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访民状告政府“被精神病” 秘押6年

2014年05月08日人权
【新唐人2014年5月8日讯】(新唐人记者博文综合报导)江西年近六旬的农妇因为连年上访状告镇政府被送入精神病院,截止目前已经在精神病院度过6个春秋。

因上访获罪 精神病专家称荒唐

据大陆媒体报导,现年59岁的江西省新余市水北镇农妇邓爱仔已经被新余第二医院精神科收治6年的时间,其病例上写着“反覆状告政府5年多”,以“偏执型精神病”收治。

59岁的邓爱仔(网络截图)



当年的住院病历(网络截图)



爱仔位于水北镇的老宅(网络截图)



但陆媒记者发现,在和邓爱仔的交谈中,邓有问必答,思路清晰。

邓女士坚决否认自己有精神病,据其讲述,1995年自己和前夫离婚后,她的弟弟和妹妹为谋取钱财收取礼金,在自己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为其包办婚事,自此她和弟弟、妹妹“老死不相往来”。自己的眼睛也被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打伤并且失明。

水北镇楼山村一位和邓女士有过长期接触的邻居表示,由于邓和前夫经常吵架,最终造成婚姻破裂。

据了解,邓爱仔和前夫是经过水北镇法庭判决离婚的,但是一直没有收到判决书,邓为讨要判决书曾多次到镇政府上告,并说自己的弟、妹强行操控自己的婚姻。2000年镇政府的一男性工作人员将其右眼打伤,因为没钱医治,最终导致失明。

邓爱仔回忆称,事发当天她找镇政府说理,和一名大概二、三十岁的男子发生争执,该男子揪住自己头发往地上撞,并用脚踢,右眼当时就肿了,看不清东西。

从此,邓为了状告镇政府的暴行开始了越级上访。据水北镇一名老人回忆,打那以后,就看到邓爱仔常年戴着一副眼镜,看人总是很吃力的样子。她还是经常到水北镇政府告状,还跑过新余、南昌,但那以后,再告状就是为了她那颗被打的右眼。

2008年11月11日当地镇政府将她送入江西新余第二医院精神病房。

水北镇政府一位原综治办人员声称,“如果真被打了,也是临时工打的。”

一位综治办姓黄的工作人员称“邓爱仔是脑子有问题”,其理由是,“她总不听劝,总是去南昌上访,政府每年都要接她十几次”。

根据邓爱仔入院当天的护理记录显示,邓爱仔被水北政府人员强行带入病房,邓爱仔思维逻辑正常。

新余第二医院董事长王国根称,根据医院的规定,凡是由政府送来的精神病患都必须有公安局开具的“强制治疗”证明。

但是负责精神科档案保管的该院工作人员表示,邓爱仔当时是由政府工作人员送来的,并没有开具公安证明。

一个长期与邓接触、具备医学专业资质的人士透露,邓爱仔并非真正的精神病患者,她被送到医院的主要原因是反覆上访。

他认为,仅靠“多语”、“行为过激”等表现就此简单地认定有“偏执型精神病”是片面的,将“反覆状告政府”的行为写进病历,作为判断精神病的依据纯属荒唐。

文章报导称,在这个几近与世隔绝的角落,她的故事少有人知。如果不是有知情人向外界透露,她可能会这样一直下去,“甚至到死”。

邓爱仔和前夫曾育有两女一子。去年儿子来探望时表示,一直不知道邓爱仔关在精神病院,否则早就来了。

中共体制是造成“被精神病”现象的毒根

2014年2月13日湖北省民间机构《民生观察工作室》发布《二0一三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报告》,其中披露大量中共当局利用精神病院迫害维权人士的黑幕。其中包括, 2013年“被精神病”的民众范围、迫害原因及迫害手段等具体细节。报告指出,这些“被精神病”的公民在精神病院被施以至少十种酷刑,包括捆绑、长期囚禁、吃药、打针、电击、殴打、侮辱、威胁、鼻饲、虐待。

《民生观察工作室》的创办人刘飞跃向《大纪元》表示,“资料库中有一部份是法轮功学员“被精神病”的案例,都是被‘610’这些机构强行送到精神病院里面去,也是非常残忍的,是对人权和法制的粗暴践踏。法轮功学员遭受这种待遇,是一种违法行为,都是应该谴责的。当然还有我们没有调查接触到的,包括法轮功的学员‘被精神病’案例。”

该报告谴责,这种“被精神病”现象长期存在且越来越严重的根本原因就是中共的体制,这种体制不改变,“被精神病”现象还会继续存在。

联合国调查显示,用“精神病治疗”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是一个自上而下系统实施的有计划的政策。

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专员诺瓦克先生(Manfred Nowak)在2009年1月14日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七届会议提供的《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中说:“本特派专员访华时注意到,在中共的行政拘留中,他们经常采 用‘强制药物治疗’手段。在很多[药物滥用]的案例中,他们[受害者]被关押和强制治疗并没有经过法律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