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7月5日讯】反右运动整死了多少人?地主资本家整死了多少人?高岗运动整死了多少人?民运运动整死了多少人?六四运动整死了多少人?文化大革命整死了多少人?上述等等这些都是共产党成立以来对人民犯下的滔天罪恶事实。
我14岁被人诬陷打成反革命,我是革命烈士子女,上访六十年,期间曾被判刑十年,遭受严刑拷打。中共陕西省以省委书记赵正永为首、孙清云、郭永平、杜航伟、胡太平、阎庆文、安东等为辅的黑恶领导班子,一直故意拖延、包庇、枉法嫖法、强行压案、长年对全省各地冤民实行殴打、非法关押、法制班、精神病院、非法二十四小时监控、上门打砸、威胁等手段进行暴力维稳,并在内部会议纪要上暗中规定:全陕西省的冤案一律不动,生活困难的可以适当给点生活补助。赵正永称:如果给老百姓解决冤案他们就会坐牢,要不惜一切代价压住所有冤案。
腐败一日不除,国无一日安宁,民无一日安生。腐败黑恶势力是中国唯一的不稳定因素!他们公然对抗国家宪法,强拆民房、霸占耕地、欺压百姓、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因此,只有把他们消灭干净,和谐的社会基础才有可能存在。国家才有可能安定。然而,今天所谓的“维稳”则恰恰相反是在“维腐”。“维稳”的矛头非但没有对准腐败黑恶势力,相反却对准了维权百姓。他们:私设公堂、私设黑监狱、非法关押、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利、动用酷刑把人打伤、打残、甚至活活打死的个案举不胜举。灌辣椒水、关精神病院、注射毒针、电针电刑、甚至把活人送进火葬场……等等。百姓无奈,被逼自残、自焚、跳楼等个案屡见不鲜。
这样的“维稳,明显是在激化社会矛盾,破坏国家的稳定。腐败,动摇国家的根基!反腐败、除恶霸,拨乱反正刻不容缓!请全国各地有上述遭遇和迫害经历的冤民、访民、历次运动受害者们、各界正义人士们联合签名,签名电话:13109579935,联系人:王莉萍。
签名结束后,本人将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将集体签名名单提交至联合国人权办、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书记及海内外各大媒体等。请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共同捍卫宪法尊严,砸烂黑监狱!依法捍卫公民权利!
附件:本人个案简述材料
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王莉萍,女,1943年2月3日(农历腊月29)出生,西安市人,西安市第一织补袜厂退休工人,住本市纺织城国棉五厂节约简易房30号,手机号13109579935。
被申请人:陕西省公安厅,驻本市未央路120号法定代表人:王锐(厅长)
请求:1.撤销陕西省公安厅2008年7月28号《复核答覆意见书》
被申请人:西安市公安局,驻本市西大街123号,法定代表人丁健(局长)。
请求:1.撤消西安市公安局西公信(81)43号《关于对王莉萍问题的复查决定》;2.撤销西安市公安局西公信复答字(2007)6号《复查信访事项答覆意见书》。
事实与理由
一、1960年8月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申请人十年有期徒刑是地道的冤案,其于1979年7月给申请人彻底平反是完全正确的。
申请人之养父王树珍是陕西省地下水工程队工程师。与他同一办公室的胡茶英因工作问题跟申请人之养父有隔阂。于是在1958年12月初,她趁申请人之养父出差在外,拿来一份《中国人民救命军申请书》的稿子,叫申请人帮她另抄一份,加以政治陷害。申请人当时只有15岁,是陕西省机械学校一年级的学生;因年幼无知,根本没有政治是非的辨别能力,就时断时续地用两天课馀时间为她抄好了一份。没想到就在刚抄完的当天12月13日,申请人就被新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第二天(12月14日)又被抄家。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后,申请人被公安局关押了约半年。随后,被送往旬邑马栏农厂劳动教养。一年后,又移送丹凤竹林关农厂劳动教养。1960年8月,商洛中院以现刑反革命判处申请人十年有期徒刑。申请人当然不服,无数次地申诉。经商洛中院1962年5月的复查和1979年7月的再审,申请人的冤案终得昭雪。
