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5月22日讯】(新唐人记者唐迪综合报导)贪官外逃、境外追逃追赃,一直是北京“反腐秀”的棘手难题。中共的贪官们是如何卷巨款逃出去的?抓回来为什么这样困难?公众对此抱有极大的好奇。日前,中共喉舌媒体开始炒作追逃追赃的话题,但舆论认为中共试图加大捉拿外逃贪官,追回巨额赃款,却缺乏行之有效的“杀手锏”,更大程度上只是流于一场政治秀。
近日,中共喉舌《人民日报》发文称,中共当局正致力于加强对外逃贪官的追逃、追赃行动。
文中提及,贪官外逃往往“仓皇出逃的少,预先谋划的多”,“一些官员把出逃作为最后的底线,事先做好了资产转移、家属外迁、多本护照等准备工作”。而且,在当前“反腐败的持续高压态势”下,一些“问题官员”自觉即将暴露的时候,“往往假借探亲、看病、休假等理由,一走了之,忽然失去联系,甚至还有些官员是在国外考察时突然失踪”。而外逃官员往往身处金融、财税、交通、国土等部门的经济岗位,涉案金额巨大,“动辄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
也许是出于呼应中共官媒的舆论需要,日前,中国大陆各大门户网站纷纷转载中共喉舌媒体制作刊发的图片——《图解:贪官外逃“秘籍”VS追逃追赃“法宝”》;也有媒体重新翻炒稍早时候中共官媒的爆料,指当局已向美国开出上千名贪官名单,寻求美国协助,把这些外逃贪官捉拿归案;中共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三中全会后发出的“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震慑”的誓言,自然也在炒作范畴之中。
中国社科院今年2月发布“法治蓝皮书”预期,“2014年,腐败公职人员外逃现象可能加剧,特别是前期已经有关系人和资金在境外的公职人员外逃风险增大”。
国际透明组织亚太区主任廖燃曾表示,中共十八大后明显感受到中国大陆贪官外逃和资金外流加速。据保守估计,过去五年中国外流非法资金达人民币5,000亿元。而中共喉舌央行去年首次公布报告称:中国外逃贪官官员18,000多人,卷走了8,000亿元人民币,平均每个人卷走了5,000万。
据公开的资讯,中共贪官们转移赃款的方式多种多样,已不限于地下钱庄、亲属出国等。不少人以个人名义在美国注册公司、用中国资金在美国购买财产进行抵押贷款等方式转移巨款;一些人则以进口设备为名,将巨款转移到海外,然后通过“美方商业欺诈”的苦肉计忽略损失,另一些人先将货物发到海外亲属手中,然后以“无法追讨海外资金”的借口瞒天过海。而这些贪官一旦外逃成功,要追捕就十分艰难。
5月18日,美国《世界日报》发表题为《捉拿千名逃美贪官 中国缺杀手锏》的社论表示,由于跨国追人、追赃难度甚高,北京当局对此缺乏“杀手锏”,王岐山的誓言很可能流于震慑贪官的政治姿态,对愈加猖獗的贪官外逃趋势,恐难起到“绝杀”作用。
该社论表示,中国境外追缉外逃贪官的路径大致有四条,包括引渡、移民遣返、异地追诉和劝返。引渡虽然最正规,却对美国等已发达国家很难奏效。
分析指,中国只与36国签订引渡条约,都局限周边国家,与美、欧、澳等并未签约。虽然非法移民遣返作为不具备引渡条件的替代方式,是缉捕外逃贪官的重要手段,但只限个案合作。因此,在过去的十年间,美国遣返的中国贪官仅寥寥无几,仅有两例。
美中司法部门自2007年就展开追缉贪官的司法合作,联邦调查局国际执行局局长汤姆斯曾公开宣示,中国任何嫌犯逃来美国,只要中国司法部门提出要求,美国也查证确实有犯罪行为,就会“来一个,查一个,遣返一个”。
对此,社论分析说,美国的这个表态是“话里有话”的,“那就是任何案件,都得经美国‘查证’,并非中方说了算”。由于美中之间司法制度和对人权保障制度的认知存在分歧,中国的刑讯、取证以至整个司法体系,很难取得美国法官信任。
