3日讯】据明慧网报道,2013年9月7日上午,吉林舒兰法轮功学员宋彦群被舒兰北城派出所片警潘国田等四人从家中绑架,当天下午,被长春女子监狱的两名女警,从舒兰市北城派出所,劫持到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

宋彦群因为信仰“真善忍”,做一个好人,于2003年被中共非法判刑12年,关押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期间,遭到了野蛮的非人虐待,直到生命垂危,于2012年12月16日得以保外就医,回家休养。

宋彦群在家休养期间,舒兰市610、街道、派出所经常到家中骚扰,并威胁要对其家人手机监控等等,这些骚扰和迫害,对宋彦群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使得本来虚弱不堪的身体恢复十分缓慢:身体极度瘦弱,难以进食,每天睡眠很少。在这种情况下,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又以“在逃”为由,唆使舒兰北城派出所片警,在家里将宋彦群劫持回监狱,并扬言要给宋彦群加期。

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构陷宋彦群“在逃”的说法既荒唐,又恶毒。宋彦群自从回到家里,直到再次被绑架,身体一直不好,为了恢复健康,从来不外出,每天都在家里呆着休养,这样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规规矩矩呆在家里的好人一夜之间就变成了“在逃犯”,这种在家里就能轻而易举的将“在逃犯”“抓捕”的行为,其实质恰恰是中共流氓、恶警十多年来入室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惯犯行为。

宋彦群原本是一位优秀的英语教师,毕业于长春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国际贸易系。因为修炼法轮功,2003年11月被舒兰市公安局破门而入,非法抓捕。舒兰市公安局局长辛河、警员李卓、李耀臣、李甲哲、王庭柏等雇佣黑社会两个打手,在南山看守所把宋彦群和宋冰(宋彦群的妹妹,已经于2009年被迫害致死)绑在审讯的椅子上刑讯逼供,上背铐,残忍地往鼻子、嘴、甚至眼睛灌芥末油,灌得满身都是,烧得五内俱焚,又用硬物扎耳孔等等。看到这样的残酷迫害,在场的良心未泯的警察都说,对两个孩子这样太没人性了!

为了陷害宋彦群,一些毫无人性的警察在宋彦群绝食抗议一个月的情况下,不通知家属,勾结检察院、法院违法秘密开庭。宋彦群的父亲请了律师,司法人员不让介入,当场都是公检法内部人员。检察院编造所谓的“证据材料”、起诉书的内容都是诬告陷害。法庭上,宋彦群要依据事实自己辩护,法官阻止宋彦群说话。辛河向公诉人摆手示意绕开法律,宋冰抗议说:信仰是受宪法保护的,更何况捏造虚假材料强加罪名是诬告、陷害。宋冰揭露李甲哲等暴力取证,李甲哲在后面不住地谩骂。宋彦群和宋冰被非法枉判10年、12年,两姐妹提出无罪上诉,法官无法无天,公然违反上诉不加刑的法律规定,对宋彦群姐妹各加期2年!2004年5月宋彦群姐妹被劫持到吉林女子监狱迫害。

对宋彦群姐妹的非法审判过程中,中共的公检法机关披着法律的外衣,执法犯法:公安局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诬告陷害;检察院本来应该监督公安机关和法院依法行使权力,他们不仅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相反,却帮助舒兰市公安局一起诬告、陷害宋彦群姐妹,配合公安局一起做恶,编造所谓的“证据材料”,违法起诉宋彦群姐妹,对于宋彦群姐妹在二审中被法院加刑2年的枉法裁判行为置之不理;法院违法秘密开庭,违法剥夺宋彦群姐妹请律师的权利和自己辩护的辩护权,与舒兰市公安局、检察院狼狈为奸,枉法判决宋彦群姐妹10年和12年的重刑。身为司法人员,视法律为儿戏,在宋彦群姐妹上诉后,利用法律打击报复,给宋彦群姐妹非法加期,这样的判决不仅无效,而且,判决的法官本身就是在犯罪!然而,在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的罪恶之下,真正的罪犯受到的是奖赏,而善良无辜的宋氏姐妹却因为这样的违法、无效判决被劫持到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迫害。宋彦群在吉林省女子监狱历经精神和肉体的折磨,被强行思想“转化”,10年来遭到的残酷迫害,罄竹难书。

因为宋彦群坚持“真善忍”的信仰,拒绝骂人、揭批、写“五书”等等,经常被以罚站、殴打、不让睡觉等形式残酷迫害。在吉林女子监狱,最邪恶的迫害手段就是上“抻床”,先是把被迫害的人全身扒光,四肢固定绑在床上,用细绳勒。恶人抻的时候,使被迫害的人身体悬空,重量承载在抻着的四肢上,疼痛难忍,时间长了,就会残疾。2005年5月,吉林女监有些毫无人性的警察为了“转化”宋彦群,将她绑在“死人床”上像“五马分尸”一样,用绳子绑紧,四肢被用力向外抻,大小便无人问津。“抻刑”造成她腿部毫无知觉,终日冰凉,不过血脉;整个右臂,骨头疼痛难忍,手抖动的特别厉害,不能写字;大脑反应迟钝,不好使;同时两肋、肺部疼痛难忍,肺结核在迅速恶化。

2012年3月,女子监狱教育大队逼迫宋彦群写揭批法轮功的材料,并将她关押在“严管班”进行“严管”,安排四个犯人“包夹”监控、限制、迫害她。4月11日晚,四个“包夹”在管教的唆使下,把她的衣服扒光进行毒打,还往身上、腿上、脚上猛踩,打得她遍体鳞伤。还有一个“包夹”天天打她嘴巴。在宋彦群各项功能小便正常时,就被强行插导尿管进行残酷的迫害。2012年5月宋彦群的老父亲去探监,见宋彦群目光呆滞、语言迟钝、双臂僵直、两腿浮肿,行走困难,生命垂危。在这种情况下,监狱还在逼迫她放弃信仰而采取罚站、倒挂、剥夺睡眠、上厕所等最起码的基本人权,并口口声声称在为她“治疗”……。会见期间,宋彦群告诉其父:监狱拿来一份生死自负的文件让她签字,宋彦群拒绝签字,最后监狱威逼胁迫她按了手印,这种脱卸责任的野蛮做法,永远也遮不住迫害的事实真相!为了制止这种惨无人道的犯罪行为,宋彦群经过八个月的绝食抗议,于2012年12月16日被家人接回,在家休养。

然而,宋彦群的身体还没有恢复,吃饭、睡眠都极不正常的情况下,吉林省女子监狱却以“在逃”为由将她再一次劫持到监狱迫害,作为宋彦群的父亲,一个年过七旬、已经失去一个女儿的老人,如今不得不再次为饱受摧残、身体羸弱、又被绑架的女儿四处奔走,直到她能够恢复自由为止!

而中共的恶警、爪牙,舒兰北城街道派出所片警潘国田等四人在绑架宋彦群的过程中,先闯到宋家敲门,遭拒绝后,把宋彦群的邻居叫来,欺骗宋彦群,谎称为了调查社会稳定民意签个字,将门骗开后,把宋彦群绑架。再将宋彦群做人质,与吉林省女子监狱警察讨价还价,恶警潘国田向吉林女子监狱女警要协助绑架的好处费2000元,对方给了恶警潘国田500元。

这就是中共的司法:打着法律的名义,干着流氓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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