二、西安市公安局于1981年8月24日作出《关于对王莉萍问题的复查决定》,是一种无视客观事实且违反法律的严重错误。
1.该“复查决定”说,1958年申请人家里被补定为地主成份;这是不符合事实的,也与商洛中院1979年7月16日作出的《再审刑事判决书》中关于申请人是贫农成份的认定根本相反。故尔,“复查决定”说申请人“因此对现实不满”就丧失了前提条件。至于说申请人“散布反动言论”就更是毫无证据与事实的虚妄之词。
命活动的 ‘决心书’和黄布符号30个”;这如前所述完全是被人欺骗陷害所为,且黄布条虽是胡茶英叫申请人买布剪成,但布条上根本没有一个字或任何图宁,这怎能称之为符号。
3.西安市公安局2007年8月15日的《复查信访事项答覆意见书》,仍旧不顾事实真相,违背商洛中院的有关判决,顽固地坚持错误(“维持1981年市局原复查决定”);这是违反中央“构建和谐社会”、有错必纠、安定人心的精神的。
综上,请求依法复核、作出公正处理。本人将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王莉萍
2014.7.5
走访漫画家王莉萍
认识王莉萍是在红色文化促进会开幕的时候看到一位头发已经花白的老太太说她是我们的出纳并未引起我的注意,开过几次会,见到她也没有和她多说话,今年的新春茶话会上,我才听战友顾春明介绍她,王莉萍的经历还真非同凡响。她小学没毕业,1958年12月初,一位和她养父有隔阂的人趁她父亲出差,拿来一份《中国人民救命军申请书》的稿子,叫王莉萍帮她抄一份,没想到就在她抄完的当天就被新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第二天被抄了家。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在公安局关押了约半年。随后,被送往旬邑马栏农场劳教,一年后,又移送丹凤竹林关农厂劳动教养。1960年8月,商洛中院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王莉萍十年有期徒刑。经过无数次的申诉,经商洛中院1962年5月的复查和1979年7月的再审,王莉萍的冤案终得昭雪。
令王莉萍没想到的是1981年,西安市公安局对王莉萍一案又翻转回来,复查决定中指出:王莉萍高小毕业后,家中被定为地主成份,因此对现实不满,散布反动言论,并企图成立《中国人民救命军》反革命组织。同年十二月,新城分局将王莉萍依法拘留审查,她交出了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决心书”和黄布符号三十个。据此,经市劳教委员会决定将王莉萍劳动教养两年。在落实政策中,王莉萍对此问题多次得出申诉,经新城分局复查,决定维持原处理不变。王莉萍不服,又申诉到公安部,经再次复查,我们认为王莉萍当时虽然年仅是十六岁的学生,但思想反动,企图搞反革命组织是事实,因此,决定劳动教养两年是正确的。经西安市一九八一年八月二十一日办公室会议研究,维持新城分局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对于王莉萍原处理不变的决定。
看到这样的判决书,我心在流泪,难以想象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怎么组织反动组织,三十个布条是那个想陷害她的人叫王莉萍剪的,上面一个字也没有,怎么能成为证据,王莉萍家是贫农。这比文革中的帽子工厂还厉害。无中生有,散布反动言论更无从说起。