文章认为,鉴于美国讲求法制和证据,中方想要成功让美国协助缉拿贪官,“还得真正下定决心、提供证据,而不是怕‘物伤其类’,只说不做”。
近日,中共喉舌《人民日报》发文称,中共当局正致力于加强对外逃贪官的追逃、追赃行动。
文中提及,贪官外逃往往“仓皇出逃的少,预先谋划的多”,“一些官员把出逃作为最后的底线,事先做好了资产转移、家属外迁、多本护照等准备工作”。而且,在当前“反腐败的持续高压态势”下,一些“问题官员”自觉即将暴露的时候,“往往假借探亲、看病、休假等理由,一走了之,忽然失去联系,甚至还有些官员是在国外考察时突然失踪”。而外逃官员往往身处金融、财税、交通、国土等部门的经济岗位,涉案金额巨大,“动辄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
也许是出于呼应中共官媒的舆论需要,日前,中国大陆各大门户网站纷纷转载中共喉舌媒体制作刊发的图片——《图解:贪官外逃“秘籍”VS追逃追赃“法宝”》;也有媒体重新翻炒稍早时候中共官媒的爆料,指当局已向美国开出上千名贪官名单,寻求美国协助,把这些外逃贪官捉拿归案;中共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三中全会后发出的“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震慑”的誓言,自然也在炒作范畴之中。
中国社科院今年2月发布“法治蓝皮书”预期,“2014年,腐败公职人员外逃现象可能加剧,特别是前期已经有关系人和资金在境外的公职人员外逃风险增大”。
国际透明组织亚太区主任廖燃曾表示,中共十八大后明显感受到中国大陆贪官外逃和资金外流加速。据保守估计,过去五年中国外流非法资金达人民币5,000亿元。而中共喉舌央行去年首次公布报告称:中国外逃贪官官员18,000多人,卷走了8,000亿元人民币,平均每个人卷走了5,000万。
据公开的资讯,中共贪官们转移赃款的方式多种多样,已不限于地下钱庄、亲属出国等。不少人以个人名义在美国注册公司、用中国资金在美国购买财产进行抵押贷款等方式转移巨款;一些人则以进口设备为名,将巨款转移到海外,然后通过“美方商业欺诈”的苦肉计忽略损失,另一些人先将货物发到海外亲属手中,然后以“无法追讨海外资金”的借口瞒天过海。而这些贪官一旦外逃成功,要追捕就十分艰难。
5月18日,美国《世界日报》发表题为《捉拿千名逃美贪官 中国缺杀手锏》的社论表示,由于跨国追人、追赃难度甚高,北京当局对此缺乏“杀手锏”,王岐山的誓言很可能流于震慑贪官的政治姿态,对愈加猖獗的贪官外逃趋势,恐难起到“绝杀”作用。
该社论表示,中国境外追缉外逃贪官的路径大致有四条,包括引渡、移民遣返、异地追诉和劝返。引渡虽然最正规,却对美国等已发达国家很难奏效。
分析指,中国只与36国签订引渡条约,都局限周边国家,与美、欧、澳等并未签约。虽然非法移民遣返作为不具备引渡条件的替代方式,是缉捕外逃贪官的重要手段,但只限个案合作。因此,在过去的十年间,美国遣返的中国贪官仅寥寥无几,仅有两例。
美中司法部门自2007年就展开追缉贪官的司法合作,联邦调查局国际执行局局长汤姆斯曾公开宣示,中国任何嫌犯逃来美国,只要中国司法部门提出要求,美国也查证确实有犯罪行为,就会“来一个,查一个,遣返一个”。
对此,社论分析说,美国的这个表态是“话里有话”的,“那就是任何案件,都得经美国‘查证’,并非中方说了算”。由于美中之间司法制度和对人权保障制度的认知存在分歧,中国的刑讯、取证以至整个司法体系,很难取得美国法官信任。
文章认为,鉴于美国讲求法制和证据,中方想要成功让美国协助缉拿贪官,“还得真正下定决心、提供证据,而不是怕‘物伤其类’,只说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