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役男护照有效期延为5年

2014年02月24日时政
【新唐人2014年02月24日讯】台湾外交部今晚宣布,接近役龄男子及役男,自3月3日起申请新护照,其护照有效期以5年为限,但遗失补发护照仍维持以3年为限。

据中央社报导,外交部晚间指出,为兼顾役政管理及役男权益的衡平,经与内政部及国防部会商后修正“护照条例施行细则”第24条,放宽在国内的接近役龄男子及役男护照有效期,由原规定以3年为限,延长为以5年为限。

外交部说,接近役龄男子及役男自3月3日起(以送件日为准),在国内向外交部领事事务局、外交部中部、南部、东部及云嘉南办事处申请护照,其护照效期以5年为限(但遗失补发护照效期仍维持以3年为限)。

外交部指出,已出境的接近役龄男子及役男在国外向驻外馆处申请换、补发护照,由于并无向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申请出国核准的审查机制,为兼顾役政单位管理需求,外馆核发的护照效期仍维持以3年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