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的治港水平已经下降到流氓级别!

2014年10月23日分析解读
据新唐人2014年10月23日报导,10月22日下午,大批自称亲政府的人,带着挖掘机(怪手)、卡车到旺角,暴力拆除路障,警方紧急赶到保护参加占领的市民。

明眼人看到,这些人明显是梁振英的支持者,他们的目地是什么也是明摆着。“雨伞运动”进入第26天,在辣椒喷雾、催泪瓦斯、反占中黑社会、特首梁振英不断造谣、威胁、警方多次武力清场,围殴示威者之后,民众仍无畏地坚守在秋风瑟瑟的街头,仍然坚持和平表达诉求的方式等待政府履行正常的行政义务、期待和平的回应方式;对此,梁振英一直诬陷是民众“闹事”,而不认为是民众在给其机会,回应的手段就是流氓式的挑衅和暴力驱赶。事实证明:梁振英完全没有和平管理香港的治港能力,已经是第26天了,梁振英始终没有积极履行特首职责,一直没有直接与现场民众见面和平互动,行为上完全是行政不作为方式,甚至是故意实施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犯罪方式对待和平民众。在法律的角度上看,梁振英就是一个流氓罪犯,其行为完全不是香港特首应该有的行政行为。

在笔者看来,香港民众真是太好了,梁振英在香港耍了这么长时间的流氓,造谣生事这么长时间,犯罪行为历历在目,却还在街头等待其改过,这个心肠真是太菩萨了!

笔者认为:梁振英代表的香港当局已经完蛋了!民众没有必要再在街头等待它变好了。大家都看到了,梁振英的罪行已经犯下了,“黑警”在街头殴打举起双手的民众、催泪弹向和平的民众中发射、抢夺民众的雨伞和面罩直接向民众脸上喷辣椒喷雾、把女人推到殴打,这些罪行都是已经发生的事实真相。就在前几天,梁振英还在造谣说有什么“外国势力介入香港政治”,却拒绝说明是什么国家,或举出例子。

什么叫“外国势力介入香港政治”? “外国势力介入香港政治”就不对了?你梁振英就没有让“外国势力介入香港政治”了?香港在国际上的自由港地位始终是被公认的,一直与“外国势力”友好往来,这是地球上的香港,人类是一家,一直是允许人家和平介入的,这也是符合香港基本法原则的,你梁振英就有权力破坏这种和平的国际关系吗?因此,梁振英及其当局的港府已经在事实上失去了治港权力、更失去了与民众对话的权力。他应该承担的是在其治港过程中犯下的罪行和违法责任。

我说:民众应该改变目前的表达方式了,占领街头的方式除了给镇压者提供借口之外,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还等待梁振英这样的流氓会改变吗?还等待林郑月娥没有诚意的对话吗?还给罪犯们再当局的机会吗?我看没有必要了。

“公民提名”、“一人一票”的真普选是民众的诉求,既然中共当局和梁振英当局的港府都拒绝了,它们也坚持说不会改变,那么为什么还祈求它们恩赐“民主”呢?干脆就来个“公民提名”罢免梁振英,“一人一票”签名决定梁振英下台,把每一票都以投票者的真实身份公开发表在网路上,让国际社会都知道是谁真实的投票了,看看它们还怎么欺骗国际社会。
梁振英不是有一帮子支持其的所谓反占中者吗?也给他们以真实身份“一人一票”参与的机会,叫大家也看看他们是谁,为什么要支持流氓梁振英?

什么叫做民主?民主就是民众自己做主。笔者一直觉得“占中”的做法很粗糙,明知对手是流氓,却在街头站了这么多天“祈求”流氓“批准”民主诉求,为什么这么抬举它们这些罪犯呢?它们是违法者,它们是罪犯!民众当前的做法应该是追究它们的违法犯罪责任,决不让它们逍遥法外,决不让它们下台了事!

事实证明:梁振英没有管理香港的能力,梁振英的能力是流氓级别!

(笔者声明:本文代表个人言论,不代表任何组织和任何人,任何支持本人言论者应当以个人的选择承担法律责任。笔者是有信仰者,但是笔者的信仰不是政治、这个信仰也不参与政治。笔者发表的言论如果被谁认为是参与政治的,这是宪法给予我的公民权利,本人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这是人的正常生活,希望世人明白。)
2014年10月23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