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3月11日讯】【导读】《墓碑》是一本记录中国六十年代饿死三千六百万人的大饥荒真相的着作,作者是前新华社经济记者、《炎黄月刊》副社长杨继绳。他花了十多年时间,查阅资料,访问经历大饥荒的人,收集了上千万字的资料数据,以翔实而丰富的资料记录了大饥荒饿死几千万人的史实,揭穿了中共官方所谓“三年自然灾害”之谎言, 揭示了饿死人的根源是人祸而非天灾。《墓碑》获得二零一三年美国海耶克图书奖(The Hayek Prize)。作者说《墓碑》不仅是为纪念死去的三千六百万人的灵魂,也是希望“埋葬”造成这个悲剧的中共体制。
(接上期)
四 中国学者的研究结果
蒋正华的研究
蒋正华研究的结论是,在三年大荒期间,非正常死亡人数为一千七百万人。由于蒋正华的这个结论已被国内主流意见接纳,所以,我作一详细介绍。
蒋正华 (网路图片)
蒋正华的研究是在李成瑞的推动下进行的。李成瑞是一位资深的革命干部,是副部级高官,直到晚年还保持着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一九五九年后任国务院副总理、财政部长李先念秘书多年,后任国家统计局局长。他在统计局长任期内,主持了一九八二年的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因此对人口问题有相当深的研究。一九五八年六月,李成瑞赴义大利佛罗伦萨参加国际人口科学研究会的第二十届大会。在这次会上,他结识了科尔、班久蒂和卡洛等国际着名学者,同他们交谈中产生了研究中国大饥荒期间人口死亡率和出生率的愿望。回来以后,他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陈慕华提议,将这个问题列入了国家研究课题。经过多方“招贤”,最后由西安交通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蒋正华接受了任务。
蒋正华,一九三七年十月生,一九五八年毕业于西安交大电机系,一九五八-一九八零年在该校自动控制系任教,一九八零-一九八二年在印度孟买国际人口研究院读研究生,回国后在西安交大系统工程研究所任讲师。一九八四年在西安交大建立人口研究所。这个研究所成立一年多,就接受了李成瑞的这个课题。蒋正华和他的助手李南的研究的结论是,三年大饥荒时期中国的非正常死亡人数为一千七百万人,远远低于国外学者的估计。蒋正华的研究成果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得到了认可。
李成瑞在他的《“大跃进”引起的人口变动》一文中认为,和国外学者比起来,蒋正华的研究“科学性更高一些”。他接受我的采访时,也一再推荐蒋正华的研究。
由于此时的蒋正华已经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副委员长,算是国家领导人,找他采访很困难。于是,我找到了蒋正华就这个问题发有的所有文章。但是,我看到了他提供了三组完全不同的死亡率和出生率的数字(后来我向李成瑞提起此事,李似乎不知道这个情况)。一是蒋正华、李南:《中国人口动态参数的校正》,载《西安交通大学学报》一九八六 年第三期的数据。(以蒋正华和李南的名义在一次学术会议上提供的论文《中国人口出生率、死亡率校正》、用西安交通大学讲义专用纸手抄稿复印件,也是这组数据。)二是在《中国人口年鉴,一九八七》(注六)上以《中国人口动态估计的方法与结果》为题的文章中的数据。(注七)三是袁永熙主篇的《中国人口•总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六一七 页上的数据,李成瑞对我说,这部分内容是他和蒋正华二人合写的,数字是蒋正华的。现列出三组数字列表如下:
【资料来源】 袁永熙主编:《中国人口•总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一九八六年,第六一八页。
蒋正华以历年的生命表为基础,估算出历年的死亡人数,其中,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三年总共死亡人数为八千二百九十九万人;同时按这六年预期寿命的正常变化,估算正常死亡为六千六百零二万人。二者相减,得出非正常死亡人数为一千六百九十七万人,约一千七百万人。
读者可能看到,蒋正华估计的非正常死亡人数比国外学者低,主要不是他估计的死亡人口少,而是他估计的正常死亡人口多。蒋正华提出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三年总共死亡人数为八千二百九十九万人(这和科尔的估计的八千六百二十六万人仅少三百二十七万人),他估计的正常死亡人数高达六千六百零二万人(这个数比科尔的五千八百四十万人高出六百六十二万人)。
我不知道六千六百零二万人这个数是怎样计算出来的,但我们可以用蒋正华提出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三年总共死亡人数为八千二百九十九万人;用他修正后的死亡率求出正常死亡率,再用他修正后的每年平均人口数,算出每年的正常死亡数;总死亡数减去正常死亡数,就是非正常死亡人数。我们起点用一九五五,一九五六,一九五七三年平均数,终点取一九六四,一九六五,一九六六三年平均数,用他提出的三组死亡率分别计算:
按西安交大学报数据计算:
) 正常死亡率=[(一十二点六八加上一十二点八零加上一十三点零一)除以三加上(十二点六四加上一十点八六加上九点六零)除以三]除以二等于一十一点九三(千分号)
按千分之一十一点九三正常死亡率,用蒋正华修正后的历年年中人口,可以算出每年正常死亡人数,六年正常死亡人数总共四千六百八十五万人。蒋正华算出的六年死亡总数八千六百二十六万人减去四千六百八十五万人,则非正常死亡为三千九百四十一万人。
按《中国人口•总论》数据计算的正常死亡率为千分之一十四点一零,由此计算出的六年正常死亡人数为五千五百三十八点五万人;则六年非正常死亡总数为二千七百六十万人;
按《中国人口年鉴,一九八七年》数据计算的正常死亡率为千分之一十七点三六,六年正常死亡人口为六千八百一十八点八万人。六年非正常死亡总数为一千四百七十八万人。
蒋正华在一九八七年发表的《中国人口动态估计的方法和结果》(此文收在《中国人口年鉴,一九八七年》上)一文中正式公布大饥荒年代非正常死亡一千七百万,原因在于这篇文章中他公布的大饥荒以前各年的死亡率比前两组数字要高得多,从而算出正常死亡人数高,非正常死亡就自然少了。
上面我用蒋正华估计的总死亡人口,用蒋正华修正后的死亡率算出正常死亡人口,从而求出非正常死亡人口。
我再换一种方法验算,还是用蒋正华修订后的出生率和死亡率,用修订后的每年平均人口,计算每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和少出生人口。
某年非正常死亡人口数等于(当年死亡率减去正常死亡率)乘以当年年中人口
某年少出生人口等于(正常出生率减去当年出生率)乘以当年年中人口
由于他提提供了三组数据,我们还得计算三次,其结果如下:
用蒋正华西安交大学报的数据计算:
一九五八年非正常死亡人数等于(一十三点三六减去一十一点九三)乘以六万四千三百五十四等于九十二点零三(万人)
一九五九年非正常死亡人数等于(一十七点二九减去一十一点九三)乘以六万四千九百九十九等于三百四十八点三九(万人)
一九六零年非正常死亡人数等于(三十二点四零减去一十一点九三)乘以六万五千五百零四等于一千三百四十点八六(万人)
一九六一年非正常死亡人数等于(一十六点五二减去一十一点九三)乘以六万四千九百三十二等于二百九十八点零三(万人)
一九六二年非正常死亡人数等于(一十三点六零减去一十一点九三)乘以六万五千四百八十九等于一百零九点三六(万人)
在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一年四年间,非正常死亡为二千一百八十八点六七万人。
用西安交大学报数据可以算出四年少出生人口为二千八百二十一万人( 一九五八年为三百七十七点一万人,一九五九年为六百七十四点七万人,一九六零年为八百八十三万人,一九六一年为八百八十六点三万人)。大饥荒对人口的总影响为五千零九点九万人。
用蒋正华《中国人口•总论》中的数据计算的结果是:四年非正常死亡总数为二千三百三十七万人(一九五八年为二百零四万,一九五九年为三百一十七点二万,一九六零年为一千一百二十四点七万,一九六一年为六百八十一点一万),少出生人口为二千八百六十八点五万人(一九五八年为三百五十九点一万,一九五九年为五百六十八点一万,一九六零年为八百七十五点一万,一九六一年为一千零六十六点二万)。大饥荒对人口总影响为五千二百零五点五万人。
用《中国人口动态估计的方法与结果》中的数据计算的结果是:四年非正常死亡总数为二千二百零九点九万人(一九五八年一百七十三点一万,一九五八年六百二十点一万,一九六零 年八百三十点八万,一九六一年四百五十五点二万,一九六二年三十点八万)。四年少出生人数为二千七百四十八点九万人。大饥荒对人口总减少为四千九百五十八点八万人。
以上用蒋正华的数据从不同的角度计算,都不能得出非正常死亡一千七百万的结果。按数学常识,一种方法计算是否正确,可以用另一种方法来验算。但不知道为什么验算的结果有如此大的出入?
