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20日讯】(新唐人记者朱智善采访报导)2013年12月20日上午维权律师刘卫国到常熟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顾义民,当时拍了视频,出来时工作人员要求删除视频,刘卫国律师不配合,上午11点多看守所工作人员扣了他的律师证,并不许他离开,刘卫国律师绝食抗议,希望各界关注。
刘卫国律师向《新唐人》讲述了今天事发经过,他说:“今天上午我会见当事人顾义民时我录了一段视频,当场被工作人员制止并要终断会见,我说要终断(会见)你们是违法的,出来时(他们)要我删除录像我不配合,他们就扣了我的律师证。”
刘律师介绍说:“他(工作人员)说按照他们的规定不许我录像不允许做拍照,但是我录音录像是有依据的,全国律协明确规定我是可以录像的,他们没有权力拼揍法制,自己制定法律的权力。”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修改稿)》中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要事前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录音、录影、拍照等。
刘卫国律师向记者表示:“他们扣押我的证件,侵犯了我律师职业权,他们不允许我拍视频侵犯了顾先生和我的辨护权,我强烈抗议。”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律师在看守所大厅绝食抗议,表示不还证件决不离开决不离开,很多朋友往看守所打电话都无人接听,《新唐人》记者也多次致电检查院举报中心、检查院驻看守所办公室、看守所值班室等,均无人接听。
截至记者截稿时,刘卫国律师还在看守所绝食抗议,但看守所工作人员无人过问,请各界紧急关注。
刘卫国律师向《新唐人》讲述了今天事发经过,他说:“今天上午我会见当事人顾义民时我录了一段视频,当场被工作人员制止并要终断会见,我说要终断(会见)你们是违法的,出来时(他们)要我删除录像我不配合,他们就扣了我的律师证。”
刘律师介绍说:“他(工作人员)说按照他们的规定不许我录像不允许做拍照,但是我录音录像是有依据的,全国律协明确规定我是可以录像的,他们没有权力拼揍法制,自己制定法律的权力。”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修改稿)》中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要事前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录音、录影、拍照等。
刘卫国律师向记者表示:“他们扣押我的证件,侵犯了我律师职业权,他们不允许我拍视频侵犯了顾先生和我的辨护权,我强烈抗议。”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律师在看守所大厅绝食抗议,表示不还证件决不离开决不离开,很多朋友往看守所打电话都无人接听,《新唐人》记者也多次致电检查院举报中心、检查院驻看守所办公室、看守所值班室等,均无人接听。
截至记者截稿时,刘卫国律师还在看守所绝食抗议,但看守所工作人员无人过问,请各界紧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