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媒:非法监禁比劳教更恶劣 更应被废除

2013年12月11日时政
【新唐人2013年12月11日讯】联合国大会于1950年将每年的12月10日定为人权日,呼吁人们关注世界上每一个人的人权问题,使《世界人权宣言》成为所有人和所有国家的共同标准。当此第63个人权日来临之际,有德国中文媒体批评中共当局至今仍在广泛使用非法监禁的方式来迫害持不同政见、不同信仰的中国公民,呼吁北京当局废除这种严重违反人权公约的做法。

众所周知,在当今的中国大陆,中共当局仍然大量使用各种花样翻新的非法监禁来迫害那些让当权者“感到紧张”的中国公民。

据维权网报道,在中共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期间,北京学者张祖桦、民主维权人士李海、李智英、山东大学教授孙文广、湖南维权人士黎建军均被软禁在家。

每当敏感时期,中共当局都会在人权活动人士胡佳的家门口增派警员或保安,对他实行非法囚禁。7月间,胡佳在被非法囚禁十余天后,到医院做定期肝硬化检查及拿药也遭到警方阻挠,持刀抗议之后才被允许就医。

2009年上海维权人士冯正虎曾在日本东京成田机场露宿92天,抗议中国政府拒绝他回国,引发全球媒体关注,迫使中共收回成命。回国后,从2010年3月到2012年2月,警察及其雇佣的保安人员十几人组成一支常备的看守队伍,在他家门口24小时轮班监视。2012年2月至11月,他更被囚禁在家长达268天。冯正虎2012 年 10 月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至未予立案。

山东临沂盲人律师陈光诚因为替底层民众维权,于2006年至2010年被当局构陷入狱, 2010年出狱后他本人及家属均被当局软禁于家中,由上百警察和受雇村民日夜看守,直到2012年4月奇迹般逃离村庄,经由北京美国驻华大使馆避居美国。

中国知名媒体人、阳光卫视《阳光时务》总编长平,曾就陈光诚事件发表评论说:“牢牢控制住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本身就是一个妄想,像安徒生童话故事中皇帝的新装一样自欺欺人。在此难堪处境中,中国政府应该借机反思维稳体制的悖论,学习民主政治的社会控制模式,否则临沂的故事随时都有可能在北京重演。”

针对这些中国人权在中国大陆被严重侵害的现状,德国之声采访了知名律师尚宝军。

尚宝军表示,根据中国现有法律,非法监禁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相反,中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中国刑法也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此款罪,从重处罚。然而,现实中,在中国大陆发生的大量软禁事件中,几乎都是由“上级领导指示”决定就剥夺了公民的人身自由。

尚宝军律师指出,没有成文的法律法规依据,非法监禁却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而当局甚至不承认它的存在,因此无从呼吁废除。

有分析人士表示,在中国大陆,非法监禁多施用于异议人士、维权人士、法轮功修炼者及其家属,因此体制内的专家学者往往退避三舍,不敢提出异议。

为纪念今天(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洛杉矶民运和人权团体在7日举行集会游行,他们根据《世界人权宣言》提出中共政府不得任意拘禁人民等诉求,呼吁国际社会关注中国关押政治犯,家属同受迫害的处境。

美国国务卿克里12月9日也发表声明,对北京打压包括反腐人士许志永等其他活动人士的作法表示关注。克里说:“我们坚信,尊重国际人权对中国的发展、繁荣和长期稳定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