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篇即高调提出中国的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弄清这句话的内涵,就必须搞清楚“中国共产党”这个词在当下的具体所指。笔者认为,在不同的时段,“中共”表现出不同的面貌,而今天,“中国共产党”只不过是一个内涵空洞的词汇,“坚持中共领导的依法治国”这种提法也因此而变成空谈。
夺取政权之前,中国共产党俨然民族的希望,满口的“民主”、“自由”与“民族的解放”。在中共的宣传里,现实是无边的黑暗,而共党是指路的“明灯”。很多有志青年,在这些宣传的蛊惑下投身共产事业。但历史已给我们看到答案:当这些满怀抱负的人进到中共内部之后,才看到这里种种的野蛮、残酷与虚伪,只可叹虽知被骗但后路也已被切断,如不被洗脑成斗争机器中的一部分,就只能承受这部斗争机器毫不留情的摧残折磨。概括地说,这个时期的“中共”,披着最光鲜的外衣,但杀戮掠夺和内部的倾轧内斗却已鲜血淋漓地开始了,中共的基调此时已成形。
夺取政权之后的毛时代:斗争与造神,是这二十多年间全中国的唯一两大主题。政治运动一场接着一场,中国近现代以来自然形成的和谐的社会秩序被完全打破,文艺与教育也只能“为工农兵服务”,唯党的马首是瞻。以毛为首的中共,将包括士绅、企业家、学者、文化名流在内的整个中国精英阶层彻底的破坏了,而这一阶层承载的中国文化传统也就只能嘎然而止成为了绝响。“文化大革命”这一旷世浩劫最终完成了中共对中国社会与文化的全方位破坏。这个时期的“中共”,可以说处在其最强盛的时期,它挟持了数亿中国人,在中国广大的土地上不计后果地做着它的“共产”实验,那一时代过来的中国人失去了中国文化的根,“党文化”灌满了头脑,人们都无可避免地带着粗鄙、偏激、好斗、嫉妒、自私、敌意的精神印痕。
邓小平时代,党改头换面以全新的脸孔继续“领导”中国人民。发展经济,搁置思想文化建设,捍卫中共极权,是邓小平时代中共的执政方针。邓单一鼓励市场经济发展,却没有推出与之相配套的政治架构上的变革,法律制度、道德伦理、文化教育都没有有意识地拔乱反正,毛时代遗毒依然存留于大多数中国人的头脑中,“文革”的错误也得不到认真的清算与反思。市场经济给中国带来了文化的自由、思想的自由,可共产党最怕的就是可以揭穿其阶级斗争哲学谬误的“思想自由”。邓严密掌控文化思想领域的动向,只要感到人们思想的自由度即将威胁到中共的统治,立即下手整肃。于是邓的政策就在放开市场与收紧思想之间左右摇摆,1989年的天安门广场大屠杀,就是邓在两相权衡之下,作出了为保党而不惜大开杀戒的罪恶选择。“八九”之后,国人最后一点为国报效之志亦被坦克碾碎,物质追求成了中国人活着的唯一目的。再也无人敢反的“官倒”得以在市场大潮中大显身手,权力寻租习以为常,“制度性腐败”已呈无可遏制之势。此时的中共,其意识形态性已经逐渐淡化,“党等于权力”已经逐渐成为不言而自明的社会潜规则。
江泽民时代,江把从邓那里继承来的实用主义愈加放大,更因其个人品性上的贪婪无耻,使得他整个的施政都变成了赤裸裸的搜刮和抢夺。保党就是保权力,对于这一点江毫不加以掩饰。他提出的“三个代表”理论,已完全放弃了中共立身的依靠无产者、消泯社会等级的哲学观,一方面从各角度为这个党贴金,另一方面敞开大门拉拢各阶层各领域的精英和势力入伙,至此,中共其实已衍变为一个成员芜杂混乱、没有任何操守、不秉奉任何道义、只知强取豪夺的贪婪、残暴、无耻的黑社会集团。腐败愈演愈烈,土地强征与公有企业改造变成了权贵阶层对工人、农民阶层的残酷的剥削与压榨。
1999年,江泽民直接指挥了对法轮功修炼群体的迫害。江对法轮功的妒嫉使他疯狂,在一个市场经济渐成规模、个体自由意识悄然苏醒的后极权社会,一场本不该出现的政治运动,却刹时间铺天盖地、开展得声势浩大,有如“文革”之再来。因为江把整法轮功是否得力作为政府与法律部门人事升降的标准,短短几年下来,无数奸佞残暴之辈因迫害有功步步迁升,而不参与迫害的忠良之人却会因此仕途受挫。特别是公检法司系统,因为打压法轮功而使自己完全沦为败坏法律的流氓团伙。经历了江泽民时代之后,中共已经是徒有其表的一个空壳政党了,因为它已经没有任何属于自己的明确的政治理念、政治诉求和行动纲领,它只不过是一群祸害中华的乌合之众罢了。