为什么蒋正华同一种方法得出三组不同的数据?为什么提出与前一组数据不同的数据时,不作为什么不同的说明?为什么用他提供的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都远远超过他的一千七百万的结论?二零零二年六月我曾就此写信向蒋正华求教,他没有答覆。此时,我冒昧猜测,蒋正华最早用《西安交大学报》的数据算出非正常死亡超出国家统计局的数字过多,就提出了后两组数据。后两组数据主要是提高正常死亡率,其目的是用提高正常死亡率的办法来减少非正常死亡数,从而减少政治风险。他发表的三组数据中,官方性最浓的《中国人口年鉴,一九八七》上正常死亡率最高,可能出于这种考虑。他做的毕竟是国家下达的课题啊!
我不愿意停留在猜测上,二零零五年六月再一次将三年以前的信寄给蒋正华,十月十九日,终于收到了他的回信(手写,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信签,信签抬头是黑字,显然发给我的是复印件)。为了供读者研究,现将此信全文公布如下:
继绳同志:
收到来函,以事烦未即复为歉。
中国经济困难时期的人口数量变动情况是国内外都关心的的问题,也是我们应当在历史上讲清的一段往事。外国学者对这几年非正常死亡人口数的推算是以一九五七年或在此前死亡率与一九六四年前后死亡率或一九六四年死亡率为基准,估计其间正常死亡率水平,与实际死亡率之差即非正常死亡数。这样的估计有两个最大的误差,第一,每个年龄人口死亡率不同,采用总死亡率不能考虑到一九五七年到一九六四年中国不同年龄人口死亡率变化模式的影响。当时的死亡率水平下,婴儿和儿童死亡率下降较快,其它年龄段死亡率变化较少,或基本不变。第二,非正常死亡人口中,老年人相对较多,因为这部分人受不利生活条件冲击较为严重,逃离最不利的环境的能力也差。因此,有的学者获得的计算结果高于实际。我们根据一九五八年人口普查获得了很好的数据,在第四、五两次人口普查后,我们都做过数据分析,发现这两次普查数据质量都不及三普,因此我认为可利用的详尽的死亡率分年龄资料仍以这次最可靠。我们利用一九八二年数据构建了年龄别的生命表,并利用优化拟合的回推技术,再现了历史上各年的生命表,据此计算一九五七年到一九六五年的死亡率与非正常死亡率之差从方法学而言比外国学者更加严密,我们的优势是成瑞同志大力支持,提供了三普的微观个人数据。
三组数字有所不同的原因是优化拟合回推时,需要采取历史上的时点的基准数,优化技术也可以有总体优化和年龄组优化的不同准则。历史上的基点可以用一年的死亡率,也可以用一年前后的平均值为准,也可以对每一年的死亡率都进行拟合,最早在西安交大学报上发表的就是采用总体优化和时点基准计算的结果,年鉴数据发表时,我们已经用总体拟合了历史上每一年的死亡率,生命表的结构就有了变化。“中国人口.总论”的数字计算中,我们在优化技术上又进行了改进,采取了分年龄组的优化方法,从方法学上看是最严密的,我个人认为这个结果是我可以推荐你作为参考的基准。因我手头没有详细资料,许多计算结果都压在手稿等资料堆中,要待我有机会再来整理。现在的印象三次计算相差不过二百万左右,一千七百万是取其整大数,待我找到原始材料当可提供直到个位数的计算结果。
以上情况供您参考,您在退休后仍关心国家大事,拳拳之心令人起敬。匆匆,顺祝
秋安
蒋正华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七日
蒋正华的回信没有完全解释我的疑惑。蒋正华说用三组数据计算的结果相差不过二百万人,我在上面用三数字分别计算的结果的差异显然超出了二百万。他说三组数字其所以不同,是因为对数字不同的的“优化”。蒋正华的“优化”的技术的问题,人口统计学者会作出科学的评判。三年大饥荒的非正常死亡人数,蒋正华的一千七百万为国内的主流所接受,被视为权威数据。但学术界普遍认为这个数字偏低了很多。
丁抒的研究
丁抒 (网路图片)
研究三年大饥荒人口减少的第二位是旅居海外的中国学者丁抒。他认为:
一, 如果有可靠的死亡率,则
某年非正常死亡人口等于(某年死亡率减去正常死亡率)乘以前一年年底人口数
二, 如果有可靠的出生率。则
某年非正常死亡人口等于该年年底人口减去[一加上(出生率减去正常死亡率)]诚意前一年底人口数
由于没有可靠的出生率和死亡率,他将一九五七年的死亡率作为正常死亡率(千分之一十点零八),如果不发生大饥荒,死亡率应当是逐年下降的,选一九五七年的死亡率作为各年正常死亡率,不会低估正常死亡率,从而不会高估非正常死亡率。他认为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九六二年的出生率可信(千分之三十七点零一)。由于不能得到每年可靠的死亡率,他只能用上述第二个公式计算。
丁抒计算的结果是,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二年非正常死亡人数总共三千五百万人。这个数是以统计局公布的逐年人口数字为依据的计算结果。
然而,丁抒不相信国家统计局的总人口数据,因为统计局公布的年底人口数和人口增长率互相矛盾。但他认为他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增长率比较可信。他同意金辉的判断:“统计人员出于职业的良知,有意保留了一组相对真实的历史资料”,而人口增长率就是他们保留的真实数据。所以,丁抒以人口增长率为依据,推算出则非正常死亡为四千四百万。( 丁抒:《人祸》附录:“大跃进饿死了多少人?”)丁先生远在国外,他采用国家统计局的数字,从他的叙述中,对中国人口统计数据的形成过程不甚了解,还相信什么“统计人员出于职业的良知,有意保留了一组相对真实的历史资料”。我觉得其计算结果不可靠,只能作参考。
金辉的研究
上海的金辉先生也提出了一个数字。一九九三年,金辉先生根据中国政府公布的一九五三-一九六六年历年人口统计数,指出一九六零年和一九六一年,中国人口净减少一千三百四十八万;又按照中国政府公布的出生率,计算出一九六零年和一九六一年的出生人口合计为二千五百六十八万,根据一九五六和一九五七以及一九六二-一九六三年平均死亡率作为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的正常死亡率,估算出此两年中正常死亡的人口约为一千三百九十五万。出生人口-正常死亡人口+总人口减少值=非正常死亡人口据此式,二千五百六十八减去一千三百九十五加上一千三百四十八等于二千五百二十一,即一九六零-一九六一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可能达到二千五百二十一万。按照同样方法计算,如加上一九五九年,三年间中国大陆的非正常死亡人口不低于二千七百九十一万。金辉认为,总人口减少值也不可靠,因为,在乡村人口锐减的同时,城市人口仍然是增长的。扣除城市人口增长数,中国农村非正常死亡的绝对数字,就比统计意义上的全国非正常的总数还要多出六百八十万。将总人口减少值修正以后,三年灾难中,中国农村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就可能达到三千四百七十一万。(注八)
金辉先生虽然计算方法不同,但还是用的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并没有对数据进行修正,他的结果只能作为参考。
陈一咨的数据
