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等不到妈妈汇款 杀人泄愤

2014年12月01日社会
【新唐人2014年12月1日讯】四川省南充一17岁少年因没有接到妈妈汇款,心生烦躁,杀死一对六旬夫妇泄愤。日前,南充市法院对其做出判决,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监护人赔偿受害者家属相应经费。

据大陆媒体12月1日报导,2013年9月12日,朝明明在仪陇县福临乡等母亲给他寄生活费,但其母亲很久没打钱过来,遂心生烦躁。上午11点,见到一对老夫妇到邮政取钱。

中午12点,他去买调料又没买到,在返回集市时,又遇到这对老夫妇,当他看到老夫妻和别人有说有笑,觉得在嘲讽自己,生起了想殴打对方的欲望。

下午2点,朝明明骑着摩托返回家中,在路上,他第三次遇到了那对夫妇。

报导说,67岁的梁建才是南充市仪陇县人。当天他与老伴儿一起在街上赶集买东西。朝明明假装是“摩的”师傅,两老便搭他的车回家。

在途中,朝明明和老人一直交谈。老人得知他将要到成都务工后,遂请求将其儿子、儿媳一同带去。并邀请朝明明到他家里去。一路上,老人对儿子满口赞誉,称儿子虽腿脚有伤但聪明能干,这让朝明明烦躁和厌恶,遂产生杀意。

朝明明拿出在集市上新买的蝴蝶刀,刺向了身旁67岁的老人。梁建才遂用携带的铁丝予以还击,老伴儿上前帮忙时,双双被朝明明刺中数刀后倒地。

经鉴定,死者梁建才、王素珍均系被刃锐捅刺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随后,朝明明从现场拿走梁建才随身携带的现金4000馀元逃窜回家。

2013年9月13日,朝明明被仪陇县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6日被执行逮捕。

近日,南充市中级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定,朝明明犯罪手段残忍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同时监护人也要赔偿受害者家属相应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