胡锦涛时代,江泽民虽逐步在名义上退出领导层,但因其恶贯满盈,血债太多,惟恐失去权力后遭到清算,因此不惜一切代价与其党羽继续在台前幕后操控权力。中共继续腐败溃烂,民生愈发艰难,哀怨四起,政权危如累卵。在民众中,“中共”已声名狼藉,人人咒其速亡。
习近平时代,中国已被中共败坏得残破不堪,中共内部的分裂也已公开化。江系为把持权力不惜挺而走险密谋政变,不想人算不如天算,一个内部关键人物的背叛将密谋者们曝光于天下。习以“反腐”之名,一方面打击江系,一方面迅速集中权力,或许他也寄希望于通过反腐净化中共队伍,改善权力胡作非为的现状。
但是,如前所述,早期的中共在中国实践它的阶级斗争学说,结果是除了制造出无可挽回的巨大破坏之外,没有任何成就,已经宣告失败。今天的中共,只如同一件华而不实的外套,统治者要穿上它,只不过是为了得到权力,那些道貌岸然的对党的维护与歌颂,其实不过就是拉大旗作虎皮的把戏。学界也早有共识,今天的中共,打的是“左”灯,嘴上说是要领导人民搞什么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实际上早已经褪变为一个极“右”政权,权力与财富都集中在中共集团内部。现在的中国走的是垄断程度越来越高、盘剥越来越无节制的权贵资本主义之路。只不过中国比其它的权贵资本主义国家又棋“高”一筹,它还有着中共自称的“为民众谋利益”的一件堂皇的外衣罢了。至于这一点,这个国家里有着无上权力的习近平是否已明了?
于是,中国现在的问题,大概就是围绕这三者的关系:中共、权贵阶层与普通民众。那些藉着“中共”的威权和它那套骗人的说辞搜刮民财、腰缠亿贯的权贵富豪们,都欠着中国民众无数的血汗债,为逃避追究,为保护掠夺来的财产,他们拼命保着“中共”这面血旗,因为血旗不倒,中国就依然是他们的天下。
民众中也有很多人追随中共,但他们多半是毛时代共产思想的受害者,他们处于社会底层,贫困潦倒,以为只有回到毛时代打倒一切权贵,自己才能翻身做“主人”。这些人是可悲的被愚弄者,在毛时代,他们是毛树立权威、铲除异己的工具,中共只赋予了他们砸烂社会正常秩序与中华文化的兽性,却从未给过他们任何为自己谋福祉的权利,也没有带给过他们任何物质财富和生活的幸福。当下,他们对中共疯狂的迷信,又继续被以中共旗号掠夺财富的权贵“血债帮”们利用。这些卑微的底层百姓,血汗钱被人家夺走,却还死心塌地保卫着掠夺者的旗帜。此等可怜之人固然有其可恨之处,但要清楚的是,制造这场骗局的不是别的,就是这口蜜腹剑的“中共”。
不过,今天的中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清醒了。人们认识到,在中共的历史上,它所有的错误与罪行都不能只算到哪个具体人的头上,共产理论本身的虚假与残暴,就是孳生罪恶与出产谎言的根源。人们也认识到,必须结束“中共”政权,中国的未来才有希望,现在抱有这样认识的甚至也不乏政界的有识之士。
今天的中国,围绕着对“中共”的认识以及其去留问题的交锋是激烈的,顶层、底层都有很多无法统一的观点,这也是因为“中共”的理论投机多变、毫无立场,实践中又严重表里不一、行迹恶劣制造出的混乱局面。在如此乱象中,习近平在十四届四中全会中提出的“依法治国”理论,似乎是在努力创造一种解决中国问题的思路:就是想在中共极权体制不变的情况下,达到中共、权贵与民生的一种平衡。
四中全会“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关于“党领导法”这一点上态度非常鲜明,语气不容置疑。这让人们意识到:中共所说的依法治国思想与现代社会普遍认识的“法治”精神绝不是同一个概念。在现代民主国家,“法”是处理社会事务的最高契约,它秉持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捍卫人权的自由与平等,权力受法律制约,社会在法律规定的契约保障之下运作。13世纪英国制订的《大宪章》,就是通过宪法的形式对权力,尤其是国王的权力进行约束。《大宪章》的价值在于,它把国家的最高权力从国王一人那里转移给更多人,平等的协商替代了专权,公平与正义比以前更容易实现。而这一宪法精神延续到17、18世纪现代民主意识成形之后的社会,亦被现代法律的制订者们所继承。