[英]杰斯帕•贝克(Jasper Becker)在他的:《饿鬼:毛时代大饥荒揭秘》一书中透露,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所长陈一谘曾告诉他,体改所有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大饥荒年代,大约有四千三百万人死于饥饿,另有一份提供中央领导参阅的资料认为,这个数字是五千万到六千万。这份资料的准确性得不到检验,迄今少为人引用。
曹树基的研究
历史地理学家曹树基采用人口学和历史地理学的方法,以县级政区为基础,以虚拟的“府”级政区为单位,重建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中国各地非正常死亡人口数。
曹树基 (网路图片)
他的作法是,采用一九五三年、一九六四年和一九八二年全国各市县人口普查数据作为分析的基础。再通过各地地方志中记载的资料,计算出各地灾前、灾后的人口增长速度,确定各地灾前灾后人口,藉以再求出各地非正常死亡人口。具体作法是:以一九五三年和一九六四年普查人口为基础,根据灾前、灾后的人口增长速度,即可求得一九五八年和一九六一年的人口。用一九五八年人口减去一九六一年人口,所得净减少人口,此即非正常死亡人口的一部分。再加上大饥荒时期超过正常死亡人口的自然增长人口,所得为减少人口或称全部减少人口,再加净迁移人口,所得为这一地区的非正常死亡人口。
人口普查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是其它任何资料所不可替代的,这是本项研究赖以进行的基础。地方志资料虽然不完整,但从抽样的角度看,却已足够。两套资料的配合应用,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误差,排除错误。可以最大限度地求解大饥荒造成的各府人口损失,并藉此求得各省非正常死亡人口,进而求得全国非正常死亡人口。他研究的结果是:三年大饥荒中,全国非正常死亡人口合计约三千二百四十五点八万。(注九)他将研究结果记集在他的专着《大饥荒――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的中国人口》中(注十)。我不是历史地理人口学家。无力评断他的方法是否科学,他的研究,有待与他同专业的学者评论。
五 我基本同意王维志的结论
我在这里要重点介绍介绍另外一位中国学者的研究成果。这位学者就是王维志。
王维志,一九五五年到一九五九年在莫斯科经济统计学院学习人口统计专业,一九五九年回国后在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工作过很短一段时间后,一直在公安部三局户政处从事人口统计工作。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王维志曾到一些省去核实人口数据,了解了更多的实际情况。八十年代以后,到中国社会科院人口所从事研究。他对中国人口统计的理论和实践十分熟悉。王维志认为,蒋正华提供的一千七百万非正常死亡数据偏小,与实际情况差别较大。他的研究结果是,三年非正常死亡人数大约三千三百万-三千五百万人。
王维志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对已经公布的一九五九年到一九六一年的人口数据进行了修正。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一九八四》,中国统计出版社,一九八四年,第八十三页。
中国政府已公布的上述数字相互矛盾,三年累计,按总人口增加数计算,减少一百三十五万人,按自然变动算,却增加六百二十二万人,两者差额为七百五十七万人。究竟哪个对呢?王维志认为,这两笔数都有问题。他分析,一九五九年是困难时期的第一年,这一年出生人数减少,死亡人数增加的情况已经开始。这一年自然增长六百七十七万比上一年的增长数下降百分之四十是比较接近实际的。而总人口增长一千二百一十三万,只比上一年少增一百二十八万,增长率仍然保持百分之一点八是不符合实际的。原因是,当时不少地方不相信人口增长速度已经减慢,为维持较高的增长率有意多报人口。对一九六零年来说,总人口减少一千万,自然变动减少三百零四万都是偏低的。实际减少人口还要多。一方面有意多报人口,另一方面有意少报死亡人数。一九六一年总人口继续减少,而自然变动却增加了二百四十九万人,两者方向相反,数字也都是不准确的。
根据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资料回推,一九六一年人口应当是六万四千五百零八万人,比原统计数减少一千四百八十六万人。这就需要对三年困难时期总人口和自然增长人数重新估计。王维志做了以下假定,一九五九年按自然变动计算,人口增加六百七十七 万人。一九六零年和一九六一年共减少二千一百六十三万人,比原来统计数减少一千三百四十八万人多减少八百一十五万人。王维志将这多减少的八百一十五万人调整到一九六零年和一九六一年两年里。即将一九六零年的原统计总人口减少一千万调为一千五百万,一九六一年原统计人口减少的三百四十八万调整为六百六十三万。见表二十三•十三。
公安部公布的三年的出生人口是:一九五九年一千六百四十七点四万人,一九六零年一千三百八十九点三万人,一九六一年一千一百八十八点六万人。(注十一)如前所述,当年没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出生人口可以得到国家的供应指标,出生人口漏报较少,所以假定这些数字是准确的。当年的出生人口减去当年的自然增长人口,就是当年的死亡人口:
一九五九年死亡人口等于一千六百四十七点四减去六百六十七等于九百八十点四万人
一九六零年死亡人口等于一千三百八十九点三减去(负一千五百)等于二千八百八十九点三 万人
一九六一年死亡人口等于一千一百八十八点六减去(负六百六十三)等于一千八百五十一点六万人
三年总死亡人数是以上三项相加,即五千七百二十一点三万人。在这总死亡人口中,扣除正常死亡人口,即这三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即饿死人口)。一九五八年死亡人口为七百八十一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一九八八年版,第二六八页),王维志仅粗略估算,将七百八十一万人作为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三年每年的正常死亡人数,则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三年正常死亡为二千三百四十三万人,总死亡人数五千七百二十一点三万人中扣除正常死亡的二千三百四十三万人,则非正常死亡为:五千七百二十一点三减去二千三百四十三等于三千三百六十七点九万人。即三年饿死三千三百七十八点三万人。
其实,一九五八年四季度有些地方已发生饥荒,这七百八十一万人比正常死亡人口要多,若按一九五六-一九五八年三年平均死亡人口作为正常死亡人数,即(七百零六点二加上六百八十七点五+加上七百八十一点一)除以三等于七百二十四点九,则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正常死亡人数为七百二十四点九乘以三等于二千一百七十四点七万人,将总死亡人口的五千七百二十一点三万人扣除二千一百七十四点七万人,则三年饿死人口为三千五百四十六点六万人。
