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须有”是秦桧说的。他要杀岳飞,罪名是谋反。韩世忠质问:有何证据?秦桧说“莫须有”。这里,“莫”作“或”解,莫须有不是不需有,而是或许有,可能有的意思。也就是说,以“莫须有”定罪,是以推测想象定罪。封建时代没有无罪推定,官场权力争斗,恶吏欺压百姓,罗织罪名,只要说可能有,便可抓人,杀人。人命有如草芥,多少人因“莫须有”丢掉性命!
社会确实在发展,牛车变汽车,戏子成名星,但“莫须有”一点没变。文化大革命,批斗地富反坏右,理由是“人还在,心不死”。人活着本身就成了罪名,心不死更是可以进行广泛想象。什么心,死没死,是可以“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敌对势力”是什么势力?我到至今也没弄明白。批评官员,要求人权是不是敌对?古代“谋反”是指反对皇帝老儿,虽不合理,毕竟很明确。这“敌对势力”含含糊糊,正是一顶“莫须有”的帽子。结果你跟单位领导有意见,你就是敌对势力。嘉禾的县委和政府对那些不愿拆迁的人说:你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你一辈子。补偿不够不愿拆迁,怎么就影响嘉禾了?嘉禾是所有嘉禾人的嘉禾,难道就不包括这些利益受到侵害被强拆的嘉禾人?荒谬的推导也是一种“莫须有”,居然还要用这种推导影响人家一辈子,世上有这样不讲理的吗?
罪名的含糊固然是“莫须有”,把“莫须有”引入管理之中,更是现代人对“莫须有”的发扬光大。奥运会、运动会、人代会、党代会,要确保安全。于是周围打工的,做小贩的,拾荒的,上访的,走亲戚的,统统被赶走。为什么?因为他们是“安全”的可能隐患。这不,可能即“莫须有”又来了。而这些人的不得安生,全是拜“莫须有”所赐。社会组织本是社会个体为了各种目的建立起来的。这其中或许会对政权有威胁,为了保住政权,于是所有的社会组织都只能由政府来建立,来领导。由于“莫须有”即可能有,真正的自由的社会组织被消灭。文艺新闻,思想文化,可能会对政权产生某种影响,于是建立审查部门。你写小说、写电影、写文章,要先审查,后发表,你就成了被怀疑的对象。而审查过程的奔波,打点,和时间的消耗,以及被压制,正是“莫须有”对你的侵害。
中国的人文学相较于自然科学,不知要发达多少倍。却没有伸张人权的思想洞见,没有对权力丑恶的精辟分析,没有对制度与社会进步之间关系的深入研究。人文领域充斥保卫政权的方法研究。那些历代大儒,学者名流,多在研究影响政权稳定的可能因素。而现代的研究越来越细,大有“华盛顿一只蝴蝶煸动翅膀,北京就会产生龙卷风”的逻辑。“利用小说反党是一大发明”,其实不是写小说的有什么发明,而是当权者对小说作者的推测想象。当这种思维转变为一种管理规则管理行为时,“莫须有”则存在于体制之中。每一个人都会在这种体制下,受到“莫须有”的侵害,比如“菜刀实名制”。中国人自由受到侵害,多与这种所谓的专家学者有关,他们能从各种各样的可能性出发,提出管理措施,献计于当权者,以维护某种统治。他们唯一不考虑的是人权。
无罪推定不单是一种法律规则,而应成为一种管理理念。所有公民都应推定为“好人”,并不存在什么“阶级敌人”,更不能去确立一个“敌人”的比例。那些在奥运村周围谋生的人,谋生是他的权利,在他没有具体破坏奥运会的行为时,如何能设想他是“不稳定因素”,并对他实行强制驱逐?官员出行,实行清场,就是把人民看作敌人。官员接触民众,可能有危险,正如一个普通民众到火车站坐火车可能被砍一样。但只是可能,为了消除这种可能,你能去驱逐所有人,把所有人当成犯罪嫌疑份子?“宁可错杀一千,决不放过一个”,正是“莫须有”的登峰造极。如果无罪推定不能成为体制的理念,政权就会把人民当作潜在的敌人,每一个人都可能受到“莫须有”的侵害。