但在四中全会“决定”中体现出来的,显然与西方的宪法精神不同。其中明确说:“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就是说,党的意志是高于法律的,党的权力在法律之上。它继续的依然是半个多世纪来“党”作为大家长挟持中国民众的“党化”的统治思维,这与现代社会的民主法治思想完全是背道而驰的。那么,把这种统治比作中国古典时代的君王统治又如何呢?看似有几分相似,实质上又有很大的不同。古代中国的君主制时代,皇帝名为“天子”,这称呼的涵义是:皇帝的权力由天所授,皇帝是替天行道的人。但这同时也就是说,如果这个皇帝一味违背天道而行,上天就会断其福祚,推出新的明主,使旧的王朝灭亡。人们有时容易误以为,古代的大臣们对皇帝都只能是一味俯首听命。其实则不然,大臣们的职责,不只是为保皇帝一人,也不只是为保一个朝代,古典中国的文臣儒生,更自命承担着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神圣使命。因此,中国历史上有无数的事例,有的是良臣面折廷诤、仗义敢言、冒死直谏,有的是明君虚怀若谷、礼贤下士、闻过则喜,这是因为古代中国虽没有完备而明晰的契约法约束权力,但却有一个人们共同仰首尊崇的“天道”。天道在天,也在于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善与恶就自有公道的评判。
这样看来,中国人心中的“天道”,很近似于西方法学概念中的“自然法”。我们可以说,西方宪法中的社会契约、天赋人权、信仰自由等人类普世价值,就是以明文形式对“自然法”的一种明晰表达。所以,西方以宪法为社会最高判断原则,和古典中国遵循天道的执政理念,实质上是一致的。在中国数千年的王朝统治时代,如果君王与臣子能各守其份,遵天而行,那么社会就富庶太平;如果统治者私欲泛滥,腐败丛生,天道不彰,人心无良,那么这个王朝也就危在旦夕。有的帝王为治乱世不惜用重典,法令严厉而面面俱到,但是,如此之“法治”在本质上却是背离“天道”或“自然法”精神的。它过于自信于自己的权威,对他人少尊重与信任,只把他人当作是管理的对象,一味依靠刑罚的恐吓去硬压制出一个秩序来。此法只治标,不治本,只治他人,不治自身,最终对社会的长治久安非但无效,还可能因为法律干预过多而令不满之心自下升起,治者与被治者之间离心离德,加速王朝的灭亡。
再来看习近平主政推出的“依法治国”,倒是与古代中国用重典治乱世的思路颇为相似。如前所述,此种治理思路并非一个好的治国方略,而将这个行使“法治”权的主体定为“中共”,则更是错上加错。
首先,中共集团从建政到今天,一直都是一个逆淘汰的过程,如果说早期还有一些正义之士、德才兼备之人或社会精英在中共的队伍之中,但经过各种运动,遭受迫害的总是对社会还有些进步意义的力量,卑鄙小人反而总是藉助这些运动爬到权力顶层,今天的中共集团已无好人的安身之处。那么,《决定》中说“党领导”,党已溃烂至此,又能把这个国家和里面的人民领导到哪里去?“中红博爱”董事局主席翁涛在新浪微博上说:“我一同学说,如果四中全会能解决如何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这个60多年来一直悬而未决的问题,这将实现党有史以来乃至世界有史以来的伟大创举!而8000万党员也将脱胎换骨。因为这相当于解决了一个人如何能将自己拎起来离开地面的问题!”这是一个虽然辛辣但完全正确的比喻。
