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人人权黑洞 广州非法拘禁数百黑人

2014年01月16日社会
【新唐人2014年1月17日讯】刚刚从在越秀区拘留所释放的人权律师刘士辉,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人权黑洞:有70名左右非法滞留的黑人被非法无限期拘留在越秀区拘留所,同时非洲狱友告诉我:天河区拘留所有约150名黑人被非法关押。

1月6日凌晨两点,刘士辉律师前往广州越秀公安分局大东派出所,了解维权人士肖青山、张圣雨、马胜芬等人的下落,欲便于当事人委托律师依法维权。

却被越秀警方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抓捕,当局以的“扰乱单位秩序”非法拘留他7天(实际执行8天)。

一进拘留所办事管教就跟他说:我会让你这几天过得舒服一点,你跟“鬼佬”住在同一个监仓。他问是欧美人还是非洲人,管教说是非洲人。

刘士辉问为什么黑人会关在这里?管教含糊其辞地回答:可能是非法务工之类的。

在监仓,刘士辉发现有四个黑人睡在监仓的半边位置。另半边是三个中国人。以后的几天,刘士辉跟非洲狱友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这些非洲黑人都会说或多或少的中文。

刘士辉所在的监仓4个黑人中有3个奈及利亚人,1个刚果人。拘留时间最短的已近一个月,时间最长的是刚果的苏奇(Alainsoki),已超过两个月。

他们都是在中国做中非贸易的商人,一开始来华时签证都是一个月,他们共同的问题都是签证期满后没有离境,而是一直非法滞留在中国做生意,有的已非法滞留5年。

在出仓放风的时候,刘士辉发现这里有不少黑人。每天早上,会有狂欢节一样的陌生语言歌舞声和击掌节拍传入仓中(非洲人天性爱歌舞)。

刘士辉所在监仓的4个非洲狱友讲:越秀拘留所关押着大约70个与他们情形相同的黑人,他们像流水一样,有的进,有的出,该所中时间最长的一个已经被关押了5个月。

刘士辉在监仓9号和10号位漆字上,发现刻有“Uganda”字样,似乎显示这里曾关押过两个乌干达人。他问非洲狱友:“你们是否知道广州的其他区有没有这种情况?”阿古(Agu)回答说:“我的一个朋友曾经告诉我:天河区拘留所关押着大约150人。”

刘士辉说,“1月8日,发生了一起非洲人哗然抗议的事情。当天,听见外面的监仓传来大声哭闹的声音,有人用生硬的中文喊:有人不想活了……有人要死了……外面的铁门被砸得咚咚震天响。本仓的四个非洲人情绪激动,纷纷摇头叹息……”

对非洲黑人无限期拘押属非法

刘士辉表示,非洲人长期非法滞留中国,当然要接受中国法律的制裁。但是,这种制裁不应超出现有法律的界限,更不应“创造性”地用拘留所长期非法关押滞留人员。

按照中国的法律,偷越国(边)境是犯罪行为,但是超期滞留不是犯罪,充其量属于行政违法。行政违法的最高处罚是劳教和行政拘留。而劳教已决定废除,再者这些人既没有劳教决定书,也没有关押在劳教所里,所以可以排除使用劳教的可能。

刘士辉拿出自己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他们看,问他们是否有类似的处罚决定,他们都摇头说没有任何文书给他们。

刘士辉说,既然关押在拘留所里,那我大胆推断:他们的处罚措施只可能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长就是15天,数个违法行为并罚最高才20天,而他们的违法行为都是单一的非法滞留,所以可以推断最高处罚就是15天,不管针对中国人还是外国人。由此不难看出,该所对于非洲人的拘留期限已经大大超越了中国法律规定的上限。

这种对于非洲黑人的无限期拘押显然属于非法拘禁!

中国在多年前已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人权具有普世性,不分国界。再者,中国法律不仅保护本国公民的人权,同样保护入境的外国人的人权。对外国人的处罚也只能依法,不能超越法律规定。

刘士辉指出,而越秀区拘留所等单位公然违反中共法律规定,大批量非法关押非洲人,这是一种严重的人权犯罪!这不仅是违反法律的问题,是容易引起外交纷争的国际人权事件,同时也极大地败坏了中国的国际形象!此行为必须马上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