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打死瓜农城管被指受轻判

【新唐人2013年12月28日讯】 (美国之音)中国湖南省地方法庭12月27日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涉“瓜农死亡事件”四名城管人员有期徒刑。其中最高获刑11年。网民普遍对法院给涉事城管的定罪和量刑表示不满。关注“瓜农死”的律师表示,如果不是网民和舆论对“瓜农死”的关注力度大,司法根本不会介入此事件。

*涉事城管犯“故意伤害罪”*

中国官方新华社对外部官方微博“中国独家报导”消息,27日下午,湖南永兴县法院经过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宣布判处涉“瓜农死亡事件”的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廖卫昌有期徒刑11年,袁城、骆威平、夏际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个月。

今年7月17日上午,湖南临武县当地村民邓正加夫妇在县城摆摊卖自家产的西瓜时,跟执法的城管发生争执和冲突。邓正加在冲突中死亡。官方公布的法医验尸结论称,邓正加是在外力作用下诱发小脑与脑干桥延沟交汇处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而死亡。

邓正加死后在当地民众和网民中引起广泛民愤,也引致媒体的关注。有目击者对《京华时报》说,五六名城管围着邓正加拳打脚踢,个子1米87的邓“十几分钟,就死了!”不止一名围观者对媒体证明,他们确实看见城管手拿秤砣击中邓正加的脸上部。

一位目击者对该报记者说,拿秤砣的是一个微胖的城管,经对照照片是城管队长廖卫昌。邓正加被击中左侧头部,随后以手捂脸直挺挺倒地,口中流出鲜血。

另据媒体报导,17日晚上湖南临武县警方多次试图抢尸,被围观群众用石头、矿泉水、西瓜打退。当局在事发后第三天,验尸报告还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便要求死者家属将邓的尸体火化。

*隋牧青:定罪性质意在保护罪犯*

一直关注邓正加死亡事件的维权律师隋牧青12月27日对美国之音表示,湖南地方当局急于处理邓正加的尸体,很明显就是要保护犯罪嫌疑人。他说,如果不是关注力度够大,涉案城管基本不会被定罪。他说:“从他们哪种草草毁尸灭迹等等,非常明显他们就是要给这些罪犯做掩护。就是官官相护吧,如果不是这个案件关注力度大,社会关注非常强,我相信他们十有八九都不会被定罪。”

隋牧青律师指出,从当初他们从有关方面了解的情况看,城管很有可能是故意杀害邓正加。他说,用秤砣砸死人是要判死刑的,而当局现在用故意伤害罪,给四名城管量刑,可以达到轻判的目的。随律师认为,当局一开始就在定罪上做了手脚。

有不少网友将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城管,被判死刑和城管打死邓正加被轻判做比较。隋牧青律师说,根据他们了解的情况,夏俊峰很明显是正当防卫案子,但夏被判死刑﹔而打死邓正加的城管反被轻判。这其实是典型的“官威不可冒犯”。

夏俊峰今年9月25日被执行死刑。此前律师在给他的辩护词中写道,2009年5月16日,辽宁小贩夏俊峰被城管暴力执法后,带到城管办公处暴打,被迫拔刀自卫,刺死城管队员申凯和张旭东,并刺伤另一名城管人员。夏俊峰被一审和二审判处死刑的消息,都在中国社会激起了强烈反响。

隋牧青律师近年经常代理城管暴力执法的案子。他指出,城管这个群体是非常难以撼动的,在有的地方,他们的地位甚至高过警察。

*秀才江湖:轻判四城管当局搅稀泥*

不少网民在湖南城管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之后,表达不满。浙江网民“秀才江湖”说,这个判决属于典型的“又想做婊子,又想立牌坊”。“秀才江湖”同一天对美国之音说:“又不想得罪自己人,就像我说的既想装婊子,又想树牌坊。他(当局)也很矛盾的。按官方说法,城管是文明执法,甚么突然倒地死亡。既然如此,你为甚么判(他们)刑呢?按照他们心里的想法是不想判的,就是因为网上舆论压力大,他们不得已。又不能太重,太重的话谁给他卖命啊。他们的狗腿子不能判的太重。但又要收买人心。”

秀才江湖认为,官方既想包庇自己人,又迫于舆论压力,因此宣判四名城管是搅稀泥。中国各地城管在执法过程中跟摊贩发生肢体冲突的事件时有发生。尽管这个群体没有使用武力的授权,但是城管人员在执行公务中野蛮执法,被认为是引发社会紧张、降低政府公信力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