我就是受害人之一。说来话长,事情源于一次人事任命。有一位市里的强势领导要越级安排他的人到一基层单位任职,而县里预先的考虑是我。在中国,一个较高层次的领导要在基层安排一个人,还不是小菜一碟!只是由于我发表过一些论文,在当地有那么一点点“名声”,他的安排就有困难。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发表过论文,就是给我带来灾难的根源,因为我妨碍了他使用权力。于是造谣,说我有男女问题。当然也非造谣,而是说可能有,或许有,即“莫须有”。结果是组织一个小组对我进行调查,调查不是调查以前的事,而是观察现实行为,即暗中监视于我。所以这个小组对我是保密的,所有人都知道有这个小组,所有人都被警告,不得向我告之。我开始也不知道,只是时间一长,岂能不知?这时间有多长?从九四年到现在,有二十年!直到我写这篇文章,他们仍然监视于我。
监视是全方位的。我家的卧室,客厅,卫生间都装有微型摄像,我的言谈行为包括夫妻性行为都受到监视,我出行受跟踪,电脑被监控,邮件被截击捡查。这种监控全天候,不分日夜。我估计这个小组人数起码在7人以上。他们配备有专车,拥有先进的监视监听设备,二十年的时间,花费的费用我估计可能超一千万。这些人实际上是为这个强势领导服务(家丁),并权力无边,与一般的政府工作人员甚至警察不同,我怀疑(只是怀疑)是安全局的。
小组中包括有医生。因为在我没有出现他们认为有的,男女方面的那么一回事时,就想强迫我去犯罪或犯错,但此事如何强迫得了?于是暗中秘密下药(对我秘密,对其它人不秘密),在菜肴中,在包子中,在啤酒中,在饮用水中,都下过药,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在香烟中,在药店卖的中成药中也下过他们想下的药。这些药物主要是兴奋和性功能方面的药物,目的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这种下药使我身体受重创。我去医院看病,并不是给我看病的医生下药,而是这位小组中的医生下药,只不过是假这位给我看病医生的手而已。2011年我开始上网,这个小组中又增加有电脑行家。任务是干拢我上网。截击我的电子邮件,防止我在网上“乱说话”,他可能使用和我IP号相同的电脑(我对电脑不熟悉,只是猜测),删除他们认为对他们不利的我的言词和文章。并遏制我的文章扩大影响,阻止我获得稿费。特别是最近,我想通过网路找律师维权,他们更是全力截击。我与外界的个人联系被截断,而本地人(包括家人和律师),则全在他们的控制之下。并受到严厉警告,不得帮助于我。
这就是“莫须有”给我带来的二十年灾难。一个官员说可能有,或许有,家丁就一定要想办法把它变成实际上有。从自身的经历,我终于理解什么叫刑讯逼供,什么叫暴力压迫,什么叫流氓手段,什么叫暗无天日。开始,我一直不能理解的是,调动这么多的人,花费这么多的费用,延续这么长的时间,总得要“组织”研究一下吧,但要打击我的只有这一个领导,其它人能同意?而且,这些人的单位能愿意?他们就没有其它事,用这么多的人来对付我一人?即便为了巴结领导,可我已经对他或他的权力使用没有威胁,值得这么大动干戈?
上网之后,我看到各种各样的事。终于明白:第一,叫一个官员认错是很难的,为了掩盖一个错误,他会犯一百个错误。而且不计成本。高层如此,基层也如此。第二,说集体领导组织决定都是假的,人叫刘汉为“第二组织部长”,皆因他手眼通天,没有人会听“组织的”,而只听“领导”的。在刘汉活跃的地方,那里还有什么“组织”?第三,这个政权中的很大部分人不是干“公务”,而是对付人民。对付谁,由领导决定。反正是对付人,也就谈不上什么浪费不浪费,这就是工作。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个体制的官员最喜欢的是“莫须有”,当他要打击对手,欺压百性,而又无确凿证据时,说可能有,或许有。就是一种十分聪明的方法,它可避开法律,而又达到打倒人的目的。
乌呼,千年前的秦桧,如今何其多也!