王莉萍被押解到商州监狱,她背石头,有位地质队员看她年龄小,就帮她背,于是监狱的看守又说她组织反革命组织,她屈打成招,有几次都昏了过去。也有好心人帮她让他的父亲保她出来,看她当初病得不轻,就保她十天看病,于是她告状到了北京,她给一位警卫员述说自己被打成反革命的经过,警卫员告诉她毛主席的车就在这里,主席出来时候,他会招一招手。等见到毛主席下了车,她一下子跪到主席跟前,她说了自己被打成反革命的经过,毛主席认真听了她的叙述以后,叫身边的警卫员买了牛奶和面包拿给她,录初也是饿坏了,她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面包。毛主席还叫警卫员把兜里的钱掏出来给了王莉萍。主席告诉她,叫她回去,也别说见到毛主席了。组织一定会给她平反的。果真,毛主席派人来查监狱的案子,她被判无罪。至今回味起来她都无比幸福,是毛主席给她平的反。从那以后,上面两年来查一次案子,证据不足的就放人。这是文革以前的事了。
别看王莉萍受了这么大的委屈,她的心态可好了。她没事的时候,就看书作画,她画的漫画,西安晚报,西安日报,三秦都市报都登过,工人喜欢,农民喜欢,知识份子也喜欢。讽刺、幽默,还不缺艺术性,别人不介绍,我还真看不出来,不显山不露水,真本事叫别人佩服。说出话来分寸把握有度。声不高,掷地有声。令人信服。她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心特软,尽管她被整过,她不忍心看到别的同志受委屈,常常不顾自己年事已高,奔波于都市楼阁之间,走访在平民百姓之中,协调同志之间的矛盾,解除他人心头的疙瘩。许多人都得到她的帮助,她也乐此不疲。我看她既是一个勤奋的人,还是一个乐观向上的人。胸怀坦荡,德艺出众。
另外,我还佩服王老师的胆识和魄力。为了伸张正义,她敢于面对一个个冷嘲热讽的尴尬,不畏权势,这在当今并不容易。她独身一人,敢闯禁地,许多国家领导,她都见过。她在十七大召开前,中央纪委给她发的民意调研表,她认真地做了调查,最后被请到中科院,和专家教授在一起谈民情,实话实说。她把下岗工人的情况反映到中央,还深入到农村作调查。她把自己的漫画寄给温家宝,总理在电视上回答了她的问题。她被软禁过多次,就是因为她敢说实话。最后我用莉萍写的诗结尾,祖国,我的泪水已尽,而我的心在淌血。。。。。。!晴天和阴天一个样,鼻孔和烟囱一个样。太阳和月亮一个样,暗无天日。
我14岁被人诬陷打成反革命,我是革命烈士子女,上访六十年,期间曾被判刑十年,遭受严刑拷打。中共陕西省以省委书记赵正永为首、孙清云、郭永平、杜航伟、胡太平、阎庆文、安东等为辅的黑恶领导班子,一直故意拖延、包庇、枉法嫖法、强行压案、长年对全省各地冤民实行殴打、非法关押、法制班、精神病院、非法二十四小时监控、上门打砸、威胁等手段进行暴力维稳,并在内部会议纪要上暗中规定:全陕西省的冤案一律不动,生活困难的可以适当给点生活补助。赵正永称:如果给老百姓解决冤案他们就会坐牢,要不惜一切代价压住所有冤案。
腐败一日不除,国无一日安宁,民无一日安生。腐败黑恶势力是中国唯一的不稳定因素!他们公然对抗国家宪法,强拆民房、霸占耕地、欺压百姓、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因此,只有把他们消灭干净,和谐的社会基础才有可能存在。国家才有可能安定。然而,今天所谓的“维稳”则恰恰相反是在“维腐”。“维稳”的矛头非但没有对准腐败黑恶势力,相反却对准了维权百姓。他们:私设公堂、私设黑监狱、非法关押、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利、动用酷刑把人打伤、打残、甚至活活打死的个案举不胜举。灌辣椒水、关精神病院、注射毒针、电针电刑、甚至把活人送进火葬场……等等。百姓无奈,被逼自残、自焚、跳楼等个案屡见不鲜。
这样的“维稳,明显是在激化社会矛盾,破坏国家的稳定。腐败,动摇国家的根基!反腐败、除恶霸,拨乱反正刻不容缓!请全国各地有上述遭遇和迫害经历的冤民、访民、历次运动受害者们、各界正义人士们联合签名,签名电话:13109579935,联系人:王莉萍。
签名结束后,本人将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将集体签名名单提交至联合国人权办、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书记及海内外各大媒体等。请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共同捍卫宪法尊严,砸烂黑监狱!依法捍卫公民权利!
