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普选风潮系因当局与港民意见分歧而引发,但不少人因为种种原因,至今并不十分清楚双方的争端要害到底在哪。
他们是在争选举权吗?显然不是,2017年一人一票选特首,这个当局已经点头,双方并无异议。那么他们是在争提名权以及与此相关的被选举权吗?从表面上看确乎如此。
8月31日通过的人大决定确定,拥有候选人提名权的是由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这个委员会需参照原有的特首选举委员会组成。而反对者则认为这个提名委员会不具有代表性,因为香港350万选民中只有24万人有权选举这个委员会,另外300多万人却被完全排除在外了(前者只占后者的七分之一不到)。这个不具有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选出的候选人当然只能代表那24万选民的意愿,而无法反映另外300多万选民的意愿,其结果香港大部分选民因为没有提名权,他们想要推选的人当然也就无法成为候选人,这些人的被选举权自然也就被变相剥夺了。这也就是说,尽管普选时港人人人都有一票,都有选举权,但拥有提名权和被选举权的却不是所有选民,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且是一小部分。这样的普选不正是徒具形式的假普选吗!为此,反对者要求当局收回8月31日通过的决定,“确保市民在选举中有真正的选择”,也就是确保全体选民不仅拥有平等的选举权,而且同时拥有平等的提名权和被选举权,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普选。
再往深处说,提名权与被选举权的有与无其实也还不是双方的最终目标,围绕着它们发生的争端最终是为了选出双方各自中意的特首。当局之所以要搞出一个不具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由他们来把持提名权,目地是为了保证自己看中的人——用官方语言说也就是“爱港爱国”的人——成为候选人,并最终赢得普选。而港人不管是赞成公民提名的还是主张党派提名的,或是别种方案的,也都是为了推出能够代表自己意愿的候选人,并最终让他们在普选中胜出。所以争来争去,争的其实是选什么样的人来掌舵香港——是唯北京马首是瞻的人还是能够代表大多数港人的人,这才是问题的要害,选举程式和制度的不同设计其实都是为了保证这个目地的实现。
网上有个帖子借《围城》中的人物把这个问题说的可谓既通透又形象:“方鸿渐留洋回来,接受了西方的自由恋爱,开始挑战包办婚姻,他父亲是一个乡绅,霸道而土气,但儿子毕竟大了他也有几分顾忌,掂量再三最后撂下一句狠话:‘自由恋爱可以,但必须从我介绍的村姑中选择,否则娶老婆的事就先别谈,做好打光棍的准备吧!’对此,方鸿渐表示誓死不从,不让自由择偶,宁可离家出走。村里的兄弟叔伯们对此深表不解,众说纷纭,但都表示最可惜的是方翁花了多少代价培养了儿子,早知道不如把财产分给大家收益,很多未婚的叔伯兄弟心里却想着方鸿渐如果能够把这条路趟平了,那大家都可以不必按照父亲的指定讨老婆,有希望去省城选个漂亮女大学生了…………”抗命的港人就是留学回国的方鸿渐,而当局就是方老太爷。儿子大了,当爸的不得不同意他自由恋爱,但规定只能在自己介绍的村姑中选,但儿子不干。他当然不会选村姑,他喜欢的是漂亮的女大学生!香港普选风潮不就是这么回事么。
至于方鸿渐到底该选谁做媳妇,是自己喜欢的人还是方老太爷中意的人?我想在这个自由恋爱的时代,答案并不复杂吧。
他们是在争选举权吗?显然不是,2017年一人一票选特首,这个当局已经点头,双方并无异议。那么他们是在争提名权以及与此相关的被选举权吗?从表面上看确乎如此。
8月31日通过的人大决定确定,拥有候选人提名权的是由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这个委员会需参照原有的特首选举委员会组成。而反对者则认为这个提名委员会不具有代表性,因为香港350万选民中只有24万人有权选举这个委员会,另外300多万人却被完全排除在外了(前者只占后者的七分之一不到)。这个不具有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选出的候选人当然只能代表那24万选民的意愿,而无法反映另外300多万选民的意愿,其结果香港大部分选民因为没有提名权,他们想要推选的人当然也就无法成为候选人,这些人的被选举权自然也就被变相剥夺了。这也就是说,尽管普选时港人人人都有一票,都有选举权,但拥有提名权和被选举权的却不是所有选民,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且是一小部分。这样的普选不正是徒具形式的假普选吗!为此,反对者要求当局收回8月31日通过的决定,“确保市民在选举中有真正的选择”,也就是确保全体选民不仅拥有平等的选举权,而且同时拥有平等的提名权和被选举权,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普选。
再往深处说,提名权与被选举权的有与无其实也还不是双方的最终目标,围绕着它们发生的争端最终是为了选出双方各自中意的特首。当局之所以要搞出一个不具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由他们来把持提名权,目地是为了保证自己看中的人——用官方语言说也就是“爱港爱国”的人——成为候选人,并最终赢得普选。而港人不管是赞成公民提名的还是主张党派提名的,或是别种方案的,也都是为了推出能够代表自己意愿的候选人,并最终让他们在普选中胜出。所以争来争去,争的其实是选什么样的人来掌舵香港——是唯北京马首是瞻的人还是能够代表大多数港人的人,这才是问题的要害,选举程式和制度的不同设计其实都是为了保证这个目地的实现。
网上有个帖子借《围城》中的人物把这个问题说的可谓既通透又形象:“方鸿渐留洋回来,接受了西方的自由恋爱,开始挑战包办婚姻,他父亲是一个乡绅,霸道而土气,但儿子毕竟大了他也有几分顾忌,掂量再三最后撂下一句狠话:‘自由恋爱可以,但必须从我介绍的村姑中选择,否则娶老婆的事就先别谈,做好打光棍的准备吧!’对此,方鸿渐表示誓死不从,不让自由择偶,宁可离家出走。村里的兄弟叔伯们对此深表不解,众说纷纭,但都表示最可惜的是方翁花了多少代价培养了儿子,早知道不如把财产分给大家收益,很多未婚的叔伯兄弟心里却想着方鸿渐如果能够把这条路趟平了,那大家都可以不必按照父亲的指定讨老婆,有希望去省城选个漂亮女大学生了…………”抗命的港人就是留学回国的方鸿渐,而当局就是方老太爷。儿子大了,当爸的不得不同意他自由恋爱,但规定只能在自己介绍的村姑中选,但儿子不干。他当然不会选村姑,他喜欢的是漂亮的女大学生!香港普选风潮不就是这么回事么。
至于方鸿渐到底该选谁做媳妇,是自己喜欢的人还是方老太爷中意的人?我想在这个自由恋爱的时代,答案并不复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