其次,中共再也不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共了,那时它的外貌是新鲜的,当人们看不穿它时,它还是可以吸引人的。可今天的中共却早已用自己的劣迹把自己涂抹得全身污渍。想要重新再建设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的中共吗?请问历史上那些血债谁来偿还?中共赖的帐已经很多了,历史上的罪没有一个认真忏悔过,没有一个承担过责任,到了今天,已经积聚成了一笔无法还清的债。背负这些反社会反人类的罪恶的中共,已经不会再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倘若还有人抱有重兴中共的幻想,笔者都不免为他忧虑:当人们向中共讨债时,他怎么能做到既保卫正义,偿还债务,又保全了中共呢?当人们争取自己的正当权利却威胁到中共的地位时,他又将怎样摆放自己的位置?正邪毕竟不能两立,到时希望他不要做出糊涂的选择,让自己做一个无谓的殉葬品。
第三,《关于四中全会〈决定〉的说明》中说:“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对这一点,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在本年中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讲:“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这些话都在强调因为中共的执政地位,所以它有充足的理由与权力去以法律之名实行对民众的管理。打天下者坐天下,这也是中共一直以来把持权力不放的最得力的说辞,但却只是中共自以为正确的一种成王败寇的强盗逻辑。打下来天下,天下却未必总是你的;如果要能坐得天下,西方现代民主社会的做法就是把权力放在宪法之下,放在民众的监督之下,古典中国的做法就是要把权力放在天道之下,无论怎样,国家的掌权者都要明白:权力,绝对不是可以用来充当真理的东西。古今中外的专权者、独裁者们都是因为把权力摆到了“法”之上,摆到了“道”之上,虽然一时威风,最后却都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中共历来做的坏事,不也都是因为以权代法,无法无天,缺少制衡而做出来的吗?这些历史的教训,如今的当政者应该认真地去反思,不应该再沿着中共错误的党化统治哲学走下去。
第四,其实无论再怎么“理直气壮、大张旗鼓”,中共也都只是一个乌有之物了。说到中共,是毛时代的中共?还是邓时代的中共?还是后面哪代领导人的中共?还是什么做“梦”的中共?说辞各有各套,方针南辕北辙,还有中共内部由历史中一直遗留到今天的林林总总的勾心斗角与派系斗争。这样一个乱七八糟的中共,哪还有什么系统有效的治国思想与方略?如此之中共,还能“理直气壮、大张旗鼓”地招摇过市,真是比安徒生笔下穿新衣的皇帝不知要多出多少勇气!
也许有人会认为笔者不懂政治,也许会有人解释说诞生于中共内部的新权力要想有所作为,可能有各种苦衷与无奈。笔者只想说:关于权谋,确实不在本文讨论之列。但每个人说过什么,都不能不说代表着他的观点。而有一些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假设森林中有一只凶恶的猛虎,还有一只狐狸藉助老虎的威风,与老虎一起做了很多烧杀淫掠的恶事。动物们请来一头狮子想让它结束森林中的罪恶,可这头狮子却只杀死了狐狸,并对老虎俯首称臣。这样做的一头狮子,并不能说它行了正义的事,动物们完全有理由怀疑他没有勇气光复干坤,甚至只不过是想让自己做下一只狐狸而已。
一个由中共领导的法律,怎么能公正地对中共自我宣判?一个本身就是破坏法律、扰乱法治的力量现在却堂皇地搞起法治来,只能说是滑天下之大稽的空谈而已。所以最后不得不说,十四届四中全会的所谓“依法治国”不过又是一场骗局。中国人盼望“法治”,呼唤“法治”,就是希望能依靠法律的力量规范中共,取消它的特权,遏制它的无法无天,然而中共的“依法治国”,非但没有削弱中共的权力,反而使其更加集中和强化,这恐怕只能令更多国人对中共政权彻底失望。但是,失望只是针对中共的,却没必要针对自己与中华的未来,因为未来的创造,应该也必然归于行正道的力量,正义而善良的人们应该抱有不灭的希望与信心。
