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十佳律师遭中共多次严重迫害 发呼吁信求助

2014年02月24日法轮功人权
【新唐人2014年2月24日讯】(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导)济南律师陈广昌因修炼法轮功,连续多次被严重迫害,其孩子、妻子、父亲、岳母等亲人也跟着遭受了很多苦难。当前,由于陈广昌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拒绝给其申报律师年检,导致陈广昌一家断绝了经济来源,这是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经济上截断”的一例。

陈广昌系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曾获济南市十佳律师荣誉称号,在工作上勤勤恳恳,对客户忠诚负责,是公认的好律师。陈广昌的妻子李凡丽,在十七岁时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中国人民大学环境经济专业,二零零九年八月份修炼法轮功后获得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陈广昌律师在二零一二年几次被警察绑架,二零一三年被监视居住,期间他的妻子和十岁的女儿也一度被绑架、关押,导致其女儿患上恐惧症,岳母闻讯中风、抢救了3次。

现在陈广昌正在向各界发出呼吁信,请求解决年检和继续执业问题。下面是呼吁信全文:

我叫陈广昌,今年四十三岁,山东郓城人。父亲体弱,母亲多病,两人靠务农、节约把我们兄弟四人都供养上了大学。我在十五岁遇到山东省实验中学与山东大学合作在全省统招实验班的良机,考入山东省实验中学实验班,后直升进入山东大学法律系。以后又在中国人民大学就读研究生。后来终于成为了一名执业律师。

我没有甚么背景和靠山,勤勤恳恳做事,就依靠自己的辛苦付出为生,曾获得“济南市十大优秀律师”荣誉称号,经过多年努力最终达到年度三十万元的收入,能够养家。我喜欢中​​国传统文化,因为感觉到“真、善、忍”特别符合自己的人生理想,所以炼了法轮功。我既没有违法更不犯罪,信仰本身更受宪法保护、是基本人权,但是我遭到了很多打击,现在竟然断绝了生计,上不能养老,下不能养小。请各位领导、各方面给予关注、解决。

二零一二年四月,我被铁路公安拘留,然后取保候审,并收取了保证金五千元。

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我妻子和八岁的孩子被历下公安关押,我也被关押了二十四小时。我妻子是陕西省神木县的高考状元,但因为高中时发生医疗事故做了胃大部份切除手术,手术后身体一直不能恢复,养成了暴躁的性格。她为了身体健康而修炼法轮功,后来性格开始变的温柔平和。这一次扣留后,我妻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但是由于身体确实虚弱,在拘留所第二天晚上就晕倒在院子里,经山东省省立医院检查血色素只有约四点五克,被拘留所退回。

当时,我岳母突然无法联系到我们(我们手机被扣,不允许与家人联系),被吓得病倒。

这一次,我孩子目睹了我们夫妻被审问关押,而且据孩子说她自己还被审问,所以后来她患了恐怖症。事情发生后,作为孩子的父亲,作为一名律师,我要求历下公安给孩子道歉。但无人回应,上级也没人管。无奈我和妻子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向历下法院起诉,法院最终反馈“涉及法轮功不能立案”。我们夫妻只好自己抚慰孩子。直到四个月后,孩子才恢复正常。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底到二零一三年一月中旬,济南市六一零强制我到济南市法制培训中心参加“学习交流”,期间没有人身自由,目的是让我主动撤回在历下法院因为孩子问题的起诉。

二零一三年二月,我母亲不幸去世。由于取保候审,我没有能够参加一七、三七等丧礼。

二零一三年三月底,我将父亲接来我家居住。在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取保候审最长期限已满,依法必须解除。这时铁路公安突然宣布:变为更严厉的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要求是不能离开居所,这样既不能工作,更无法奉养父亲。我只好请哥哥将父亲接走。由于监视居住,我没有能够参加母亲的七七、百日等丧礼。

宣布监视居住的时候,我岳母远在广东突然严重中风、有生命危险。由于监视居住,我和妻子无法看望生病的岳母。

由于监视居住,我的律师年检只能暂缓,导致我无法办案。二零一三年九月,铁路公安终于宣布取消监视居住,我才重新获得了自由。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我申请恢复律师执业年检。但是,我的单位至今还没有给我年检。我向多方反映,但是都没有能够解决。

由于不能年检,最近我的大客户通知我不再发生业务。这是我从二零零一年就开始服务的单位,十三年来一直凭借兢兢业业服务维持着。失去了客户,就从根本上断绝了重要的财路。

两年多来,我经历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孩子被关押、父亲被惊吓、妻子几乎丧命、岳母病重……但是各级领导、我的单位对我一直十分关心,提供了很多帮助,使我延续了部份收入,家庭在风雨中没有陷入绝境。在此我表示感谢。但是当前,我被剥夺了年检,不能执业。这就彻底断绝了我和我家的经济收入。

我是一个平民老百姓,就是想着有一个稳定的家庭,养老养小。我深知,我没有违反法律。我请求领导能够关注我的家庭,敦促各方面使我解决年检问题。

至于我本人的情况,是否存在违法乱纪等,我的单位、行业等领导一直都很关心我,给我曾经提供了很多帮助,对我的情况也很熟悉。各位领导可以直接向他们询问:

单位(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相杰:13953106366。
律师管理处领导李爱民、律协领导高宇:0531-66608176。

法制培训中心主任毕思良:1550531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