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雪松:中国移民获赔6200万美元刺激了谁

2014年12月22日评论
又拉仇恨了。这回的起因是网上一条关于“中国移民在美国建筑工地受伤后获赔6200万美元”的传闻。

未经权威媒体证实的这条消息说,纽约市中国移民林曾光,6年前从6米高的屋顶摔下来,导致脑损伤。当地法院日前裁决地产公司赔偿林曾光6200万美元,理由是地产公司未给受害者提供安全绳。相关报道说,这是纽约州单个受害人获赔的最高纪录。

一条人命值几个钱?没死都值相当于几个亿的人民币。美国这场官司判决结果,挑战的是赔偿记录,挑动的却是中国人的神经。很多同胞听听都醉了,纷纷表示搞垮美国经济不难,中国人组团去做建筑工就行。有调侃者四处打听:这公司还招人不?

网友的羡慕嫉妒恨,显然不是冲着中国移民林先生来的,而是冲着身处的劳动保护环境、赔偿的标准、以及法治的监管程度来的。既然是获赔之最,说明不是人人都有这么好的运气。当然,最大的运气不是能够确保精准地摔得只伤脑子不伤筋骨还小命完好,也不是请得起一个超级能干的律师、遇得上纽约皇后区法院这个民决团,恐怕恰恰是一个不能给你提供安全保障的雇主。

不可否认,国内顶多赔偿几百万,与纽约州顶多赔了相当于几个亿相比,拉下的距离不是一般的大。这与经济实力有关,但差距最大的还是法治理念。国内工伤索赔,法律上参考最多的是个人因伤所造成的经济代价,因此受伤害前的实际收入、甚至户口性质,都可以成为赔偿的依据,更多体现的是对受伤害者个人的补偿。而美国法律更多顾及的是造成伤亡对个人和社会造成的伤害、对法治造成的影响,因此更多体现的是对违法企业的惩戒。法治的着力点不在一个层面上,造成的现实是,中国的生产企业,与劳动者双方都不把安全保护太当回事,而美国一家企业因为未给受害者提供安全绳,却要付出惊人的代价。

事实上,网友调侃的“到美国碰瓷去吧”,不是轻易能够做成的事。你想去那里受伤容易,但受伤能够赖到生产企业的头上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里的老板,大多不会拿企业可能面临的破产来疏这个忽、冒这个险。

而在中国,讲安全生产好像是开大会发文件的事,是领导干部群众路线做的事,出了事是换个包工头的事,事大了是当官换个地的事,赔点钱是人道主义的事,老板照当,厂子照开,伤亡的事故没少听说,但很少有企业因生产事故而被惩罚性司法判决赔偿给倒闭了的。

但是,如果中国人的羡慕嫉妒恨,仅仅停留在工伤致富、甚至暴富的心理失衡上上,停留在“同命不同价”的埋怨情绪上,恐怕找到内心的平衡点很难。当下中国,如果撇开对企业和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双方健全的、严苛的法治限制,完全有可能企业赔付的越高,生产的“事故”反而越多。为几个小钱满大街碰瓷的、工友中相互残杀骗赔的怪象都有,谁能保证在高额的赔付面前,工地上不会像下雨似的掉下民工?

中美之间劳动保护的赔付差距,是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差距,也是法治需要在理念上完善与健全的差距。当所有人都将赔偿当成福利关怀、安慰补偿,而不是倾家荡产式的惩罚时,所谓的人性都是个对个的钱字,与高度的法治文明和社会文明,依然有着太大的距离。

命值几个钱?6200万美元可能在很多中国人的心理觉得值了。但这种待价而沽的心态,何尝不是一种对生命的不敬?中国人如果能把这6200万美元当成法治的惩戒看,当成法治的精神看,才有可能与这个社会一起走向进步。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相关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