夺取政权之前,中国共产党俨然民族的希望,满口的“民主”、“自由”与“民族的解放”。在中共的宣传里,现实是无边的黑暗,而共党是指路的“明灯”。很多有志青年,在这些宣传的蛊惑下投身共产事业。但历史已给我们看到答案:当这些满怀抱负的人进到中共内部之后,才看到这里种种的野蛮、残酷与虚伪,只可叹虽知被骗但后路也已被切断,如不被洗脑成斗争机器中的一部分,就只能承受这部斗争机器毫不留情的摧残折磨。概括地说,这个时期的“中共”,披着最光鲜的外衣,但杀戮掠夺和内部的倾轧内斗却已鲜血淋漓地开始了,中共的基调此时已成形。
夺取政权之后的毛时代:斗争与造神,是这二十多年间全中国的唯一两大主题。政治运动一场接着一场,中国近现代以来自然形成的和谐的社会秩序被完全打破,文艺与教育也只能“为工农兵服务”,唯党的马首是瞻。以毛为首的中共,将包括士绅、企业家、学者、文化名流在内的整个中国精英阶层彻底的破坏了,而这一阶层承载的中国文化传统也就只能嘎然而止成为了绝响。“文化大革命”这一旷世浩劫最终完成了中共对中国社会与文化的全方位破坏。这个时期的“中共”,可以说处在其最强盛的时期,它挟持了数亿中国人,在中国广大的土地上不计后果地做着它的“共产”实验,那一时代过来的中国人失去了中国文化的根,“党文化”灌满了头脑,人们都无可避免地带着粗鄙、偏激、好斗、嫉妒、自私、敌意的精神印痕。
邓小平时代,党改头换面以全新的脸孔继续“领导”中国人民。发展经济,搁置思想文化建设,捍卫中共极权,是邓小平时代中共的执政方针。邓单一鼓励市场经济发展,却没有推出与之相配套的政治架构上的变革,法律制度、道德伦理、文化教育都没有有意识地拔乱反正,毛时代遗毒依然存留于大多数中国人的头脑中,“文革”的错误也得不到认真的清算与反思。市场经济给中国带来了文化的自由、思想的自由,可共产党最怕的就是可以揭穿其阶级斗争哲学谬误的“思想自由”。邓严密掌控文化思想领域的动向,只要感到人们思想的自由度即将威胁到中共的统治,立即下手整肃。于是邓的政策就在放开市场与收紧思想之间左右摇摆,1989年的天安门广场大屠杀,就是邓在两相权衡之下,作出了为保党而不惜大开杀戒的罪恶选择。“八九”之后,国人最后一点为国报效之志亦被坦克碾碎,物质追求成了中国人活着的唯一目的。再也无人敢反的“官倒”得以在市场大潮中大显身手,权力寻租习以为常,“制度性腐败”已呈无可遏制之势。此时的中共,其意识形态性已经逐渐淡化,“党等于权力”已经逐渐成为不言而自明的社会潜规则。
江泽民时代,江把从邓那里继承来的实用主义愈加放大,更因其个人品性上的贪婪无耻,使得他整个的施政都变成了赤裸裸的搜刮和抢夺。保党就是保权力,对于这一点江毫不加以掩饰。他提出的“三个代表”理论,已完全放弃了中共立身的依靠无产者、消泯社会等级的哲学观,一方面从各角度为这个党贴金,另一方面敞开大门拉拢各阶层各领域的精英和势力入伙,至此,中共其实已衍变为一个成员芜杂混乱、没有任何操守、不秉奉任何道义、只知强取豪夺的贪婪、残暴、无耻的黑社会集团。腐败愈演愈烈,土地强征与公有企业改造变成了权贵阶层对工人、农民阶层的残酷的剥削与压榨。
1999年,江泽民直接指挥了对法轮功修炼群体的迫害。江对法轮功的妒嫉使他疯狂,在一个市场经济渐成规模、个体自由意识悄然苏醒的后极权社会,一场本不该出现的政治运动,却刹时间铺天盖地、开展得声势浩大,有如“文革”之再来。因为江把整法轮功是否得力作为政府与法律部门人事升降的标准,短短几年下来,无数奸佞残暴之辈因迫害有功步步迁升,而不参与迫害的忠良之人却会因此仕途受挫。特别是公检法司系统,因为打压法轮功而使自己完全沦为败坏法律的流氓团伙。经历了江泽民时代之后,中共已经是徒有其表的一个空壳政党了,因为它已经没有任何属于自己的明确的政治理念、政治诉求和行动纲领,它只不过是一群祸害中华的乌合之众罢了。
