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黄浩铭谈被捕 26日被警打至耳渗血

2014年11月27日雨伞运动
【新唐人2014年11月27日讯】26日早上在旺角清场中被捕的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27日被控阻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罪,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获准保释。晚上,黄浩铭在脸书上发文讲述自己被殴打的过程。

黄浩铭脸书全文:

事缘是这样的,当我、黄之锋和岑敖晖等在前线正不停询问执达主任“人是否障碍物?”和“如何确认所有‘小红帽’都是由原告人授权而不会混入蓝尸?”我们追了两三个街口问,执达主任和原告律师都没有任何回应,只顾一味读他们的文件(我固然听得不清楚,因为咪太细声太散)。

随后,五十多个“小红帽”上前拆铁马,我们没有阻止,但一直要求他们出示授权书,他们如像蓝尸般抓狂,拿着剪钳指骂我们,遭执违主任制止。其中一人跟足剧本大喊:“我哋要求警察协助!”不久,一队队军装警走上前排。我们在前面表示现在只是追问禁制令的详情,可是,一队机动部队就上前包围我们,并不容许我们离开。我立即跟指挥官说:“你是否要拘捕我们?是因甚么罪名?”他说将要拘捕,因为我们藐视法庭。不久,蓝衣警中冲出一名CID要拉走黄之锋,我立时捉住,结果同时被多名警员围住,用力把我头压下去,眼镜都掉了,后脑被打了几拳。后来有一名白衣鬼佬警察拉我脚走,有几名CID随即上前用力将我头压倒在地,其中一人更用脚踩我的头,像要表示已征服我,其馀数人多踢几脚。我说我已被你们制服,不要使用暴力;但他们却一直叫我不要反抗,更诬谄我有用脚踢。结果,我被索带紧紧索住,一名CID扶我起身,并用手按住我左耳,其时,我才意会应该是左耳流血不止,带上警车。正回葵涌警署,我右手极麻痹,感觉没血到了,是因为索带太紧,到警署后我请警员解开索带,在车上的警员没再为难,不断尝试帮我剪开索带,但索带太紧,剪钳差点剪到皮肉。没了眼镜,到警署见到其他朋友后才发现,身上原来已多处伤痕瘀伤。

我们一困,就是二十多三十小时,而他们却只是告一条“阻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如以前更严重的“非法集结”,一般最长八、九小时已经可以保释,但今次警察不让我们离开,要我们明早立时到裁判法院提堂,可谓相当离谱(他们当然有权扣留48小时,但有必要吗?扣留48小时,有证据告吗?)。公道点说,在警署内的待遇不差,离谱的是昨晨他们拘捕我们时使用暴力。如果连黄之锋等知名人物都打成这样,其他抗争者还会更好待遇吗?

我一早九时已在法院羁留室,直等到下午四时才能上庭,保释更被限制不能到旺角。我一开始已要求答辩,要缩减司法程序,要求控方尽快将证据呈上,控方反对,坚持不要我答辩,裁判官没有解释就支持了律政司,原来扣留我们20多小时,甚么证据都交不到上法庭!我说,目前控方不愿让我答辩,根本完全没有证据指控我,我完全是无罪之人,为何保释要有附加条件?如果要附加,都起码直等我被判表面证供成立才加条件吧?此外,作为下级法院,为甚么可以不问情由将高等法院禁制令范围扩大五倍呢?这样法庭岂不是间接“协助”警察清场?如怕我们重新占旺,为甚么不只是禁去弥敦道一带就算呢?完全压制我的行动自由,裁判官不跟我们议论,自说自话,坚持己见,我认为这更是破坏法治!

警察暴谑,滥用羁留程序;法院帮凶,甘做律政挡箭牌;政府龟缩,漠视民意。我已身中多条控罪,告吧!我宁愿我多几条控罪,都希望他日儿女能够有安稳的生活,不会像我一样在羁留所无所事事(书也被没收没得看)!香港人不靠自己力气去抗争,靠谁?大家不要灰心,我们要更勇敢,更坚定,团结一致,公民抗命,争取普选!大家要冷静沉着,机智勇敢,加油加油!容我说最后一句,自雨伞运动至今的所有抗争者,尤其是曾被拘捕殴打的战友们,辛苦了,努力下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