附件:本人个案简述材料
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王莉萍,女,1943年2月3日(农历腊月29)出生,西安市人,西安市第一织补袜厂退休工人,住本市纺织城国棉五厂节约简易房30号,手机号13109579935。
被申请人:陕西省公安厅,驻本市未央路120号法定代表人:王锐(厅长)
请求:1.撤销陕西省公安厅2008年7月28号《复核答覆意见书》
被申请人:西安市公安局,驻本市西大街123号,法定代表人丁健(局长)。
请求:1.撤消西安市公安局西公信(81)43号《关于对王莉萍问题的复查决定》;2.撤销西安市公安局西公信复答字(2007)6号《复查信访事项答覆意见书》。
事实与理由
一、1960年8月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申请人十年有期徒刑是地道的冤案,其于1979年7月给申请人彻底平反是完全正确的。
申请人之养父王树珍是陕西省地下水工程队工程师。与他同一办公室的胡茶英因工作问题跟申请人之养父有隔阂。于是在1958年12月初,她趁申请人之养父出差在外,拿来一份《中国人民救命军申请书》的稿子,叫申请人帮她另抄一份,加以政治陷害。申请人当时只有15岁,是陕西省机械学校一年级的学生;因年幼无知,根本没有政治是非的辨别能力,就时断时续地用两天课馀时间为她抄好了一份。没想到就在刚抄完的当天12月13日,申请人就被新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第二天(12月14日)又被抄家。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后,申请人被公安局关押了约半年。随后,被送往旬邑马栏农厂劳动教养。一年后,又移送丹凤竹林关农厂劳动教养。1960年8月,商洛中院以现刑反革命判处申请人十年有期徒刑。申请人当然不服,无数次地申诉。经商洛中院1962年5月的复查和1979年7月的再审,申请人的冤案终得昭雪。
二、西安市公安局于1981年8月24日作出《关于对王莉萍问题的复查决定》,是一种无视客观事实且违反法律的严重错误。
1.该“复查决定”说,1958年申请人家里被补定为地主成份;这是不符合事实的,也与商洛中院1979年7月16日作出的《再审刑事判决书》中关于申请人是贫农成份的认定根本相反。故尔,“复查决定”说申请人“因此对现实不满”就丧失了前提条件。至于说申请人“散布反动言论”就更是毫无证据与事实的虚妄之词。
命活动的 ‘决心书’和黄布符号30个”;这如前所述完全是被人欺骗陷害所为,且黄布条虽是胡茶英叫申请人买布剪成,但布条上根本没有一个字或任何图宁,这怎能称之为符号。
3.西安市公安局2007年8月15日的《复查信访事项答覆意见书》,仍旧不顾事实真相,违背商洛中院的有关判决,顽固地坚持错误(“维持1981年市局原复查决定”);这是违反中央“构建和谐社会”、有错必纠、安定人心的精神的。
综上,请求依法复核、作出公正处理。本人将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王莉萍
2014.7.5
走访漫画家王莉萍
认识王莉萍是在红色文化促进会开幕的时候看到一位头发已经花白的老太太说她是我们的出纳并未引起我的注意,开过几次会,见到她也没有和她多说话,今年的新春茶话会上,我才听战友顾春明介绍她,王莉萍的经历还真非同凡响。她小学没毕业,1958年12月初,一位和她养父有隔阂的人趁她父亲出差,拿来一份《中国人民救命军申请书》的稿子,叫王莉萍帮她抄一份,没想到就在她抄完的当天就被新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第二天被抄了家。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在公安局关押了约半年。随后,被送往旬邑马栏农场劳教,一年后,又移送丹凤竹林关农厂劳动教养。1960年8月,商洛中院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王莉萍十年有期徒刑。经过无数次的申诉,经商洛中院1962年5月的复查和1979年7月的再审,王莉萍的冤案终得昭雪。