胡锦涛时代,江泽民虽逐步在名义上退出领导层,但因其恶贯满盈,血债太多,惟恐失去权力后遭到清算,因此不惜一切代价与其党羽继续在台前幕后操控权力。中共继续腐败溃烂,民生愈发艰难,哀怨四起,政权危如累卵。在民众中,“中共”已声名狼藉,人人咒其速亡。
习近平时代,中国已被中共败坏得残破不堪,中共内部的分裂也已公开化。江系为把持权力不惜挺而走险密谋政变,不想人算不如天算,一个内部关键人物的背叛将密谋者们曝光于天下。习以“反腐”之名,一方面打击江系,一方面迅速集中权力,或许他也寄希望于通过反腐净化中共队伍,改善权力胡作非为的现状。
但是,如前所述,早期的中共在中国实践它的阶级斗争学说,结果是除了制造出无可挽回的巨大破坏之外,没有任何成就,已经宣告失败。今天的中共,只如同一件华而不实的外套,统治者要穿上它,只不过是为了得到权力,那些道貌岸然的对党的维护与歌颂,其实不过就是拉大旗作虎皮的把戏。学界也早有共识,今天的中共,打的是“左”灯,嘴上说是要领导人民搞什么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实际上早已经褪变为一个极“右”政权,权力与财富都集中在中共集团内部。现在的中国走的是垄断程度越来越高、盘剥越来越无节制的权贵资本主义之路。只不过中国比其它的权贵资本主义国家又棋“高”一筹,它还有着中共自称的“为民众谋利益”的一件堂皇的外衣罢了。至于这一点,这个国家里有着无上权力的习近平是否已明了?
于是,中国现在的问题,大概就是围绕这三者的关系:中共、权贵阶层与普通民众。那些藉着“中共”的威权和它那套骗人的说辞搜刮民财、腰缠亿贯的权贵富豪们,都欠着中国民众无数的血汗债,为逃避追究,为保护掠夺来的财产,他们拼命保着“中共”这面血旗,因为血旗不倒,中国就依然是他们的天下。
民众中也有很多人追随中共,但他们多半是毛时代共产思想的受害者,他们处于社会底层,贫困潦倒,以为只有回到毛时代打倒一切权贵,自己才能翻身做“主人”。这些人是可悲的被愚弄者,在毛时代,他们是毛树立权威、铲除异己的工具,中共只赋予了他们砸烂社会正常秩序与中华文化的兽性,却从未给过他们任何为自己谋福祉的权利,也没有带给过他们任何物质财富和生活的幸福。当下,他们对中共疯狂的迷信,又继续被以中共旗号掠夺财富的权贵“血债帮”们利用。这些卑微的底层百姓,血汗钱被人家夺走,却还死心塌地保卫着掠夺者的旗帜。此等可怜之人固然有其可恨之处,但要清楚的是,制造这场骗局的不是别的,就是这口蜜腹剑的“中共”。
不过,今天的中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清醒了。人们认识到,在中共的历史上,它所有的错误与罪行都不能只算到哪个具体人的头上,共产理论本身的虚假与残暴,就是孳生罪恶与出产谎言的根源。人们也认识到,必须结束“中共”政权,中国的未来才有希望,现在抱有这样认识的甚至也不乏政界的有识之士。
今天的中国,围绕着对“中共”的认识以及其去留问题的交锋是激烈的,顶层、底层都有很多无法统一的观点,这也是因为“中共”的理论投机多变、毫无立场,实践中又严重表里不一、行迹恶劣制造出的混乱局面。在如此乱象中,习近平在十四届四中全会中提出的“依法治国”理论,似乎是在努力创造一种解决中国问题的思路:就是想在中共极权体制不变的情况下,达到中共、权贵与民生的一种平衡。
四中全会“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关于“党领导法”这一点上态度非常鲜明,语气不容置疑。这让人们意识到:中共所说的依法治国思想与现代社会普遍认识的“法治”精神绝不是同一个概念。在现代民主国家,“法”是处理社会事务的最高契约,它秉持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捍卫人权的自由与平等,权力受法律制约,社会在法律规定的契约保障之下运作。13世纪英国制订的《大宪章》,就是通过宪法的形式对权力,尤其是国王的权力进行约束。《大宪章》的价值在于,它把国家的最高权力从国王一人那里转移给更多人,平等的协商替代了专权,公平与正义比以前更容易实现。而这一宪法精神延续到17、18世纪现代民主意识成形之后的社会,亦被现代法律的制订者们所继承。