按王维志的修订数,一九六零年的死亡率应为千分之四十四点三三,而不是统计年鉴上的千分之二十五点四三。千分之四十四点三三这个死亡率和班久蒂估计的千分之四十四点六零、卡洛的千分之四十点七六近,高于科尔的千分之三十八点八,更高于蒋正华的千分之三十一点二五(《中国人口•总论》数)、千分之三十一点五八(李成瑞书中数)和千分之三十二点四零(《西安交大学报》数)。
王维志上述工作是以他多年的实际经验和亲身体验对统计数字进行调整的。他是学统计的,当然熟悉数学工具,但他没有用复杂的数学计算。他知道各地报上来的数字是多么不准确,如果用精确的数学工具来处理这些数据,不免显得滑稽。
金辉、曹树基、王维志几位中国学者估计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在三千二百五十万到三千五百万之间,他们三人用的方法不同,却得出的数字比较接近。但是,金辉、王维志没有考虑一九五八年和一九六二年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因为一九五八年冬和一九六二年春,一些地方有饿死人的现象。曹树基的计算中虽然包括了一九五八年和一九六二年,但他计算中小规模的人口死亡无法发觉。有些地区计算中有遗漏。如果加上一九五八和一九六二年两年的饿死人的数字(按各省官方数据计算的结果是,一九五八年为一百八十一万,一九六二年为四十二万,共计二百二十三万人),则大饥荒饿死人在三千五百万到三千七百万之间。取其中数三千六百万。
据我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在十多个省对大饥荒课题的调查,我认为,同所有中外学者的数字比较,三千六百万这个数字比较接近实际,但还是低于实际。例如,四川省政协主席廖伯康认为,四川饿死人数在一千二百万人(本书前面用省的官方数据计算结果为七百九十七万)中共中央组织部原部长安子文在文革期间下放安徽时考察结果,认为安徽饿死五百万人(本书前用省的官方数据计算结果为二百二十六万)。在大饥荒期间曾负责亳县统计非正常死亡人数的梁志远(他当时担任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以亲身经历证明,非正常死亡统计数据远远低于实际情况(见本书《安徽不安》一章)。亲历者提供的数据远远多于现有的各种统计数据,也高于王维志的数据。
在人口减少中,本书计算没有考虑各省净迁出人口。如果考虑这一因素,非正常死亡人数可能少一些。但不会少很多。这是因为流动人口的数量是有限的。据当时任公安部长的谢富治提供人的数字,一九六零年全国流动人口最多,省内流动人口为六百万人,省际流动远远小于这个数。省内流动不会影响我上述各省非正常死亡数字,省际流动对我上述计算有一些影响。因此,我将廖伯康、安子文、梁志远等亲历者所说的情况抵消省际流动的数字。全国非正常死亡还是按三千六百万计。
根据以上分析和多方面听取意见,我估计,在大饥荒期间,全国非正常死亡人数大约三千六百万人,应出生而没有出生的人数大约四千万人。大饥荒使中国人口损失大约七千六百万。
注解:
[注六] 《中国人口年鉴,一九八七》,经济管理出版社,一九八九年,第九四-一零六页。
[注七] 李瑞成:《中国人口普查和结果分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一九八三年,第一五九页,也是这组数据。
[注八] 金辉:《“三年自然灾害”备忘录》,《社会》一九九三年第四-五合期,第一十三-二十二页。
[注九] 曹树基:《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中国的人口死亡及其成因》,刊于《中国人口科学》二零零五年第一期。
[注十] 曹树基:《大饥荒——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的中国人口》,香港时代国际出版有限公司,二零零五年版。
[注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一九八八年版,第二六八页。
[注十二] 谢富治:《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九六二年十月十九日,吉林省档案馆,全宗号:一;案卷号:一二六。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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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期)
四 中国学者的研究结果
蒋正华的研究
蒋正华研究的结论是,在三年大荒期间,非正常死亡人数为一千七百万人。由于蒋正华的这个结论已被国内主流意见接纳,所以,我作一详细介绍。
蒋正华 (网路图片)
蒋正华的研究是在李成瑞的推动下进行的。李成瑞是一位资深的革命干部,是副部级高官,直到晚年还保持着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一九五九年后任国务院副总理、财政部长李先念秘书多年,后任国家统计局局长。他在统计局长任期内,主持了一九八二年的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因此对人口问题有相当深的研究。一九五八年六月,李成瑞赴义大利佛罗伦萨参加国际人口科学研究会的第二十届大会。在这次会上,他结识了科尔、班久蒂和卡洛等国际着名学者,同他们交谈中产生了研究中国大饥荒期间人口死亡率和出生率的愿望。回来以后,他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陈慕华提议,将这个问题列入了国家研究课题。经过多方“招贤”,最后由西安交通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蒋正华接受了任务。
蒋正华,一九三七年十月生,一九五八年毕业于西安交大电机系,一九五八-一九八零年在该校自动控制系任教,一九八零-一九八二年在印度孟买国际人口研究院读研究生,回国后在西安交大系统工程研究所任讲师。一九八四年在西安交大建立人口研究所。这个研究所成立一年多,就接受了李成瑞的这个课题。蒋正华和他的助手李南的研究的结论是,三年大饥荒时期中国的非正常死亡人数为一千七百万人,远远低于国外学者的估计。蒋正华的研究成果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得到了认可。
李成瑞在他的《“大跃进”引起的人口变动》一文中认为,和国外学者比起来,蒋正华的研究“科学性更高一些”。他接受我的采访时,也一再推荐蒋正华的研究。
