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异国夫妻可赴希腊离婚

2014年02月03日时政
【新唐人2014年02月03日讯】欧盟境内国小联姻多,异国男女坠入爱河者众多,因文化、风俗差异欲离婚的也不少。1月底,欧盟宣布异国离婚条例再有新成员:希腊。

异国夫妻结婚不易,离婚更难。欧盟28个成员国通婚众多,婚后除居住在其中一方的国家者,许多夫妻选择在第三国共同生活。如此一来,夫妻感情不合欲离婚,可就难上加难:有权在哪一个国家离婚?哪一个国家法律程序简单?哪一个国家受理快捷?哪一个国家对异国婚姻有特殊要求?

为解决这一难题,欧盟2012年6月起实施新法规,让异国夫妻可选择其中一个法规成员国的法律,为离婚或法定离异的依据。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法律对同国夫妻不适用。

法规偏向于离婚夫妻中的弱势一方,跨国婚姻双方可事先同意依循哪国法律离婚,若双方就此无法达成共识,则由法官替他们决定。

最初这一法规的成员国有14个,分别为: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法国、德国、匈牙利、意大利、拉脱维亚、卢森堡、马耳他、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和西班牙。2012年,立陶宛也同意加入,并签署协约。

时钟走入2014年,希腊也签署了这一协约,成为欧盟离婚法规的成员国之一。欧盟通报,2009年境内共有近100万件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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