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宣布“世越号”判决 家属要求停止搜索

2014年11月11日时政
【新唐人2014年11月11日讯】南韩光州地方法院周二宣判,造成304人遇难的“世越号”沉船事件,船长李俊锡(68岁)被判处36年有期徒刑﹔轮机长朴某(53岁),因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0年;其馀13名船员面临5到20年不等的徒刑。宣判当天,“世越号”事故失踪者家属要求政府停止水下搜救工作,以保障潜水员的生命安全。

“世越号”客轮沉船事故判决公布,因不符合检方当初判处船长死刑的要求,让罹难者家属难以接受,要求上诉。

“世越号”罹难学生父亲PARK JONG-DAE:“我们全家强烈要求检方上诉,使被告获得应有的惩罚。”

法院表示,检方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船长蓄意让乘客死亡,因此并不构成杀人罪,但已对船长判处最重的量刑。

轮机长朴某是唯一被判犯下杀人罪的船员,他在事发时没有协助两名受伤的船员逃生。

“世越号”客轮今年4月16日在南韩全罗南道珍岛郡近海发生沉船事故,造成304人遇难、142人生还,死者中250人是檀园高中学生。目前仍有9人下落不明。

法院宣判当天,失踪者家属举行记者会,要求官民军联合救援队停止对“世越号”沉船事故失踪者的搜救工作,以保障潜水员的生命安全。

“世越号”事故失踪者家属代表:“专家说,如果我们在冬天继续搜救工作,可能会导致另一场意外,悲剧可能会再重演。”

“世越号”事故失踪者家属代表:“因此,我们要求政府、特别小组、海军、海上防卫队、潜水员等,停止所有水下搜救任务。”

不过,家属方面仍希望政府在停止水下搜救工作后,能继续设法找回9名失踪者。

新唐人记者唐楣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