由于此时的蒋正华已经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副委员长,算是国家领导人,找他采访很困难。于是,我找到了蒋正华就这个问题发有的所有文章。但是,我看到了他提供了三组完全不同的死亡率和出生率的数字(后来我向李成瑞提起此事,李似乎不知道这个情况)。一是蒋正华、李南:《中国人口动态参数的校正》,载《西安交通大学学报》一九八六 年第三期的数据。(以蒋正华和李南的名义在一次学术会议上提供的论文《中国人口出生率、死亡率校正》、用西安交通大学讲义专用纸手抄稿复印件,也是这组数据。)二是在《中国人口年鉴,一九八七》(注六)上以《中国人口动态估计的方法与结果》为题的文章中的数据。(注七)三是袁永熙主篇的《中国人口•总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六一七 页上的数据,李成瑞对我说,这部分内容是他和蒋正华二人合写的,数字是蒋正华的。现列出三组数字列表如下:
年代 | 《中国人口•总论》数 | 《中国人口年鉴,一九八七》数 | 《西安交大学报》数 | |||
---|---|---|---|---|---|---|
出生率 | 死亡率 | 出生率 | 死亡率 | 出生率 | 死亡率 | |
一九五五 | 三十六点五四 | 一十七点二三 | 三十七点三二 | 二十二点五四 | 三十七点九八 | 一十二点六八 |
一九五六 | 三十五点二零 | 一十六点七七 | 三十五点九二 | 二十一点五二 | 三十六点三九 | 一十二点八零 |
一九五七 | 三十六点四五 | 一十六点五五 | 三十六点八四 | 二十点五三 | 三十七点一九 | 一十三点零一 |
一九五八 | 三十一点六二 | 一十七点二五 | 三十一点七七 | 二十点零六 | 三十二点二九 | 一十三点三六 |
一九五九 | 二十八点四六 | 一十八点九六 | 二十七点八六 | 二十六点九一 | 二十七点七七 | 一十七点二九 |
一九六零 | 二十三点八四 | 三十一点二五 | 二十四点二四 | 三十一点五八 | 二十四点六七 | 三十二点四零 |
一九六一 | 二十点七八 | 二十四点五七 | 二十五点零三 | 二十四点三八 | 二十四点五零 | 一十六点五二 |
一九六二 | 四十四点七三 | 一十八点零八 | 三十九点六五 | 一十七点八四 | 三十八点三七 | 一十三点六零 |
一九六三 | 四十五点五七 | 一十六点七二 | 四十六点二三 | 一十六点三五 | 四十五点三七 | 一十三点二七 |
一九六四 | 四十点四八 | 一十三点零三 | 四十三点六三 | 一十四点九三 | 四十一点二三 | 一十二点六四 |
一九六五 | 三十八点四六 | 一十一点二八 | 三十九点五一 | 一十三点零四 | 三十九点四三 | 一十点八六 |
一九六六 | 三十五点七六 | 九点六四 | 三十六点五四 | 一十一点六二 | 三十六点六六 | 九点六零 |
年份 | 估计年末人口 | 估计年中人口 |
一九五四 | 六万零三百一十 | 五万九千四百六十八 |
一九五五 | 六万一千四百八十四 | 六万零七百八十五 |
一九五六 | 六万二千六百三十六 | 六万一千八百七十三 |
一九五七 | 六万三千八百九十三 | 六万三千零五十七 |
一九五八 | 六万四千八百二十九 | 六万四千三百五十四 |
一九五九 | 六万五千四百七十六 | 六万四千九百九十九 |
一九六零 | 六万五千二百三十九 | 估计年中人口 |
一九六一 | 六万四千九百二十六 | 六万四千九百三十二 |
一九六二 | 六万六千七百六十 | 六万五千四百八十九 |
一九六三 | 六万八千七百四十九 | 六万七千六百零三 |
一九六四 | 七万零四百 | 六万九千四百六十一 |
一九六五 | 七万二千三百五十八 | 七万一千二百六十三 |
一九六六 | 七万四千三百二十五 | 七万三千三百五十六 |
【资料来源】 袁永熙主编:《中国人口•总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一九八六年,第六一八页。
蒋正华以历年的生命表为基础,估算出历年的死亡人数,其中,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三年总共死亡人数为八千二百九十九万人;同时按这六年预期寿命的正常变化,估算正常死亡为六千六百零二万人。二者相减,得出非正常死亡人数为一千六百九十七万人,约一千七百万人。
读者可能看到,蒋正华估计的非正常死亡人数比国外学者低,主要不是他估计的死亡人口少,而是他估计的正常死亡人口多。蒋正华提出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三年总共死亡人数为八千二百九十九万人(这和科尔的估计的八千六百二十六万人仅少三百二十七万人),他估计的正常死亡人数高达六千六百零二万人(这个数比科尔的五千八百四十万人高出六百六十二万人)。
我不知道六千六百零二万人这个数是怎样计算出来的,但我们可以用蒋正华提出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三年总共死亡人数为八千二百九十九万人;用他修正后的死亡率求出正常死亡率,再用他修正后的每年平均人口数,算出每年的正常死亡数;总死亡数减去正常死亡数,就是非正常死亡人数。我们起点用一九五五,一九五六,一九五七三年平均数,终点取一九六四,一九六五,一九六六三年平均数,用他提出的三组死亡率分别计算:
按西安交大学报数据计算:
) 正常死亡率=[(一十二点六八加上一十二点八零加上一十三点零一)除以三加上(十二点六四加上一十点八六加上九点六零)除以三]除以二等于一十一点九三(千分号)
按千分之一十一点九三正常死亡率,用蒋正华修正后的历年年中人口,可以算出每年正常死亡人数,六年正常死亡人数总共四千六百八十五万人。蒋正华算出的六年死亡总数八千六百二十六万人减去四千六百八十五万人,则非正常死亡为三千九百四十一万人。
按《中国人口•总论》数据计算的正常死亡率为千分之一十四点一零,由此计算出的六年正常死亡人数为五千五百三十八点五万人;则六年非正常死亡总数为二千七百六十万人;
按《中国人口年鉴,一九八七年》数据计算的正常死亡率为千分之一十七点三六,六年正常死亡人口为六千八百一十八点八万人。六年非正常死亡总数为一千四百七十八万人。
蒋正华在一九八七年发表的《中国人口动态估计的方法和结果》(此文收在《中国人口年鉴,一九八七年》上)一文中正式公布大饥荒年代非正常死亡一千七百万,原因在于这篇文章中他公布的大饥荒以前各年的死亡率比前两组数字要高得多,从而算出正常死亡人数高,非正常死亡就自然少了。
上面我用蒋正华估计的总死亡人口,用蒋正华修正后的死亡率算出正常死亡人口,从而求出非正常死亡人口。
我再换一种方法验算,还是用蒋正华修订后的出生率和死亡率,用修订后的每年平均人口,计算每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和少出生人口。
某年非正常死亡人口数等于(当年死亡率减去正常死亡率)乘以当年年中人口
某年少出生人口等于(正常出生率减去当年出生率)乘以当年年中人口
由于他提提供了三组数据,我们还得计算三次,其结果如下:
用蒋正华西安交大学报的数据计算:
一九五八年非正常死亡人数等于(一十三点三六减去一十一点九三)乘以六万四千三百五十四等于九十二点零三(万人)
一九五九年非正常死亡人数等于(一十七点二九减去一十一点九三)乘以六万四千九百九十九等于三百四十八点三九(万人)
一九六零年非正常死亡人数等于(三十二点四零减去一十一点九三)乘以六万五千五百零四等于一千三百四十点八六(万人)