令王莉萍没想到的是1981年,西安市公安局对王莉萍一案又翻转回来,复查决定中指出:王莉萍高小毕业后,家中被定为地主成份,因此对现实不满,散布反动言论,并企图成立《中国人民救命军》反革命组织。同年十二月,新城分局将王莉萍依法拘留审查,她交出了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决心书”和黄布符号三十个。据此,经市劳教委员会决定将王莉萍劳动教养两年。在落实政策中,王莉萍对此问题多次得出申诉,经新城分局复查,决定维持原处理不变。王莉萍不服,又申诉到公安部,经再次复查,我们认为王莉萍当时虽然年仅是十六岁的学生,但思想反动,企图搞反革命组织是事实,因此,决定劳动教养两年是正确的。经西安市一九八一年八月二十一日办公室会议研究,维持新城分局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对于王莉萍原处理不变的决定。
看到这样的判决书,我心在流泪,难以想象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怎么组织反动组织,三十个布条是那个想陷害她的人叫王莉萍剪的,上面一个字也没有,怎么能成为证据,王莉萍家是贫农。这比文革中的帽子工厂还厉害。无中生有,散布反动言论更无从说起。
王莉萍被押解到商州监狱,她背石头,有位地质队员看她年龄小,就帮她背,于是监狱的看守又说她组织反革命组织,她屈打成招,有几次都昏了过去。也有好心人帮她让他的父亲保她出来,看她当初病得不轻,就保她十天看病,于是她告状到了北京,她给一位警卫员述说自己被打成反革命的经过,警卫员告诉她毛主席的车就在这里,主席出来时候,他会招一招手。等见到毛主席下了车,她一下子跪到主席跟前,她说了自己被打成反革命的经过,毛主席认真听了她的叙述以后,叫身边的警卫员买了牛奶和面包拿给她,录初也是饿坏了,她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面包。毛主席还叫警卫员把兜里的钱掏出来给了王莉萍。主席告诉她,叫她回去,也别说见到毛主席了。组织一定会给她平反的。果真,毛主席派人来查监狱的案子,她被判无罪。至今回味起来她都无比幸福,是毛主席给她平的反。从那以后,上面两年来查一次案子,证据不足的就放人。这是文革以前的事了。
别看王莉萍受了这么大的委屈,她的心态可好了。她没事的时候,就看书作画,她画的漫画,西安晚报,西安日报,三秦都市报都登过,工人喜欢,农民喜欢,知识份子也喜欢。讽刺、幽默,还不缺艺术性,别人不介绍,我还真看不出来,不显山不露水,真本事叫别人佩服。说出话来分寸把握有度。声不高,掷地有声。令人信服。她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心特软,尽管她被整过,她不忍心看到别的同志受委屈,常常不顾自己年事已高,奔波于都市楼阁之间,走访在平民百姓之中,协调同志之间的矛盾,解除他人心头的疙瘩。许多人都得到她的帮助,她也乐此不疲。我看她既是一个勤奋的人,还是一个乐观向上的人。胸怀坦荡,德艺出众。
另外,我还佩服王老师的胆识和魄力。为了伸张正义,她敢于面对一个个冷嘲热讽的尴尬,不畏权势,这在当今并不容易。她独身一人,敢闯禁地,许多国家领导,她都见过。她在十七大召开前,中央纪委给她发的民意调研表,她认真地做了调查,最后被请到中科院,和专家教授在一起谈民情,实话实说。她把下岗工人的情况反映到中央,还深入到农村作调查。她把自己的漫画寄给温家宝,总理在电视上回答了她的问题。她被软禁过多次,就是因为她敢说实话。最后我用莉萍写的诗结尾,祖国,我的泪水已尽,而我的心在淌血。。。。。。!晴天和阴天一个样,鼻孔和烟囱一个样。太阳和月亮一个样,暗无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