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陪审团制度解析

2014年11月26日美国
【新唐人2014年11月27日讯】这次的抗议浪潮,发生在大陪审团裁定之后。究竟“大陪审团”是一种甚么样的制度?为甚么他们的意见,能最终获得美国总统与各界的尊重?下面来看记者林澜的介绍。

在美国的陪审制度中,可以分成陪审团和大陪审团,不止是大小规模有差别,职责也是不同的。

大陪审团负责裁定是否起诉涉案人。如果起诉,案件就转到下一步,开始庭审。在这一阶段,先由“陪审团”来决定被告是否有罪,接下来再由法官量刑、宣判。

大陪审团的成员,是由电脑随机筛选的。本台资深评论员横河,就曾担任过,美国新泽西州高等法院大陪审团的成员。

横河:“大陪审团只是审刑事诉讼的案子,检察官会向大陪审团成员介绍,这个罪名相关的法律是哪些,但不会去解释这些法律,判定的过程中,实际上是一个常识的问题。”

美国弗格森案的大陪审团,是由9名白人和3名黑人,在案发之前就己经组成的,在案发后的3个多月里,他们听取了60多名证人的证词。

横河:“按照检察官的说法,他们是所有的人当中,唯一的一组人,从头到尾,听完所有证据,看完所有证据的人,其他的人都是听到了某一面的话,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的,得到的消息都是不全的,这就是为甚么我个人认为,应该尊重大陪审团的决定。”

最终,大陪审团认为,涉案的警官威尔逊在案发时的确感受到生命受到威胁,按照密苏里州的法律,如果警管在执法时感到生命受威胁,可以使用致命的暴力。因此,大陪审团决定不予起诉。

横河:“大陪审团决定不起诉,那就不起诉了,对法律必须尊重,而且美国还有一点,就是一个案子不起诉两次,所以这个案子就不会有刑事上的追究了。”

在美国,大陪审团的成员,并不具备法律专业基础,但他们对案件走向,起到关键的作用。

横河:“从表面上来看,好像不是法律专业人员,但是从对法律的忠实程度来说,陪审团制度更能够忠实于法律,因为太精通于法律的一个人,很可能对法律中的条文做曲解,像在中国就有很多事情就是,因为没有人能干预中共对法律的控制,所以中共自己对法律能任意解释。(陪审团)制度完全避免这种事情发生。”

同时,美国司法系统的原则决定了,公众情绪和行政部门的意见,不能阻碍正常司法程式的进行。

横河:“一个法官判案的话,他就容易受到政治的干扰、权力的干扰、金钱的干扰等,但如果是一个陪审团的话,十几个人,特别是大陪审团,你不知道谁是大陪审团成员,同时收买就比较困难了。”

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弗格森事件后,也曾对黑人青年布朗表示过同情,但在陪审团作出决定后,他也呼吁民众尊重法律。

由此看来,不管对种族歧见等问题是否存在政治纷争,但是对法治的尊重,却是不可逾越的。

新唐人记者林澜纽约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