一九六一年非正常死亡人数等于(一十六点五二减去一十一点九三)乘以六万四千九百三十二等于二百九十八点零三(万人)
一九六二年非正常死亡人数等于(一十三点六零减去一十一点九三)乘以六万五千四百八十九等于一百零九点三六(万人)
在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一年四年间,非正常死亡为二千一百八十八点六七万人。
用西安交大学报数据可以算出四年少出生人口为二千八百二十一万人( 一九五八年为三百七十七点一万人,一九五九年为六百七十四点七万人,一九六零年为八百八十三万人,一九六一年为八百八十六点三万人)。大饥荒对人口的总影响为五千零九点九万人。
用蒋正华《中国人口•总论》中的数据计算的结果是:四年非正常死亡总数为二千三百三十七万人(一九五八年为二百零四万,一九五九年为三百一十七点二万,一九六零年为一千一百二十四点七万,一九六一年为六百八十一点一万),少出生人口为二千八百六十八点五万人(一九五八年为三百五十九点一万,一九五九年为五百六十八点一万,一九六零年为八百七十五点一万,一九六一年为一千零六十六点二万)。大饥荒对人口总影响为五千二百零五点五万人。
用《中国人口动态估计的方法与结果》中的数据计算的结果是:四年非正常死亡总数为二千二百零九点九万人(一九五八年一百七十三点一万,一九五八年六百二十点一万,一九六零 年八百三十点八万,一九六一年四百五十五点二万,一九六二年三十点八万)。四年少出生人数为二千七百四十八点九万人。大饥荒对人口总减少为四千九百五十八点八万人。
以上用蒋正华的数据从不同的角度计算,都不能得出非正常死亡一千七百万的结果。按数学常识,一种方法计算是否正确,可以用另一种方法来验算。但不知道为什么验算的结果有如此大的出入?
为什么蒋正华同一种方法得出三组不同的数据?为什么提出与前一组数据不同的数据时,不作为什么不同的说明?为什么用他提供的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都远远超过他的一千七百万的结论?二零零二年六月我曾就此写信向蒋正华求教,他没有答覆。此时,我冒昧猜测,蒋正华最早用《西安交大学报》的数据算出非正常死亡超出国家统计局的数字过多,就提出了后两组数据。后两组数据主要是提高正常死亡率,其目的是用提高正常死亡率的办法来减少非正常死亡数,从而减少政治风险。他发表的三组数据中,官方性最浓的《中国人口年鉴,一九八七》上正常死亡率最高,可能出于这种考虑。他做的毕竟是国家下达的课题啊!
我不愿意停留在猜测上,二零零五年六月再一次将三年以前的信寄给蒋正华,十月十九日,终于收到了他的回信(手写,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信签,信签抬头是黑字,显然发给我的是复印件)。为了供读者研究,现将此信全文公布如下:
继绳同志:
收到来函,以事烦未即复为歉。
中国经济困难时期的人口数量变动情况是国内外都关心的的问题,也是我们应当在历史上讲清的一段往事。外国学者对这几年非正常死亡人口数的推算是以一九五七年或在此前死亡率与一九六四年前后死亡率或一九六四年死亡率为基准,估计其间正常死亡率水平,与实际死亡率之差即非正常死亡数。这样的估计有两个最大的误差,第一,每个年龄人口死亡率不同,采用总死亡率不能考虑到一九五七年到一九六四年中国不同年龄人口死亡率变化模式的影响。当时的死亡率水平下,婴儿和儿童死亡率下降较快,其它年龄段死亡率变化较少,或基本不变。第二,非正常死亡人口中,老年人相对较多,因为这部分人受不利生活条件冲击较为严重,逃离最不利的环境的能力也差。因此,有的学者获得的计算结果高于实际。我们根据一九五八年人口普查获得了很好的数据,在第四、五两次人口普查后,我们都做过数据分析,发现这两次普查数据质量都不及三普,因此我认为可利用的详尽的死亡率分年龄资料仍以这次最可靠。我们利用一九八二年数据构建了年龄别的生命表,并利用优化拟合的回推技术,再现了历史上各年的生命表,据此计算一九五七年到一九六五年的死亡率与非正常死亡率之差从方法学而言比外国学者更加严密,我们的优势是成瑞同志大力支持,提供了三普的微观个人数据。
三组数字有所不同的原因是优化拟合回推时,需要采取历史上的时点的基准数,优化技术也可以有总体优化和年龄组优化的不同准则。历史上的基点可以用一年的死亡率,也可以用一年前后的平均值为准,也可以对每一年的死亡率都进行拟合,最早在西安交大学报上发表的就是采用总体优化和时点基准计算的结果,年鉴数据发表时,我们已经用总体拟合了历史上每一年的死亡率,生命表的结构就有了变化。“中国人口.总论”的数字计算中,我们在优化技术上又进行了改进,采取了分年龄组的优化方法,从方法学上看是最严密的,我个人认为这个结果是我可以推荐你作为参考的基准。因我手头没有详细资料,许多计算结果都压在手稿等资料堆中,要待我有机会再来整理。现在的印象三次计算相差不过二百万左右,一千七百万是取其整大数,待我找到原始材料当可提供直到个位数的计算结果。
以上情况供您参考,您在退休后仍关心国家大事,拳拳之心令人起敬。匆匆,顺祝
秋安
蒋正华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七日
蒋正华的回信没有完全解释我的疑惑。蒋正华说用三组数据计算的结果相差不过二百万人,我在上面用三数字分别计算的结果的差异显然超出了二百万。他说三组数字其所以不同,是因为对数字不同的的“优化”。蒋正华的“优化”的技术的问题,人口统计学者会作出科学的评判。三年大饥荒的非正常死亡人数,蒋正华的一千七百万为国内的主流所接受,被视为权威数据。但学术界普遍认为这个数字偏低了很多。
丁抒的研究
丁抒 (网路图片)
研究三年大饥荒人口减少的第二位是旅居海外的中国学者丁抒。他认为:
一, 如果有可靠的死亡率,则
某年非正常死亡人口等于(某年死亡率减去正常死亡率)乘以前一年年底人口数
二, 如果有可靠的出生率。则
某年非正常死亡人口等于该年年底人口减去[一加上(出生率减去正常死亡率)]诚意前一年底人口数
由于没有可靠的出生率和死亡率,他将一九五七年的死亡率作为正常死亡率(千分之一十点零八),如果不发生大饥荒,死亡率应当是逐年下降的,选一九五七年的死亡率作为各年正常死亡率,不会低估正常死亡率,从而不会高估非正常死亡率。他认为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九六二年的出生率可信(千分之三十七点零一)。由于不能得到每年可靠的死亡率,他只能用上述第二个公式计算。
丁抒计算的结果是,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二年非正常死亡人数总共三千五百万人。这个数是以统计局公布的逐年人口数字为依据的计算结果。
然而,丁抒不相信国家统计局的总人口数据,因为统计局公布的年底人口数和人口增长率互相矛盾。但他认为他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增长率比较可信。他同意金辉的判断:“统计人员出于职业的良知,有意保留了一组相对真实的历史资料”,而人口增长率就是他们保留的真实数据。所以,丁抒以人口增长率为依据,推算出则非正常死亡为四千四百万。( 丁抒:《人祸》附录:“大跃进饿死了多少人?”)丁先生远在国外,他采用国家统计局的数字,从他的叙述中,对中国人口统计数据的形成过程不甚了解,还相信什么“统计人员出于职业的良知,有意保留了一组相对真实的历史资料”。我觉得其计算结果不可靠,只能作参考。