文章来源:作者投稿(略有删减)
社会确实在发展,牛车变汽车,戏子成名星,但“莫须有”一点没变。文化大革命,批斗地富反坏右,理由是“人还在,心不死”。人活着本身就成了罪名,心不死更是可以进行广泛想象。什么心,死没死,是可以“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敌对势力”是什么势力?我到至今也没弄明白。批评官员,要求人权是不是敌对?古代“谋反”是指反对皇帝老儿,虽不合理,毕竟很明确。这“敌对势力”含含糊糊,正是一顶“莫须有”的帽子。结果你跟单位领导有意见,你就是敌对势力。嘉禾的县委和政府对那些不愿拆迁的人说:你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你一辈子。补偿不够不愿拆迁,怎么就影响嘉禾了?嘉禾是所有嘉禾人的嘉禾,难道就不包括这些利益受到侵害被强拆的嘉禾人?荒谬的推导也是一种“莫须有”,居然还要用这种推导影响人家一辈子,世上有这样不讲理的吗?
罪名的含糊固然是“莫须有”,把“莫须有”引入管理之中,更是现代人对“莫须有”的发扬光大。奥运会、运动会、人代会、党代会,要确保安全。于是周围打工的,做小贩的,拾荒的,上访的,走亲戚的,统统被赶走。为什么?因为他们是“安全”的可能隐患。这不,可能即“莫须有”又来了。而这些人的不得安生,全是拜“莫须有”所赐。社会组织本是社会个体为了各种目的建立起来的。这其中或许会对政权有威胁,为了保住政权,于是所有的社会组织都只能由政府来建立,来领导。由于“莫须有”即可能有,真正的自由的社会组织被消灭。文艺新闻,思想文化,可能会对政权产生某种影响,于是建立审查部门。你写小说、写电影、写文章,要先审查,后发表,你就成了被怀疑的对象。而审查过程的奔波,打点,和时间的消耗,以及被压制,正是“莫须有”对你的侵害。
中国的人文学相较于自然科学,不知要发达多少倍。却没有伸张人权的思想洞见,没有对权力丑恶的精辟分析,没有对制度与社会进步之间关系的深入研究。人文领域充斥保卫政权的方法研究。那些历代大儒,学者名流,多在研究影响政权稳定的可能因素。而现代的研究越来越细,大有“华盛顿一只蝴蝶煸动翅膀,北京就会产生龙卷风”的逻辑。“利用小说反党是一大发明”,其实不是写小说的有什么发明,而是当权者对小说作者的推测想象。当这种思维转变为一种管理规则管理行为时,“莫须有”则存在于体制之中。每一个人都会在这种体制下,受到“莫须有”的侵害,比如“菜刀实名制”。中国人自由受到侵害,多与这种所谓的专家学者有关,他们能从各种各样的可能性出发,提出管理措施,献计于当权者,以维护某种统治。他们唯一不考虑的是人权。
无罪推定不单是一种法律规则,而应成为一种管理理念。所有公民都应推定为“好人”,并不存在什么“阶级敌人”,更不能去确立一个“敌人”的比例。那些在奥运村周围谋生的人,谋生是他的权利,在他没有具体破坏奥运会的行为时,如何能设想他是“不稳定因素”,并对他实行强制驱逐?官员出行,实行清场,就是把人民看作敌人。官员接触民众,可能有危险,正如一个普通民众到火车站坐火车可能被砍一样。但只是可能,为了消除这种可能,你能去驱逐所有人,把所有人当成犯罪嫌疑份子?“宁可错杀一千,决不放过一个”,正是“莫须有”的登峰造极。如果无罪推定不能成为体制的理念,政权就会把人民当作潜在的敌人,每一个人都可能受到“莫须有”的侵害。
