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志义:做人的第一要义是不整人

2014年03月17日评论
【新唐人2014年3月18日讯】习仲勋先生说,他一生从不整人。这既是他的人生准则,也使他一生清白。我想他不整人的品格,比之他的其它品格,如“忠诚的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无产阶革命家”等等,要朴实得多,崇高得多,也更有历史意义得多。因为作为人,不管观点如何,思想怎样,首先要学会做人。不整人,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它体现一种善良,一种对人的尊重,一种非压迫强暴。至于理想,主义等等,如果不能建立在尊重人的根基之上,就很值得怀疑。人是最高正义,所以不整人高于“理想”或“主义”。

历史上整人的酷吏,大多无人性。面对被整人的痛苦,往往得意狞笑。报纸上曾有一张文强的照片,一脚踩着罪犯的头,一手打电话向上级邀功,其得意的心态跃然于照片上。可踩头,难道不是一种犯罪?那怕踩的是罪犯的头!罪犯有罪,当由法律处置,所谓“罪刑法定”,此之谓也。但罪犯仍是人,能打他,羞辱于他,踩他的头?打击犯罪正是为了张扬人性,以毁灭人性的手段去打击犯罪,则无法显示打击的终极意义。这张照片拍于他的办公室,想来是摆拍。是他有意拍之以示人。

摆拍说明什么?一,文强无人性,不知尊重人包括犯了罪的人是做人的起码要求。摆拍说明他还不知人性为何物,恬不知耻把暴行当光荣。二,社会和舆论无人性,发表照片是想震慑罪犯,但宣扬的是对人的暴力和非人性。宣传者在潜意识中把打击犯罪看作高于人性,并不理解打击犯罪的终极意义,社会则因阶级斗争的长期流毒昏昏然。三,体制无人性,文强是以残暴向体制邀功。破案和抓到罪犯当然是功,但他以踩头来表功,说明体制更喜欢无人性暴力镇压的威吓,破案和抓到罪犯反而成为其次。一个以暴力而不是以民主和法制来维系的政权,需要这样无人性的打手。

文强整人往上爬,却又被王立军整,成了王立军制造“政绩”的牺牲品。当王立军又被薄熙来整时,王立军逃进美领馆请求庇护。据说美国拒绝他的庇护请求,是因为美国政府认为,王立军就是一个整人的人。他在“打黑”过程中刑讯逼供还少?作为一个以尊重人和人权为价值取向的政府,它宁愿花大力气救助陈光诚,却不愿庇护一下王立军。因为陈光诚没有整人,而王立军整人。

“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不心惊”,我想最大的亏心事是整人。土改时打地主,那些有血债的,强横霸道的,往往下场更惨。挣了钱买个地,有了地出个租,算不上什么。但以霸道行事挣钱。难免激起众怒。那些以整人为能事的人,可能也光鲜,也威风,也荣华富贵。但他必须依靠某种权势来支撑,一旦失去这种支撑,就会变得狗屁不如。同样是贪官,同样是失势,如果一生整人大多,带来的就是一片喊杀之声。而那些只是贪钱,整人不多的人,即便坐牢,灵魂也更安宁。

一个位高权重的当权者,如果运用权势,大面积的整人,不仅为被整的人所不容,需用重重武力来保护自已,还为现代国际社会所不容。比如波尔布特。此人杀人无数,已无人性,但他也无时无刻不处于惊恐之中,无时无刻不在绞尽脑汗想办法保护自已。他无法溶入社会,一刻离不开暴力保护,还不敢离开山头。做人做到这份上,即便荣华富贵,有何意思?反观民主国家的官员,不整人,还保护人,即便退位,何来恐惧?

通过整人得到的荣华富贵。是失去良心的,伴随恐惧的,依靠暴力或权势支撑的。这样的荣华富贵,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