金辉的研究
上海的金辉先生也提出了一个数字。一九九三年,金辉先生根据中国政府公布的一九五三-一九六六年历年人口统计数,指出一九六零年和一九六一年,中国人口净减少一千三百四十八万;又按照中国政府公布的出生率,计算出一九六零年和一九六一年的出生人口合计为二千五百六十八万,根据一九五六和一九五七以及一九六二-一九六三年平均死亡率作为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的正常死亡率,估算出此两年中正常死亡的人口约为一千三百九十五万。出生人口-正常死亡人口+总人口减少值=非正常死亡人口据此式,二千五百六十八减去一千三百九十五加上一千三百四十八等于二千五百二十一,即一九六零-一九六一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可能达到二千五百二十一万。按照同样方法计算,如加上一九五九年,三年间中国大陆的非正常死亡人口不低于二千七百九十一万。金辉认为,总人口减少值也不可靠,因为,在乡村人口锐减的同时,城市人口仍然是增长的。扣除城市人口增长数,中国农村非正常死亡的绝对数字,就比统计意义上的全国非正常的总数还要多出六百八十万。将总人口减少值修正以后,三年灾难中,中国农村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就可能达到三千四百七十一万。(注八)
金辉先生虽然计算方法不同,但还是用的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并没有对数据进行修正,他的结果只能作为参考。
陈一咨的数据
[英]杰斯帕•贝克(Jasper Becker)在他的:《饿鬼:毛时代大饥荒揭秘》一书中透露,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所长陈一谘曾告诉他,体改所有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大饥荒年代,大约有四千三百万人死于饥饿,另有一份提供中央领导参阅的资料认为,这个数字是五千万到六千万。这份资料的准确性得不到检验,迄今少为人引用。
曹树基的研究
历史地理学家曹树基采用人口学和历史地理学的方法,以县级政区为基础,以虚拟的“府”级政区为单位,重建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中国各地非正常死亡人口数。
曹树基 (网路图片)
他的作法是,采用一九五三年、一九六四年和一九八二年全国各市县人口普查数据作为分析的基础。再通过各地地方志中记载的资料,计算出各地灾前、灾后的人口增长速度,确定各地灾前灾后人口,藉以再求出各地非正常死亡人口。具体作法是:以一九五三年和一九六四年普查人口为基础,根据灾前、灾后的人口增长速度,即可求得一九五八年和一九六一年的人口。用一九五八年人口减去一九六一年人口,所得净减少人口,此即非正常死亡人口的一部分。再加上大饥荒时期超过正常死亡人口的自然增长人口,所得为减少人口或称全部减少人口,再加净迁移人口,所得为这一地区的非正常死亡人口。
人口普查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是其它任何资料所不可替代的,这是本项研究赖以进行的基础。地方志资料虽然不完整,但从抽样的角度看,却已足够。两套资料的配合应用,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误差,排除错误。可以最大限度地求解大饥荒造成的各府人口损失,并藉此求得各省非正常死亡人口,进而求得全国非正常死亡人口。他研究的结果是:三年大饥荒中,全国非正常死亡人口合计约三千二百四十五点八万。(注九)他将研究结果记集在他的专着《大饥荒――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的中国人口》中(注十)。我不是历史地理人口学家。无力评断他的方法是否科学,他的研究,有待与他同专业的学者评论。
五 我基本同意王维志的结论
我在这里要重点介绍介绍另外一位中国学者的研究成果。这位学者就是王维志。
王维志,一九五五年到一九五九年在莫斯科经济统计学院学习人口统计专业,一九五九年回国后在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工作过很短一段时间后,一直在公安部三局户政处从事人口统计工作。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王维志曾到一些省去核实人口数据,了解了更多的实际情况。八十年代以后,到中国社会科院人口所从事研究。他对中国人口统计的理论和实践十分熟悉。王维志认为,蒋正华提供的一千七百万非正常死亡数据偏小,与实际情况差别较大。他的研究结果是,三年非正常死亡人数大约三千三百万-三千五百万人。
王维志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对已经公布的一九五九年到一九六一年的人口数据进行了修正。
年份 | 总人口 | 总人口增加数 | 自然增长人数 |
一九五八 | 六万五千九百九十四 | ||
一九五九 | 六万七千二百零七 | 一千二百一十三 | 正六百七十七 |
一九六零 | 六万六千二百零七 | 负一千 | 负三百零四 |
一九六一 | 六万五千八百五十九 | 负三百四十八 | 正二百四十九 |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一九八四》,中国统计出版社,一九八四年,第八十三页。
中国政府已公布的上述数字相互矛盾,三年累计,按总人口增加数计算,减少一百三十五万人,按自然变动算,却增加六百二十二万人,两者差额为七百五十七万人。究竟哪个对呢?王维志认为,这两笔数都有问题。他分析,一九五九年是困难时期的第一年,这一年出生人数减少,死亡人数增加的情况已经开始。这一年自然增长六百七十七万比上一年的增长数下降百分之四十是比较接近实际的。而总人口增长一千二百一十三万,只比上一年少增一百二十八万,增长率仍然保持百分之一点八是不符合实际的。原因是,当时不少地方不相信人口增长速度已经减慢,为维持较高的增长率有意多报人口。对一九六零年来说,总人口减少一千万,自然变动减少三百零四万都是偏低的。实际减少人口还要多。一方面有意多报人口,另一方面有意少报死亡人数。一九六一年总人口继续减少,而自然变动却增加了二百四十九万人,两者方向相反,数字也都是不准确的。
根据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资料回推,一九六一年人口应当是六万四千五百零八万人,比原统计数减少一千四百八十六万人。这就需要对三年困难时期总人口和自然增长人数重新估计。王维志做了以下假定,一九五九年按自然变动计算,人口增加六百七十七 万人。一九六零年和一九六一年共减少二千一百六十三万人,比原来统计数减少一千三百四十八万人多减少八百一十五万人。王维志将这多减少的八百一十五万人调整到一九六零年和一九六一年两年里。即将一九六零年的原统计总人口减少一千万调为一千五百万,一九六一年原统计人口减少的三百四十八万调整为六百六十三万。见表二十三•十三。
年份 | 人口数 | 人口增减数 | ||
