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企巨贪吞7千万国资 占526套职工住房

2014年08月22日社会
【新唐人2014年8月22日讯】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安明明等人侵吞7000万国有资产,侵占526套职工住房一案,近日进入公诉阶段,其涉嫌利用改制、转让和拆迁,非法侵吞国有资产和拆迁补偿款的案情细节也逐渐被媒体曝光。

据大陆媒体报导中,安明明曾被标榜为优秀企业家,但在职工眼中安却是个独断专行的“土霸王”,他把工厂变成了他的“独立王国”。这一国有企业负责人贪腐案,不仅暴露出国企改制存在的监管漏洞,也凸显国企成为“家天下”后的种种问题。

柳州市检察院办案人员说:“在广西林业造纸厂改制过程中,安明明等人在20天内伪造了7本没有原件只有复印件的假账,侵吞国有资产1600多万元。”

广西林业造纸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企业,由自治区林业厅主管,2003年3月,林纸厂改制为民营股份制企业鹿寨国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改制前,林纸厂收购了自治区林化工业公司持有的股份。

在改制过程中,安明明等人为实现鹿寨县国林纸业公司低于实际价格购买广西林业造纸厂的目的,组织或指使其他财务人员用复制等方式伪造林纸厂1996年至2002年的财务会计资料,采取重复虚列银行利息、人员奖金、房屋修缮费用、企业资产折旧费等手段,并将这些伪造资料作为企业改制资产评估的依据,从而降低林纸厂的净资产。

通过这些手段,共计侵吞林纸厂国有资产16,410,256.7元。事实上,在1996年至2002年6月期间林纸厂并没有生产经营活动。

在用假账降低公司资产后,2003年2月26日,安明明指使财务人员挪用广西林业造纸厂258万元,作为被告人安明明等10名股东入股鹿寨县国林纸业公司的注册验资款进行验资。

随后,鹿寨县国林纸业公司付出很少的资金完成了对林纸厂的改制,变成了以安明明为大股东的民营股份制企业。

评估报告价差2.3亿元

“两份评估报告,净资产一份被评估为9000万元,另一份则被评估为负1.4亿元。负资产的报告用于买厂,正资产的用于卖厂。”通过这两份报告,安明明等人达到了从中渔利的目的。

在林纸厂改制为鹿寨县国林纸业公司后,安明明还继续担任国发公司总经理。2006年5月和9月,鹿寨县国林纸业公司分两次购买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有的国发公司全部股份。

检察机关还查明,2005年12月,安明明在任国发公司总经理期间,指使被告人冼惠英等人将鹿寨 县国 林纸业公司向国发公司的借款33,536,590.4元,直接转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向国发公司借款,后又授意财务人员在国发公司财务账上用应分而未分给各股东的股利冲销上述债务。

减除鹿寨县国林纸业公司应分得的股利,被告人安明明、冼惠英等人为股东的鹿寨县国林纸业公司通过账面上的操作,非法侵吞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国有资产2152多万元。

超越“房叔”的“房爷爷”

安明明还被工人痛斥为是超越“房叔”“房嫂”的“房爷爷”,侵占了526套职工住房。国发公司职工愤怒的说“我们住了几十年的房子,怎么就成了安明明一个人的?”
据办案人员介绍,1996年前后,居住在厂内宿舍楼的职工响应房改政策,向厂里交纳了购房款,但林纸厂并未将职工的购房款交到政府房改部门办理房产证,而是向职工发放工厂印制的《住房证》。

2003年林纸厂改制时,厂里将职工原来交的购房款变性为租房款,按照职工居住时间长短收费,多还少补。

职工梁某某持有的《住房证》显示,封面上印着《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住房证》字样,内有一张《住房价格评估表》,显示当时房屋价值为9577元,表上盖有林纸厂和法人代表安明明的印章。

检察机关查明,在林纸厂改制过程中,经自治区财政厅同意,将林纸厂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剥离,不纳入林纸厂改制范围,这些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包括坐落于林纸厂生活区内11栋职工宿舍、招待所以及生活区河堤防护工程、生活区绿化工程、生活区道路等。

2006年8月,未经主管单位林业厅许可,安明明指派人员向鹿寨县房地产管理所及有关部门申请,并获批准将上述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由林纸厂变更到鹿寨县国林纸业公司名下。

2009年,柳州市实施柳东大道延长线工程项目,需要拆迁林纸厂多栋宿舍楼。2010年1月,安明明隐瞒事实,以鹿寨县国林纸业公司作为上述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的主体,私下与拆迁方签订补偿协议,3000多万元拆迁补偿款转入了安明明的账上。

领到拆迁补偿款后,安明明勒令职工限期搬家。此时,工厂职工发现自己住了几十年的房子突然变成了安明明一个人的,之后进行长达3年多的持续上访维权,工厂改制中的相关问题才被暴露出来。

国企“土霸王”

据报导,在厂里,安明明还是厂里“土霸王” ,向来独断专行 ,职工出错,轻者罚款数千到数十万元,重者非法拘禁,开除公职、党籍,一个国有企业成为他一手遮天的“独立王国”。

原国发公司职工覃某某:“因为销售账目错乱,安明明嫁祸于我,以我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为由,非法拘禁了我12天。”

覃某某说,2003年8月12日至23日这12天里,他被关押在公司的一间宿舍里,不允许家属会见,完全与世隔绝。期间,安明明还指派公司副总经理把他押到保卫处,搜走了500元现金和银行卡,并逼问出密码后取走4800元,扣划他卖给公司木片的货款18万元。

覃某某说,有的工人因为出错,动辄被罚几万到几十万元,直到离开工厂还欠着工厂的债。

一封题为《吴秋英为什么到干部楼去跳楼》的举报信叙述到,林纸厂小学校长梁文明给安明明提意见之后被降职安排到保卫处值夜班,之后被查出肺癌,在林纸厂做清洁工的妻子吴秋英到医院护理。而安明明要求吴秋英回厂上班,不然就停发工资,之后吴秋英在工厂干部楼跳楼自杀身亡。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在专案组进入工厂调查后,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89次、接收群众材料478份。

网民热议

霸占了这么多的房子,涉及这么多人,怎么这么多年没出事?

这个“土霸王”怎么能无法无天那么久? 谁是保护伞????

一个安明明背后,是千百个未浮出水面的安明明。

这样的蛀虫当国企领导国家能富吗?职工的生活能好吗?.中国为啥养了这么多巨贪?深思啊!

轻者罚款上万,重者遭拘禁,开除公职和党籍。他自己扮演了法官的角色,这么厉害的角,直接解决了不能平民愤。

六十年来一直无法无天的一把手:“安明明”只是个代名词,是“薄熙来、周永康”的代名词,也是“县委书记、市长、省委书记..."的代名词,他另一个大众化的叫法是一把手!无论你是谁,只要你得罪了一把手,那就会刑拘、双开、甚至人间蒸发,因为各地法院检查院公安局等,都是一把手的家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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