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75岁退休官员 强奸猥亵10名幼女

2014年12月28日社会
【新唐人2014年12月28日讯】近年来,中共官员“性侵幼女”的恶性犯罪事件频发。26日,湖北省高院称,2012年至今,全省法院审结强奸、猥亵儿童案300馀起,其中一起是某镇政府一名75岁的退休官员,以零食为诱饵强奸猥亵10名幼女,被判无期徒刑。

湖北当地媒体从省高级人民法院12月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湖北省全省法院从2012年至今,审结拐卖儿童案43起,判决68人。审结判决强奸、猥亵儿童案300馀起,惩处300馀人。

其中1939年出生的被告人彭雄义,原是某镇政府退休官员。2008年至2009年12月,他以给钱买文具或零食为诱饵,分别引诱嘉鱼县10名小学女生到自己家中,对其中7人多次实施奸淫,还多次猥亵另外3人。法院以犯强奸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近年来,中共官员“性侵幼女”的恶性犯罪事件频发,一位大陆基层教育工作者透露,中共官员、教师、校长强奸、猥亵幼女的事件,在中国大陆屡见不鲜,而且有逐年加重的趋势。

据了解,被法学界称为20年来最大法律争议的“嫖宿幼女罪”,成为强奸幼女最好的挡箭牌,导致性侵幼女案不断上升。因为这项罪名的量刑最高只有15年。而大部分对幼女实施强奸的官员,都被判处了“猥亵罪”和“嫖宿幼女罪”。

据媒体报导,新疆一名教育界官员性侵10名幼女;湖北永城县原市委办公室官员涉嫌强奸10多名学生等。这些案件本应参照《刑法》第236条规定,对犯有“强奸幼女罪”的官员处以无期徒刑或死刑,但这些犯罪分子都只被暂时拘留,至今没有任何进展。

根据大陆妇联资料显示,全中国各地投诉“儿童性侵犯”的个案,1997年只有135件,而到2000年增加到3000多件,3年间猛增了20多倍。

去年广东省妇联与省检察院的联合调研报告更披露:过去三年,广东有超过2500名女童遭性侵。报告显示,2008年至2011年6月期间,广东有2506名女童遭遇性侵犯,其中差不多一半在14岁以下,而且65%的性侵犯者是熟人。评论认为,被曝光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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