---|---|---|---|---|
数量 | 以一九五八年为一百 | 数量 | 增减比例(百分号) | |
一九五九 | 六万六千六百七十一 | 一百零一点零三 | 正六百七十七 | 正一点零三 |
一九六零 | 六万五千一百七十一 | 九十七点七五 | 负一千五百 | 负二点二五 |
一九六一 | 六万四千五百零八 | 九十八点九八 | 负六百六十三 | 负一点零二 |
公安部公布的三年的出生人口是:一九五九年一千六百四十七点四万人,一九六零年一千三百八十九点三万人,一九六一年一千一百八十八点六万人。(注十一)如前所述,当年没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出生人口可以得到国家的供应指标,出生人口漏报较少,所以假定这些数字是准确的。当年的出生人口减去当年的自然增长人口,就是当年的死亡人口:
一九五九年死亡人口等于一千六百四十七点四减去六百六十七等于九百八十点四万人
一九六零年死亡人口等于一千三百八十九点三减去(负一千五百)等于二千八百八十九点三 万人
一九六一年死亡人口等于一千一百八十八点六减去(负六百六十三)等于一千八百五十一点六万人
三年总死亡人数是以上三项相加,即五千七百二十一点三万人。在这总死亡人口中,扣除正常死亡人口,即这三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即饿死人口)。一九五八年死亡人口为七百八十一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一九八八年版,第二六八页),王维志仅粗略估算,将七百八十一万人作为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三年每年的正常死亡人数,则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三年正常死亡为二千三百四十三万人,总死亡人数五千七百二十一点三万人中扣除正常死亡的二千三百四十三万人,则非正常死亡为:五千七百二十一点三减去二千三百四十三等于三千三百六十七点九万人。即三年饿死三千三百七十八点三万人。
其实,一九五八年四季度有些地方已发生饥荒,这七百八十一万人比正常死亡人口要多,若按一九五六-一九五八年三年平均死亡人口作为正常死亡人数,即(七百零六点二加上六百八十七点五+加上七百八十一点一)除以三等于七百二十四点九,则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正常死亡人数为七百二十四点九乘以三等于二千一百七十四点七万人,将总死亡人口的五千七百二十一点三万人扣除二千一百七十四点七万人,则三年饿死人口为三千五百四十六点六万人。
按王维志的修订数,一九六零年的死亡率应为千分之四十四点三三,而不是统计年鉴上的千分之二十五点四三。千分之四十四点三三这个死亡率和班久蒂估计的千分之四十四点六零、卡洛的千分之四十点七六近,高于科尔的千分之三十八点八,更高于蒋正华的千分之三十一点二五(《中国人口•总论》数)、千分之三十一点五八(李成瑞书中数)和千分之三十二点四零(《西安交大学报》数)。
王维志上述工作是以他多年的实际经验和亲身体验对统计数字进行调整的。他是学统计的,当然熟悉数学工具,但他没有用复杂的数学计算。他知道各地报上来的数字是多么不准确,如果用精确的数学工具来处理这些数据,不免显得滑稽。
金辉、曹树基、王维志几位中国学者估计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在三千二百五十万到三千五百万之间,他们三人用的方法不同,却得出的数字比较接近。但是,金辉、王维志没有考虑一九五八年和一九六二年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因为一九五八年冬和一九六二年春,一些地方有饿死人的现象。曹树基的计算中虽然包括了一九五八年和一九六二年,但他计算中小规模的人口死亡无法发觉。有些地区计算中有遗漏。如果加上一九五八和一九六二年两年的饿死人的数字(按各省官方数据计算的结果是,一九五八年为一百八十一万,一九六二年为四十二万,共计二百二十三万人),则大饥荒饿死人在三千五百万到三千七百万之间。取其中数三千六百万。
据我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在十多个省对大饥荒课题的调查,我认为,同所有中外学者的数字比较,三千六百万这个数字比较接近实际,但还是低于实际。例如,四川省政协主席廖伯康认为,四川饿死人数在一千二百万人(本书前面用省的官方数据计算结果为七百九十七万)中共中央组织部原部长安子文在文革期间下放安徽时考察结果,认为安徽饿死五百万人(本书前用省的官方数据计算结果为二百二十六万)。在大饥荒期间曾负责亳县统计非正常死亡人数的梁志远(他当时担任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以亲身经历证明,非正常死亡统计数据远远低于实际情况(见本书《安徽不安》一章)。亲历者提供的数据远远多于现有的各种统计数据,也高于王维志的数据。
在人口减少中,本书计算没有考虑各省净迁出人口。如果考虑这一因素,非正常死亡人数可能少一些。但不会少很多。这是因为流动人口的数量是有限的。据当时任公安部长的谢富治提供人的数字,一九六零年全国流动人口最多,省内流动人口为六百万人,省际流动远远小于这个数。省内流动不会影响我上述各省非正常死亡数字,省际流动对我上述计算有一些影响。因此,我将廖伯康、安子文、梁志远等亲历者所说的情况抵消省际流动的数字。全国非正常死亡还是按三千六百万计。
根据以上分析和多方面听取意见,我估计,在大饥荒期间,全国非正常死亡人数大约三千六百万人,应出生而没有出生的人数大约四千万人。大饥荒使中国人口损失大约七千六百万。
注解:
[注六] 《中国人口年鉴,一九八七》,经济管理出版社,一九八九年,第九四-一零六页。
[注七] 李瑞成:《中国人口普查和结果分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一九八三年,第一五九页,也是这组数据。
[注八] 金辉:《“三年自然灾害”备忘录》,《社会》一九九三年第四-五合期,第一十三-二十二页。
[注九] 曹树基:《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中国的人口死亡及其成因》,刊于《中国人口科学》二零零五年第一期。
[注十] 曹树基:《大饥荒——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的中国人口》,香港时代国际出版有限公司,二零零五年版。
[注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一九八八年版,第二六八页。
[注十二] 谢富治:《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九六二年十月十九日,吉林省档案馆,全宗号:一;案卷号:一二六。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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