但在四中全会“决定”中体现出来的,显然与西方的宪法精神不同。其中明确说:“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就是说,党的意志是高于法律的,党的权力在法律之上。它继续的依然是半个多世纪来“党”作为大家长挟持中国民众的“党化”的统治思维,这与现代社会的民主法治思想完全是背道而驰的。那么,把这种统治比作中国古典时代的君王统治又如何呢?看似有几分相似,实质上又有很大的不同。古代中国的君主制时代,皇帝名为“天子”,这称呼的涵义是:皇帝的权力由天所授,皇帝是替天行道的人。但这同时也就是说,如果这个皇帝一味违背天道而行,上天就会断其福祚,推出新的明主,使旧的王朝灭亡。人们有时容易误以为,古代的大臣们对皇帝都只能是一味俯首听命。其实则不然,大臣们的职责,不只是为保皇帝一人,也不只是为保一个朝代,古典中国的文臣儒生,更自命承担着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神圣使命。因此,中国历史上有无数的事例,有的是良臣面折廷诤、仗义敢言、冒死直谏,有的是明君虚怀若谷、礼贤下士、闻过则喜,这是因为古代中国虽没有完备而明晰的契约法约束权力,但却有一个人们共同仰首尊崇的“天道”。天道在天,也在于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善与恶就自有公道的评判。
这样看来,中国人心中的“天道”,很近似于西方法学概念中的“自然法”。我们可以说,西方宪法中的社会契约、天赋人权、信仰自由等人类普世价值,就是以明文形式对“自然法”的一种明晰表达。所以,西方以宪法为社会最高判断原则,和古典中国遵循天道的执政理念,实质上是一致的。在中国数千年的王朝统治时代,如果君王与臣子能各守其份,遵天而行,那么社会就富庶太平;如果统治者私欲泛滥,腐败丛生,天道不彰,人心无良,那么这个王朝也就危在旦夕。有的帝王为治乱世不惜用重典,法令严厉而面面俱到,但是,如此之“法治”在本质上却是背离“天道”或“自然法”精神的。它过于自信于自己的权威,对他人少尊重与信任,只把他人当作是管理的对象,一味依靠刑罚的恐吓去硬压制出一个秩序来。此法只治标,不治本,只治他人,不治自身,最终对社会的长治久安非但无效,还可能因为法律干预过多而令不满之心自下升起,治者与被治者之间离心离德,加速王朝的灭亡。
再来看习近平主政推出的“依法治国”,倒是与古代中国用重典治乱世的思路颇为相似。如前所述,此种治理思路并非一个好的治国方略,而将这个行使“法治”权的主体定为“中共”,则更是错上加错。
首先,中共集团从建政到今天,一直都是一个逆淘汰的过程,如果说早期还有一些正义之士、德才兼备之人或社会精英在中共的队伍之中,但经过各种运动,遭受迫害的总是对社会还有些进步意义的力量,卑鄙小人反而总是藉助这些运动爬到权力顶层,今天的中共集团已无好人的安身之处。那么,《决定》中说“党领导”,党已溃烂至此,又能把这个国家和里面的人民领导到哪里去?“中红博爱”董事局主席翁涛在新浪微博上说:“我一同学说,如果四中全会能解决如何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这个60多年来一直悬而未决的问题,这将实现党有史以来乃至世界有史以来的伟大创举!而8000万党员也将脱胎换骨。因为这相当于解决了一个人如何能将自己拎起来离开地面的问题!”这是一个虽然辛辣但完全正确的比喻。