我就是受害人之一。说来话长,事情源于一次人事任命。有一位市里的强势领导要越级安排他的人到一基层单位任职,而县里预先的考虑是我。在中国,一个较高层次的领导要在基层安排一个人,还不是小菜一碟!只是由于我发表过一些论文,在当地有那么一点点“名声”,他的安排就有困难。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发表过论文,就是给我带来灾难的根源,因为我妨碍了他使用权力。于是造谣,说我有男女问题。当然也非造谣,而是说可能有,或许有,即“莫须有”。结果是组织一个小组对我进行调查,调查不是调查以前的事,而是观察现实行为,即暗中监视于我。所以这个小组对我是保密的,所有人都知道有这个小组,所有人都被警告,不得向我告之。我开始也不知道,只是时间一长,岂能不知?这时间有多长?从九四年到现在,有二十年!直到我写这篇文章,他们仍然监视于我。
监视是全方位的。我家的卧室,客厅,卫生间都装有微型摄像,我的言谈行为包括夫妻性行为都受到监视,我出行受跟踪,电脑被监控,邮件被截击捡查。这种监控全天候,不分日夜。我估计这个小组人数起码在7人以上。他们配备有专车,拥有先进的监视监听设备,二十年的时间,花费的费用我估计可能超一千万。这些人实际上是为这个强势领导服务(家丁),并权力无边,与一般的政府工作人员甚至警察不同,我怀疑(只是怀疑)是安全局的。
小组中包括有医生。因为在我没有出现他们认为有的,男女方面的那么一回事时,就想强迫我去犯罪或犯错,但此事如何强迫得了?于是暗中秘密下药(对我秘密,对其它人不秘密),在菜肴中,在包子中,在啤酒中,在饮用水中,都下过药,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在香烟中,在药店卖的中成药中也下过他们想下的药。这些药物主要是兴奋和性功能方面的药物,目的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这种下药使我身体受重创。我去医院看病,并不是给我看病的医生下药,而是这位小组中的医生下药,只不过是假这位给我看病医生的手而已。2011年我开始上网,这个小组中又增加有电脑行家。任务是干拢我上网。截击我的电子邮件,防止我在网上“乱说话”,他可能使用和我IP号相同的电脑(我对电脑不熟悉,只是猜测),删除他们认为对他们不利的我的言词和文章。并遏制我的文章扩大影响,阻止我获得稿费。特别是最近,我想通过网路找律师维权,他们更是全力截击。我与外界的个人联系被截断,而本地人(包括家人和律师),则全在他们的控制之下。并受到严厉警告,不得帮助于我。
这就是“莫须有”给我带来的二十年灾难。一个官员说可能有,或许有,家丁就一定要想办法把它变成实际上有。从自身的经历,我终于理解什么叫刑讯逼供,什么叫暴力压迫,什么叫流氓手段,什么叫暗无天日。开始,我一直不能理解的是,调动这么多的人,花费这么多的费用,延续这么长的时间,总得要“组织”研究一下吧,但要打击我的只有这一个领导,其它人能同意?而且,这些人的单位能愿意?他们就没有其它事,用这么多的人来对付我一人?即便为了巴结领导,可我已经对他或他的权力使用没有威胁,值得这么大动干戈?
上网之后,我看到各种各样的事。终于明白:第一,叫一个官员认错是很难的,为了掩盖一个错误,他会犯一百个错误。而且不计成本。高层如此,基层也如此。第二,说集体领导组织决定都是假的,人叫刘汉为“第二组织部长”,皆因他手眼通天,没有人会听“组织的”,而只听“领导”的。在刘汉活跃的地方,那里还有什么“组织”?第三,这个政权中的很大部分人不是干“公务”,而是对付人民。对付谁,由领导决定。反正是对付人,也就谈不上什么浪费不浪费,这就是工作。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个体制的官员最喜欢的是“莫须有”,当他要打击对手,欺压百性,而又无确凿证据时,说可能有,或许有。就是一种十分聪明的方法,它可避开法律,而又达到打倒人的目的。
乌呼,千年前的秦桧,如今何其多也!
文章来源:作者投稿(略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