其次,中共再也不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共了,那时它的外貌是新鲜的,当人们看不穿它时,它还是可以吸引人的。可今天的中共却早已用自己的劣迹把自己涂抹得全身污渍。想要重新再建设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的中共吗?请问历史上那些血债谁来偿还?中共赖的帐已经很多了,历史上的罪没有一个认真忏悔过,没有一个承担过责任,到了今天,已经积聚成了一笔无法还清的债。背负这些反社会反人类的罪恶的中共,已经不会再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倘若还有人抱有重兴中共的幻想,笔者都不免为他忧虑:当人们向中共讨债时,他怎么能做到既保卫正义,偿还债务,又保全了中共呢?当人们争取自己的正当权利却威胁到中共的地位时,他又将怎样摆放自己的位置?正邪毕竟不能两立,到时希望他不要做出糊涂的选择,让自己做一个无谓的殉葬品。
第三,《关于四中全会〈决定〉的说明》中说:“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对这一点,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在本年中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讲:“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这些话都在强调因为中共的执政地位,所以它有充足的理由与权力去以法律之名实行对民众的管理。打天下者坐天下,这也是中共一直以来把持权力不放的最得力的说辞,但却只是中共自以为正确的一种成王败寇的强盗逻辑。打下来天下,天下却未必总是你的;如果要能坐得天下,西方现代民主社会的做法就是把权力放在宪法之下,放在民众的监督之下,古典中国的做法就是要把权力放在天道之下,无论怎样,国家的掌权者都要明白:权力,绝对不是可以用来充当真理的东西。古今中外的专权者、独裁者们都是因为把权力摆到了“法”之上,摆到了“道”之上,虽然一时威风,最后却都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中共历来做的坏事,不也都是因为以权代法,无法无天,缺少制衡而做出来的吗?这些历史的教训,如今的当政者应该认真地去反思,不应该再沿着中共错误的党化统治哲学走下去。
第四,其实无论再怎么“理直气壮、大张旗鼓”,中共也都只是一个乌有之物了。说到中共,是毛时代的中共?还是邓时代的中共?还是后面哪代领导人的中共?还是什么做“梦”的中共?说辞各有各套,方针南辕北辙,还有中共内部由历史中一直遗留到今天的林林总总的勾心斗角与派系斗争。这样一个乱七八糟的中共,哪还有什么系统有效的治国思想与方略?如此之中共,还能“理直气壮、大张旗鼓”地招摇过市,真是比安徒生笔下穿新衣的皇帝不知要多出多少勇气!
也许有人会认为笔者不懂政治,也许会有人解释说诞生于中共内部的新权力要想有所作为,可能有各种苦衷与无奈。笔者只想说:关于权谋,确实不在本文讨论之列。但每个人说过什么,都不能不说代表着他的观点。而有一些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假设森林中有一只凶恶的猛虎,还有一只狐狸藉助老虎的威风,与老虎一起做了很多烧杀淫掠的恶事。动物们请来一头狮子想让它结束森林中的罪恶,可这头狮子却只杀死了狐狸,并对老虎俯首称臣。这样做的一头狮子,并不能说它行了正义的事,动物们完全有理由怀疑他没有勇气光复干坤,甚至只不过是想让自己做下一只狐狸而已。
一个由中共领导的法律,怎么能公正地对中共自我宣判?一个本身就是破坏法律、扰乱法治的力量现在却堂皇地搞起法治来,只能说是滑天下之大稽的空谈而已。所以最后不得不说,十四届四中全会的所谓“依法治国”不过又是一场骗局。中国人盼望“法治”,呼唤“法治”,就是希望能依靠法律的力量规范中共,取消它的特权,遏制它的无法无天,然而中共的“依法治国”,非但没有削弱中共的权力,反而使其更加集中和强化,这恐怕只能令更多国人对中共政权彻底失望。但是,失望只是针对中共的,却没必要针对自己与中华的未来,因为未来的创造,应该也必然归于行正道的力量,正义而善良的人们应该抱有不灭的希望与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